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上的人都是師父的親人,我有責任去救他們。早晨,我給師父上香,求師父加持弟子的正念,給弟子智慧,我要講真相救警察。我洗了一些水果,準備了一下。大約上午九點多鐘,來了兩個片警,一個四十多歲,一個不到三十歲(下稱A警察、B警察)。他們一進門,A警察看看我,說:「看你滿面紅光的。」我說:「是煉功煉的。你們請坐吧,來了就是客人。」
坐下後,B警察說明了來意,並說:「刑滿釋放的人,五年之內都得建立一個檔案,需要按手印,也不需要你簽字,也不用你說甚麼。」我對他們說: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公安部二零零零年四月九日發布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到現在為止,沒有任何一個文件說法輪功是甚麼甚麼。一九九九年江澤民接受法國《費加羅報》記者的訪談,隨後《人民日報》發表評論員文章附和。個人講話與媒體言論不是法律,江澤民也不能凌駕於法律之上。他倆說:「咱們不說這個。」我說:「必須得說,要說清楚。」
我接著說:「你們來了正好,不然我也遇不到你們,我們能接觸就是很大的緣份,我得跟你們說清楚。把我關進監獄就是非法的,你們今天來也是非法的。我是自由人,是好人。你們說的那些是犯罪的人履行的手續,和我沒有任何關係。司法解釋三百條,它不是法律文件,沒有甚麼法律效力。法庭的法官都無法解釋。我問審判長:法輪功要求按照真、善、忍做好人,處處事事為別人著想,破壞哪個法律實施了?怎麼破壞的?法輪功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到處受到歡迎。法官不讓我說話,更不講法律,威脅我再說就給我加刑。小錘一敲,這就算審判完了,都可笑到這種成度。」
我問兩個警察:「文化大革命你們聽說過吧?」A警察說聽說過。我告訴他們,文革結束後就開始清理三種人,參加打砸搶的。有近八百名警察被拉到雲南秘密槍斃,給家屬一張紙條,說是因公殉職;北京公安局局長劉傳新自殺。對法輪功的迫害也是一樣,這件事情結束後會清算的。
我說:「我如果配合你們,就等於害了你們,這就是你們參與迫害的證據。你們上面下的命令,都是口頭傳達,沒有文件。追究責任時,沒有任何人替你承擔。誰做了甚麼,都得自己承擔。你們警察有終身責任制,不要給自己找麻煩。而且迫害修佛的人,是最大的罪,是要遭報的。薄熙來、周永康、王立軍就是因為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迫害法輪功學員才遭報的。」
我給他們講中共惡行:一九九九年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對法輪功學員實行「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算自殺」的滅絕政策,要三個月消滅法輪功,要求百分之百的「轉化」率,還賞金掛鉤,「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能得到很多錢。那些警察為了得到錢,根本沒有人性,打死、打傷、打殘很多大法弟子。當時我進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也是九死一生,差點死在勞教所裏。
我問A警察:「你是黨員吧?」因為我看見他戴著邪黨黨徽。我問B警察:「你不是黨員嗎?」他說是預備的。我說:「你們也不容易,上面有命令,你們就得幹。但是,一樣的事情有百樣的做法。希望你們對大法弟子把槍口抬高一釐米,不要給自己找麻煩。」B警察說:「我知道。」最後他們說:「就這樣吧,我們回去想想別的辦法。」
A警察和我老伴說話時,我對B警察說:「把那個團退了吧,用化名『前程』退了吧。那個黨就別入了。」他答應了。然後我又用手指著A警察戴的邪黨黨徽,對A警察說:「別要它了,退了吧,用化名『光明』退了吧。」他也同意了。這兩個生命得救了,我真替他們高興。
謝謝師父加持弟子的正念,給予弟子智慧,使弟子能給這兩個警察講清真相,使他們得到救度。謝謝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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