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相關警察講真相的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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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四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大法弟子,七十多歲,做好三件事,已是我生活中的常態,生活的方方面面,各種場合,都是我救人的地方。過程中,甚麼樣的人都能碰上,甚麼樣的事兒都能遇見,有時看似是挺危險,但在師父的保護下,都能平安無事。

1、在外地公安局、拘留所講真相

作為弟子修好自己,圓容師父所要的,多救人,這是做弟子的本份,我謹記這一點。二零一七年春我來到了省城,幫女兒帶孩子。環境生疏,還真有點不習慣,講真相有點怵。我知道是怕心在起作用,正念排斥它,不讓它起作用。開始一天退一個兩個,但怕被綁架的影子時常在腦子裏晃來晃去,求師父加持我發正念清除它,保持正念,堅持救人。時間長了,習慣了,怕心少了,講起真相來得心應手,一個多月中,只要出去講就有多人得救。我居所附近,大街小巷、超市、公園、城中村,都有我的足跡。因需要,我回到了老家。

二零一七年夏末,我有機會來到了大西南的A城,這裏四季如春,旅遊景點。我孩子在這兒工作,孩子有孝心,接我們老倆口來這兒轉轉 。孩子當時工作太忙,暫時沒時間領我們轉。我們就自己轉,過程中不忘救人,因語言不通,主要是發資料 。

第五天上午,我自己出去救人,被不明真相的人拍照片舉報。自己當時不知道,第六天下午當地公安分局,順監控錄像,在我的居所找到了我,他們以查戶口為名,我開了門,並查看了我的身份證。這是我第一次經歷這種場面,心中沒底,應對說不上成熟。他們根據舉報照片和身份證,確認就是我發的資料,並問我:你是不是有信仰?我說:我是修大法的。就這樣,他們把我劫持到了公安分局。心裏雖然沒底,但我知道:講真相救他們,不配合邪惡簽字,按照師父的要求去做。我給他們講:公民有信仰自由,修大法是合法的,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沒有法律依據,不要對大法犯罪,給自己留後路,我衷心希望你們在人類大淘汰中能平安留下來。一心為他,我覺的他們聽進去了。做的筆錄上我也沒簽字。過程中我勸退了看守我的小警察。當天晚上九點半,負責案件的警官請示上級,以老伴兒身體需要照顧為由送我回住所,送我回去包括警官共三人,途中,警官叫其他二人關閉所有電子設備,對我說:老先生,今天送你回去,再不想見到你,但是你跑不了,暗示我快離開這裏。

第二天辦了臨時身份證,我乘飛機回到了華北臨海大城市B城(過後公安分局還給了身份證)。這一次的經歷我悟到:正念正行,啟發人的善念,眾生就選擇了善行,達到了救眾生的效果。在個人修煉上達到了法在某一層次的標準要求,師父的保護就在其中。我信師信法成度提高了。

來到B城女兒家,休整了幾天。走出去救人,感覺沒甚麼不習慣,很少翻怕心,到哪都一樣,可以救人、都能修煉。一晃一個月,在師父安排下,救人中接觸到了當地同修。有了集體學法的環境,我們在一起學法、法理切磋、做資料,各自出去救人。我騎著自行車,走街串巷,方圓二十里,都有我救人的足跡。轉眼到了十二月份,有一天,給一社區人員講真相,被其舉報,被劫持到派出所。他們訊問我:叫甚麼名字,哪的人,現在住哪?我拒絕回答。為搞清我的身份,他們用手機給我拍照和我包裏票據的信息,很快確認了我的身份和住址。做筆錄的過程,就是我講真相的過程,叫我簽字我沒簽。處理結果,送拘留所拘留十五天,四名警察負責送我,途中為他們做了三退。在拘留所裏,我首先做到關心他人,公共衛生做在前,吃在後,平易近人,得到了號子裏人的認可。號子裏的人更替如流水,我先後勸退了9個人。

