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修情」之禍

——就本地及周邊地區一些不在法上的現象與同修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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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二月二十日】學習師父的經文《遠離險惡》、《大法修煉是嚴肅的》、《正確對待師父家人》,深感大法修煉是非常嚴肅的,對師父講的法,自己不能只停留在表面上的信,要真正從生命本質中珍惜師父所給予的,全身心、不折不扣的堅信去做到。修煉中更不能摻雜任何人心、人情、人念,否則,是非常危險的。

本地近幾年來一直存在一些同修用人心、人念、人情對待修煉中的事情,遇事不是用法衡量,如:演講亂法、崇拜技術同修、在同修中借錢等,以致造成一些無法挽回的損失。寫出此文不是指責,旨在提醒至今還深陷其中不能自拔的同修,及時清醒、歸正,挽回損失,共同走正我們的修煉路。

一、人情造成市場

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明慧網實名曝光了本地演講亂法者A,文章登出後,有些同修能清醒的看清這件事,理性的善待當事人,把握好自己的修煉。可還有相當一部份跟隨、崇拜A的同修,多數是女同修,不但不能靜下心來從法中看問題、找自己,反而更加維護A,甚至四處說文章是在造謠、詆毀A,推波助瀾,更有甚者仍然帶同修去A家聽講,致使在演講亂法的路上越走越遠。

A曾在十年前左右做真相項目時,開始接觸大量女同修。過程中,A因色慾心不去,最後導致出現了男女關係問題。在這過程中,B一再替A說情,極力勸同修不要再說A,之後沒有多長時間,A的眼睛越來越差,直至徹底失明。

近幾年,A發展成「演講亂法」可以說也與B的四處推崇有些關係。B本人長期家庭關過不去,不是按照法中修、向內找,總是向外求,去找A所謂的交流,每次還都覺得「受益匪淺」,不時拉別的同修去聽A談「所謂高層次的理」,經常見人就說:「A悟得可好啦,去聽聽吧。」許多同修礙於「人情」去聽A的演講。

二、憐憫心導致的亂法

A能背過《轉法輪》和師父的一些經文,這一點最能迷惑那些聽講者、追捧者。他經常夸夸其談,大談特談自己偏離法的認識,時不時的背一段法。他的眼睛看不見,如何背過的法,尤其是新經文呢?原來是他身邊的一些學員將《轉法輪》和師父的一些新經文私自改為txt格式,存入內存卡,放到播放器中去聽,他就是用這種「亂法」方式背過的法。

《大法經文只能用原文原聲 絕對不能用其它錄音──不能以任何藉口亂法、誤己害人》中師父加註﹕「大法弟子不要用人心做事,法誰也亂不了,起干擾作用的行為只能是自己修煉中的污點。一個修煉的人,無論是長期沒過去的關還是修煉後幹的壞事,都會成為通向最後的大難關,將來你們怎麼辦呢?」 (《精進要旨三》〈評語〉)

在同修不斷給A和相關學員指出「不能這樣學法、背法」時,他們依然我行我素:「他眼睛看不見,情況特殊,不要那麼較真。」這種出於憐憫之心 的「幫」,不是自身也亂法了嗎?不可悲嗎?理智才有真慈悲。

三、用崇拜之心對待技術同修

有一位六十多歲男技術同修C,因為是高級知識分子,懂技術,說話比較溫文爾雅,給人一種「穩重」的感覺,有時說一些似是而非的話,有同修就覺得C修的很高了,由欽佩轉變為崇拜,有的女同修甚至發展為愛慕。不止一個同修說過類似這樣的話:C修的真好!不與其切磋的話,時間長一點都不知道怎麼修了等等。結果同修對C的尊崇,讓C也有點自以為是了……

C和同修交流時愛說一些所謂高層次的理,比如有一個學員D私自挪用同修贊助搞技術開發的大法資金為己用。同修要去交流制止,C卻阻攔說:「不要去交流,不同層次有不同的法,也許人家D的做法在高層次上是對的」等等。

C因技術原因,經常頻繁穿梭於單身(喪偶或離異)女同修之間,和女同修單獨相處一室,而且相處時間較長等。在這裏必須嚴肅指出:「男女授受不親」,相處要「非禮勿言」、「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動」。

我們今天證實法、做項目,雖然不能完全按照古人的標準,但作為修煉人應嚴格要求自己,本身男女同修應儘量不要單獨相處,男女有別,不能以證實法或搞技術放鬆自己,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而且有同修已指出過C同修與女同修相處時有不適當的言行。

作為修煉人應嚴格要求自己,不要以「都是同修,能有甚麼事」為理由,經常男女單獨相處、或「互相交流」為人心和人情找藉口,給自己空間場增加不好的因素和物質。

認識C的同修很多,但知道此事又能和他交流的同修,都不願去提醒其儘快在法中歸正,有的怕得罪他,有的怕他受刺激導致不能修煉了。同修這種不善意提醒的想法和做法是「善」嗎?

