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國利、李毅惡行的簡述
二零零八年上半年,遭唐國利、李毅綁架、抄家的法輪功學員有:李銀娣、馬存壯、安叢敏、李淑梅、王金芝、唐建英、王佳勝。其中,王佳勝被冤判十年;唐建英被三年勞教。其他人被勒索1-2萬元錢後放出。
二零零九年,遭唐國利、李毅綁架的法輪功學員14人;被抄家15人。法輪功成員王繼軍、李麗、張永紅、陳淑敏、劉鳳玲、劉桂英、左淑萍、趙蘭君、田敬先、劉桂蘭、劉芳、徐雙麗、李桂英、張麗波被綁架並抄家;宋俊鵬被抄家。其中王繼軍被非法枉判四年;張永紅被批勞教一年;李麗被判三緩五、田敬先被判一緩三;陳淑敏、劉鳳玲、劉桂英、左淑萍、趙蘭君、劉桂蘭、劉芳、張麗波被非法關進看守所;所有人均被抄家,抄走大量私人物品。特別是劉桂蘭被抄家後發現所有私人存摺都被搶走了,其中女兒的一個存摺2萬,老伴的兩個存摺共3.45萬,以及劉桂蘭教授自己的工資折4500元及500多元家庭零用現金與一個裝有20多元零錢的錢包。
同年九月份,他們還綁架了黃驊市的李朝臣、王勝華兩位法輪功學員,導致李朝臣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一零年,唐國利、李毅非法抓捕、騷擾了法輪功學員齊俊玲、劉桂蘭、常立新、趙燕來、宋俊鵬、劉芳等6人。其中:齊俊玲被非法勞教一年半,劉桂蘭被非法勞教一年;常立新被綁架到運河分局並關到看守所;其餘人被騷擾。
二零一一年,唐國利、李毅非法抓捕了法輪功學員常玉芳、張平、李春光;參與迫害了田敬先,均被非法抄家並被關進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二年,唐國利、李毅綁架了法輪功學員賈召慶、韓淑貞、王振清、劉維民、胡秀梅、曹延香、曹淑蘭、丁玉蘭,騷擾了張麗波。其中,曹淑蘭被冤判七年,曹延香、韓淑貞被批一年勞教;胡秀梅、賈召慶、劉維民被非法關進看守所;王振清被關進運河分局迫害。法輪功學員賈召慶在看守所被關押期間,滿口的牙被打鬆、打掉了,被迫害得肝病復發,於二零一四年八月份去世。
二零一三年,唐國利、李毅兩次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齊俊玲,第二次齊俊玲被非法枉判三年;李麗被綁架並抄家、私家車被偷偷裝上定位儀。
二零一四年,唐國利、李毅參與迫害了法輪功學員李麗、曹延香、康蘭英、趙俊如、趙翔、劉立新、徐凱、侯東亮、常壽軒等42名法輪功學員,九人被非法批捕,被加重迫害,其餘被放回家的學員也陸續被抄家。唐國利、李毅在審訊學員過程中,只要不報姓名的,就搧嘴巴子或用報紙捲成筒抽打臉或頭,或者用腳踹,造成數名法輪功學員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
二零一五年,唐國利、李毅參與迫害了法輪功學員唐建英、王金嬋。在二零一四年的「8∙17」案中42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案中,本來唐建英被放回家了;王金嬋也辦取保候審回家了。二零一五年六月十日,運河區國保大隊隊長唐國利又指令綁架了唐建英;二零一五年十月九日上午11點多,唐國利又帶著120救護車和十幾個警察衝進青縣醫院,強行把正在住院的王金嬋綁架到滄州。
二零一八年,李毅帶人綁架了法輪功學員陳淑敏。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四日上午,陳淑敏在集市上善心地向老鄉們講法輪大法好和遭中共迫害的真相,被運河分局國保大隊警察李毅帶人綁架。當日大約十一點左右,李毅拿著從陳淑敏身上搶去的鑰匙,帶著五、六個警察到陳淑敏家非法抄家,包括地下室,洗劫了大量個人物品。陳淑敏一直被非法關押在滄州看守所迫害,二零一九年六月十八日運河區法院枉法枉判她四年。
二零一九年,李毅綁架了法輪功學員侯東亮,參與了綁架劉在雲。二零一九年一月十六日晚8點左右,滄州新華國保、運河國保20多人,有預謀的將大法弟子劉在雲家包圍。在劉在雲家樓下,李毅將到劉在雲家串門的侯東亮也綁架了,並抄家。晚11點多,將劉在雲家門撬開,將其綁架,並抄走大量個人物品。
二、唐國利、李毅的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唐國利
中文姓名拼音:Tang,Guoli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67年 9月
出生地:河北省黃驊市中捷農場唐窪村
工作單位名稱: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國保隊
職務:隊長(由國保隊教導員後升隊長)
中國大陸的家庭住址(省、市、縣):河北省滄州市頤和莊園二期9幢1單元301室 另一處:滄州市運河區金鼎小區13-6
手機號:13603271866
中文姓名:李毅
中文姓名拼音:Li,Yi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3年 5月
出生地:河北省滄州市新華區十三化建北區
工作單位名稱: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公安分局國保隊
職務:副隊長(李毅由警察升副隊長)
中國大陸的家庭住址(省、市、縣):河北省滄州市運河區皇家壹裏B區20-2-2002室
責任編輯:林一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