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難中讓我悟到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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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一日】一天,我正在上班,接到保衛科打來的電話:說是州政法委請省裏的老師來我們單位給我上課學習。我的第一反應是,我修煉已二十多年了,怎麼還遇到這個魔難?心裏很不是滋味,疑雲重重,一直在心裏打轉,可就是一時難以解開。嘴裏不爽快的回覆保衛道:「知道了。」

所謂「課堂」設在單位的邪黨黨建辦公室,一共來了兩人,都是女的,五十多歲。頭兩天,她倆和我嘮家常,問了我的一些情況。從第三天起,就開始給我播放一九九九年以來邪黨污衊大法的錄像。我給她們一一講解裏面造假的情況,並逐一分析。她們也認真聽著,就是不改變,卻一味地想「轉化」我。看來這個所謂的學習班,實質是邪黨搞的轉化洗腦班。

辯論到第四天,她們見我沒有任何轉變,就威脅我,說是給我換個地方學習。當時我沒有動心,可回到家裏,就後怕起來:怎麼辦?雖然沒有順著她們的思路往壞處想,但心裏卻「怕」著。

次日早上背法時,法中的一段法點醒了我:「氣到頭頂下不來,他就害怕了。」(《轉法輪》)氣到頭頂下不來,下不來就下不來,幹嘛要害怕呢?一下明白是怕心出來了,該去怕心的時候了。正念起來,否定怕心,怕心瞬間遁形,心裏再沒有怕的感覺了,自己變的高大。

到了晚上,和同修交流,同修問:看過她倆身份證和工作證沒有?我說:沒有。同修說她倆不拿出來可控告她們。一句話點醒我要否定這種形式的迫害,我說:放下生死去做,解體洗腦班,莫讓她們繼續犯罪。

轉天,她倆一走進來,剛坐下,我很禮貌的請她倆拿出工作證和身份證,其中一個很驚訝的問我要幹甚麼?我說我要檢舉,因你們的行為構成違法:一、你們從開始到現在都沒給我看過你們的身份證和工作證,只聽你們說一會從這兒來,一會說從省裏派來的,到底你們甚麼身份?我必須弄清,這是公民應有的知情權,你們不給,這是違法之一;違法之二,你們給我講的、看的內容完全歪曲事實,是明顯違背憲法、法律,所以根據《憲法》第41條第一款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對任何國家機關和個人的違法行為可以申訴、檢舉和控告……

我再一次請她倆拿出證件,她倆不給,我撥打110報警,其中一個女的高聲叫道:「不怕你把事情搞大!」她就撥打縣政法委,看來,避免不了一場激戰。

我撥打了二次110電話沒人接,倒是那位女的把縣政法委人員叫來兩個,那兩個政法人員匆匆忙忙趕到,說是很忙,嘀咕幾句走開了。那位女的一不做二不休,把我單位領導和我妻子單位領導都叫來,我很平靜的講述事實的真相和她倆違法之處,那位女的一直高聲責怪我的不是,兩邊領導也沒提出對我作何處理。那女的又打上級州政法委電話,州政法委說是第二天趕到。我心裏沒有一絲怕的感覺。

第二天中午,州政法委領導趕到,也沒叫我去見他們,是那兩個女的去向州政法領導彙報情況,不多久,州政法領導離去。她倆說再過一天,她們也要走了,勸我如何要為家人著想,為孩子著想。我的心不動,後面的一天,她倆見我還是堅定不移,就匆匆回去了。

歷時九天的魔難就這樣在反迫害中匆匆過去。通過這場魔難,我恍然大悟,查到隱藏很久的人心、觀念:一直把遇到不好的事統統當壞事、不好的事,一直不能正念坦然對待,長年累月死死固守著這種僵化的觀念,使我不能勇猛精進。比如新冠爆發期間,自己高燒、頭痛,但很快過去,心裏嘀咕的是我修煉這麼多年了,不應該出現這樣的事呀?怎麼在我身上出現了呢?還有諸如身體上的癢,癢了幾個月,一直當壞事,心裏不是滋味:把認為修了二十多年了,就不應該出現這樣那樣的麻煩了,應該越來越順暢才是對的,一旦不順暢,就心裏打折扣了,怎麼到這個時候了,還遇到洗腦班?心裏大為不快。還不是一直把不好的事當壞事的頑固人心控制了我的大腦,今天終於找到這種骯髒人心的根了,真的體會到師尊說的:「特別是在迫害以後這些年,你們所做的這些證實法的事中,無論碰到了甚麼樣的具體事情,我告訴過你們,那都是好事,因為你修煉了才出現的。無論你認為再大的魔難,再大的痛苦,都是好事,因為你修煉了才出現的。魔難中能消去業力,魔難中能去掉人心,魔難中能夠使你提高上來。」(《各地講法八》〈二零零八年紐約法會講法〉)這是千真萬確的真理!

通過這件事真正明白了鬆懈求安逸的根所在,也找到為甚麼不能做到吃苦當作樂的真正原因,也懂得了逆流而上的法理所在。

感恩師尊!謝謝同修!

(責任編輯: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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