2、正念講真相、慈悲救警察

一天,我一如既往,到本市某公園講真相救人。當日時間十點半左右,大部份資料已發完,還有幾份。我正往前走,後邊有人喊我,我回頭一看,是三個小警察在喊我。我就明白了,是在向我求救呢,那當然得救。他們問我:大爺在幹甚麼呢?我回答:隨便走走,他們又說:有人說你發東西。說著拿起包就翻,一看是法輪功資料。說:國家不讓發這個。我面帶微笑慢著說:小伙子,大爺發的這個呀,你看當前疫情凶險,都是救人的寶,誰看誰受益,包括你們。他們說是公園警務處的,在執行公務:請大爺到我們那兒坐會兒去吧。我說:可以呀。

到了那兒,進一個房間讓我坐下,留個小警察看著我。我調整好心態,既來之則安之。大法弟子到哪兒都得唱主角,不做配角,不管是甚麼人,我都是救度者。首先發正念:發出強大正念,全部解體另外空間所有利用眾生對大法犯罪的邪惡生命與因素、共產邪靈、黑手爛鬼。一刻鐘後,開始講真相。

看守我的警察小伙子,稚樸、單純,很善良。我對小伙子說:疫情是天災,人類有大事兒,特大疫情還在後邊,人要想活下來,要順天意才能活下來。做三退,保平安就是順天意。因共產黨與天鬥、與地鬥就是逆天,入它組織的人是它的一部份,上天以大瘟疫形式正在淘汰共產黨,為保命需要做三退,退出後天滅它就和個人沒關係了,孩子啊,退出來吧。他聽進去了:點頭示意同意。

時間不到十二點,來了兩個新人兒,五十歲左右,進屋後看了看我,又看了看包裏的資料,問我:這是你的?我沒作聲。愣了會兒,其中高個子警察說:老爺子跟我們走一趟吧,我答:行。上了警車後,我就發正念:發出強大正念。來到一派出所,他們開始審問我:你叫甚麼名字?你哪兒的人,現在住哪裏?我不作聲。他們又問了一遍,我還是不作聲。他們繼續說:根據公安條例,你有義務配合警方對案件的調查。法輪功是×教,(中共是最大的邪教)在中國是違法的。我就開口說了一句:我配合你們就是在害你們。他們不解,問了一句:這怎麼講?

既然你們叫我說,那咱們從根兒上談起:你二位是這兒的領導,你們把我帶到這兒來,這陣勢兒,好像我有甚麼大麻煩似的。其實從我內心來說,我是大法修煉人,我跟著師父修煉二十多年,從我生命久遠來講,這個事兒,根本就不算個甚麼事兒。今天有緣能見到你們,我不想說別的。這是甚麼地方,是公安局的派出所,我把我的安危都放下,我就想告訴你們:真有大麻煩的是你們這些人,真正有事兒的是你們這些生命。法輪功裏邊講,直接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生命, 因參與迫害大法而造下無邊大罪,這些生命的結局是最慘的。所以,一旦參與,成千古恨,無可挽回。(我這麼說他們覺的意外)這時我用凝重的目光盯著他們:千萬三思啊!你們要吃那吃不起的虧啊。自古以來,父債子還,你們哪一個沒有妻兒老小,你們哪一個沒有子孫後代。這種大罪,你們個人的生命是償還不清的。你還不清,你兒子還,兒子還不清,你們的子孫後代,代代還。他們是在替你們造下的大罪在還哪!那不是太慘了嗎,如果你們相信法輪功裏邊說的是真的話,想想看,那咱們這個虧吃的起嗎?我希望你們最好是相信,這樣我才沒白來。我實在是不願意看到你們落入那種慘景。如果你們不相信,就當故事聽,但是,自己掂量好了再做啊。過程中他們觸動很大,都聽進去了。

隨後我說,「有義務配合調查。」我認為,配合你們就是害你們。一我沒有犯罪,二我沒有這個義務配合調查。因為法輪功的存在完全是合法的,(當然過程中對方有插話,不再贅述)在現行法律中沒有一條法律明文指證法輪功是違法的。但是,卻有一條法律條文表明:「法律無明文不為罪」。我個人理解:法律無明文指證某行為違法,不能定罪於某行為違法。從法律角度講,法輪功的存在完全是合法存在。相對而論,江澤民協同共產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迫害法輪功。一出台就是違法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二十三年來,全國公、檢、法、司、政府機關及所有工作人員,都被江澤民淫威所綁架,按著江鬼無視法律的要求幹著違法的行徑。直到今天,都在違法的繼續迫害法輪功。法輪功案是有史以來最大冤案。而今天,你二位也是按江澤民老套路辦法輪功案,也是違法的。我配合你們是在配合你們進一步違法,等於是在害你們一樣。所以不能配合你們,請二位理解。還有現行公安條例中其中有兩條:人民警察辦案終身負責制、冤假錯案倒查三十年。為辦案警察量身打造,已截斷辦案警察的退路。覺的現在沒人查這個,世間瞬息萬變,誰又能保證一年後不查呢,不得不防啊。