四、用人心對待同修借錢帶來的後患

1、借錢給同修縱容了同修的利益之心

本市一老年同修因兒子網貸欠債,為了幫兒子還債,幾年內連續向認識的同修借錢,涉及金額二十萬左右,同修約二十人。該老年同修有退休工資,但允諾還錢到期時均不還。

還有我省某市一夫婦同修,因孩子到海外讀書沒有足夠資金,大約七年的時間,不斷的向同修借錢,所借金額由幾百元到十幾萬元不等。因為夫婦倆是跟過師父班的老同修,認識的同修很多,所借的範圍很廣,涉及的金額很大,有一個小範圍內被借同修統計就已經超過百萬,其它的暫時無法統計,最終多少不可知,事情還在發展中。

古人說「救急不救窮」。師父在《美國東部法會講法》中講:「我給大家舉個例子。有一個學員家庭突然間變的困難起來了。這個困難作為修煉的人很可能他以前欠下這樣的債,在消的過程中讓他必須得有這樣的承受,但是時間不會長。我講可能會是這樣。那麼有的學員覺的他這麼困難,我們得幫助他。怎麼幫助呢?大夥湊錢,給他錢,供他一家人的生活。好,那麼從此這個人甚麼也不幹了,除了學法之外就是在家吃、喝、花他們的錢。那麼再接下去,法也不學了,你就拿錢來吧,我就這樣生活了。大家想一想,你們是有慈悲,但不能這樣對待這些問題。每個人都有他的難,大家可以出於慈悲去幫助他,解決工作或臨時應急的解決一點問題,但是絕不能夠長期的這樣做下去。我給他安排的那條路你們都給破壞了,他都沒法修了,最後他不修了。他工作也不找了,困難也不解決了,反正有錢用,你月月給我拿來就行了。那麼我說學員在幹甚麼呢?」

師父在《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中講:「千萬不要欠債。大家不要欠債。」

那同修為甚麼要借給其錢呢?因為他是跟過師父班的老同修,大家都相互認識。這就是人心、人念、人情啊,沒有從法中、從修煉出發考慮問題。

有的是覺得同修有困難要幫助;有的怕老同修被兒子逼的太緊,不修了;有的是認為,同修張開嘴了,不好意思不借給;有一個同修沒工資,沒有收入,卻偷著把自己掌握的家人的錢借給其八萬元;有的同修家人住院拿不出錢借給,還內疚的不行等等。

因為借錢的同修和借給同修錢的同修都不符合法。導致的結果是:借錢的同修魔難加大,而且不在法上悟,自己有工資,也可賣房,卻以各種理由推脫不賣房不還債。當有的同修阻止借錢或不借給時,竟然認為同修「不善」;被借的同修有的也經濟出現困難,出現一些魔難等等。

2、動用大法項目資金的危害

本地附近縣有兩個同修,男同修手中有同修給的資金約十多萬,其被邪惡判重刑進監獄,在監獄被迫害至癌症晚期後去世。他家人手中拿著十多萬元自己花銷。當有同修給其家人指出後,其家人拒絕歸還。

另一女同修是該男同修岳母,手中有資金二十餘萬,突然間病業離世。資金二十餘萬由其兒子拿在手中花銷。

上述兩位同修被邪惡迫害離世跟大法資金使用上嚴重走偏不無關係。兩位同修在資金上有嚴重問題,周圍給錢的同修是不是也應該靜下心來想想:一味的給錢不考慮資金是否用在救人上,是為法負責,為同修負責嗎?為自己負責嗎?

五、再次提醒同修:不要用人心去同情憐憫被曝光的人

有同修說,我沒有發現A說偏離法的話呀?也許這篇文章發表後,會有人說,我沒有發現C做過那種事啊等等。你沒有看見,不等於不存在。師父說:「對的是他 錯的是我 爭甚麼」(《洪吟三》〈誰是誰非〉)。關鍵是,我們每個看見此事的人,能否理性對待自己的修煉。能理性對待自己的修煉,能在矛盾面前對照法找自己,提高了自己的心性,才有可能更清醒的認識問題、認識別人、善待周圍的人。

最後,讓我們重溫明慧編輯部文章《正念與人情》的片段:「長期以來,就是有人以人情來做事、用人情衡量事物。所有的一切亂、不好,都是出自於這種人情和出自人情的常人之心。在淘汰即將形成的關鍵時刻,不要固執人情、常人觀念,大法弟子不要成為舊勢力要找出來淘汰的人。」

「正念來自大法。放下人情人心才能生出純淨正念,才能在法中看問題。在大法中實修、履行自己的救人使命,才是真正珍惜自己、珍惜大法。」

【編註﹕本文代表作者當前修煉狀態中的個人認識,謹與同修切磋,「比學比修」。】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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