原遼寧遼陽市市委書記、市長孫遠良被判死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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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五月十三日】原遼寧省遼陽市委書記、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孫遠良,二零二四年五月九日被河北承德市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受賄近1.9億元)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並處以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二百萬元,決定執行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以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犯罪所得財物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不足部份,繼續追繳。

孫遠良,男,一九五五年三月出生,遼寧省建平縣人,二零零零年十一月至二零零一年一月,任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二零零一年一月至二零零四年八月,任遼寧省遼陽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零四年八月至二零一零年十月,任遼寧省遼陽市委書記。二零二二年四月九日下午,已退休的六十七歲的遼寧省政協原副主席孫遠良被查。

孫遠良從二零零零年末至二零一零年十年間,分別擔任了遼陽市正、副市長,遼陽市委正、副書記等職位。這個期間,是遼陽市法輪功學員遭迫害的高峰期。街道社區、「610」人員不斷的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屬,遼陽市各區、縣定期設立了洗腦班,將成百上千的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強迫放棄修煉,用扣除工資、子女的升學、當兵等威逼,卡住人的生存權,讓人無路可走,有的法輪功學員不願放棄信仰被送到勞教所或被非法判刑,高強度奴工、酷刑折磨,有的甚至被迫害致死。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查詢,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迫害發生到二零一零年十一年間,遼陽市有二十四位法輪功學員間接或者直接被迫害致死。一些法輪功學員,煉法輪功許多疾病消失了,但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江氏政治流氓集團迫害開始後,派出所片警、社區人員經常進家或者電話騷擾、恐嚇,使這些人舊病復發又添新病,最終被奪走生命,還有的在非法關押期間被酷刑折磨致死。

任職期間,孫遠良作為當地主要主政官員,對迫害善良法輪功學員,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下是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受迫害的案例。

1、郭淑豔,女,時年38歲,遼陽縣吉洞峪鄉法輪功學員,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上午十時死亡。郭已婚,並有一個十七歲的兒子。她以前在當地供銷社當供銷員,供銷社倒閉後,就在家務農。她於二零零一年十二月十七日進京上訪,同日上午十點,她在天安門廣場上打開寫著 「法輪大法好」的法輪功橫幅請願,被天安門廣場的警察暴力抓捕。後轉到遼陽拘留所。在此期間她為抗議非法拘捕絕食了數日,身體極度衰弱,但仍被判了三年勞教,送到馬三家勞教所。據知情人士透露,郭淑豔因生命垂危,體檢不合格,勞教所拒收。消息說,吉洞峪鄉派出所警察常江想用錢買通馬三家主管體檢醫院的院長及大夫,讓其收留。但因郭淑豔隨時有死亡的可能,院方不敢收留。常江又打電話讓郭的丈夫準備錢治病,被拒絕,只得在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三十日下午兩點用車將郭淑豔送回家。郭淑豔於次日上午去世。郭淑豔是遼寧省第四十一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

2、徐志柏,男,六十六歲,家住遼陽市太子河區,一九九七年修煉後,原先胃癌等病症全部消失,還成為當地的輔導員。一九九九年迫害開始後,惡黨不法人員經常上門騷擾、辦班強制洗腦,出現胰腺癌,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去世。

3、林懷英,女,六十四歲,家住遼陽市遼化十七區,在二零零三年六月十九日,林懷英組建了第一個資料點,運作半年多被破壞,損失慘重。第二個資料點建立在二零零四年五月份,運做一個多月,在二零零四年六月十日林懷英被綁架,通知做資料的同修安全撤出,要勞教檢查身體時高血壓,不合格給送回來了。但邪惡之徒不放過她,經常對她干擾,因為她是協調人,在二零零四年七月份再次被綁架,被迫寫「三書」。回來後知道自己做的不符合大法,聲明自己所說所寫全部作廢。林懷英被迫害成心臟病,直到病危時才讓家人接回,於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七日去世。

4、萬素媛,女,五十歲,家住遼陽市曙光鄉前進村。在修煉大法之前,患有高血壓、高血脂和動脈硬化;修煉大法後擺脫了病魔的折磨。一九九九年「七﹒二零」江氏流氓集團鎮壓法輪功之後,遭到當地派出所和村治保主任多次到家騷擾、恐嚇。二零零二年六月又被不法人員綁架到洗腦班進行迫害、強制轉化,放回家後遭到鄰居整天監控、限制人身自由,於二零零五年七月一日出現腦出血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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