至於法輪功資料,及法輪功是×教的說法。也做一個澄清: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國務院辦公廳新聞出版總署,第50號令廢止法輪功出版物禁令。網上可以詳查。所以法輪功資料是合法的。(過程中他們沒禁止我說話)法輪功是×教的說法,源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五日,江澤民接見法國費加羅報紙記者時,信口雌黃:法輪功是×教。江澤民的話不是法律,沒有法律效力。而公安部、國務院辦公廳,所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其中沒有法輪功。對方當時沒有有力的說辭反駁我的正當理由。

過程中還講了,中共搞大躍進吃食堂,三年人道災難,餓死中國農民四千萬。毛澤東為轉移矛盾,六四年搞四清嫁禍於基層幹部的卸磨殺驢。再到江澤民因迫害法輪功,在三十多個國家,被以犯有反人類罪、群體滅絕罪告上了法庭。……在二十多年的迫害運動中,你們這些基層警察,為了養家糊口,昧著良心不得不跟著幹。別跟著瞎跑害了自己。

由於環境關係,他們不敢表示甚麼,各自都聽進去了。他們想確認我的身份,我不配合他們沒辦法。他們用手機拍照,一會兒就查到了我的身份證圖片,及以前類似處罰記錄,身份、住址盡顯在電腦中。(我是這樣考慮的:邪惡知道真實身份與否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一點也不能配合邪惡,配合它就是承認它,它就會把我們送進監獄,達到迫害我們的目地。到監獄再反迫害,等於是走了舊勢力安排的路之後,再不承認舊勢力,是走彎路。)最後他們還是弄了一個交差的筆錄,要我看,我不看。要我簽字,我不簽字。他們沒為難我:不簽就不簽吧。我明白這東西跟我一點關係沒有。

這一大段過程講真相,他們內心觸動很大,有所理悟,有所收穫,他們在認認真真走過場。共產黨官場就這樣,他糊弄你,你糊弄他。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他們又把我帶到公安分局走過場。那裏的所有過場,我都是以「我要配合你就是在害你」為由走了過場,救了兩個人。在大法弟子的正念作用下,沒有人為難我,那兒的環境、空間整個被抑制住了,竟出現了這樣奇妙的場景:當時廳內有六個人,各說各的話,我給兩個並排坐著打電腦的警察小伙子講真相,問其中一人,小伙子您好:大難當前知道三退保平安嗎?小伙子問:何為三退?我說:就是退出黨、團、隊組織,是黨員嗎?對方說:不是,只有兩退。另一名警察小伙子說:那我也只有兩退了?我說:那你倆用個化名都退了保平安吧!兩個同時說:行。我當即贈了化名。

那兒的過場走完了,驅車回原派出所,在路上他們不止一次的誇我身體好,思路清晰的很。我說:煉法輪功煉的,都是師父給的。我的身體就是一個窗口,可以看到法輪功的很多東西。他們若有所思,回到派出所,繼續走過場,最後做了一個程序上的處罰,拘留十五天,以年齡過七十週歲為由,不送拘留所執行。他們說:年歲大了照顧你,槍口抬高一釐米。我雙手合十:祝願你們平安渡過劫難。就這樣在師父的安排下,他們驅車把我送回了家。

這次的經歷,按照師父的要求,「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放下自我,正念正行,堂堂正正講真相,四名警察做了三退,兩位警官選擇了善念善行。真為這些生命得救而高興、祝福。

講述經歷,文字表達與實際現場是有些區別的。比如:過程中好像都是我在說,其實不然。都有警察的插曲,每個插曲都需要正念去對待,起著一定作用,因篇幅不再贅述。每個大法弟子只要正念正行,都有這樣的能力。在此拋磚引玉,旨在整體提高,使邪惡對大法弟子的迫害再也維持不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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