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煉法輪功 所有病痛消失
朱秋玲一九五七年六月出生於蘇州。一九八三年,二十七歲的朱秋玲生女兒時由於醫療事故,造成她在醫院期間三次大出血,情況十分危急,後來經過搶救命是被保下來了,但卻落下了很多病,如:頭痛、偏頭痛、關節痛、婦科病附件炎等,全身發冷沒力氣,過十來天就要發一次高燒,只能臥床休息。後來發展到左乳房經常疼痛流水,被醫生診斷為乳腺癌,多家醫院醫治無效。
這些病痛折磨的她痛苦不堪、度日如年;再加上丈夫有外遇起訴離婚,朱秋玲獨自一人挑起了撫養女兒的重擔,靠自己微博的工資供她讀書,生活艱難困苦。她在身體和精神的雙重打擊,不堪重負,生不如死。
一九九八年三月,朱秋玲有緣讀了《轉法輪》。用她的話說:「一九九八年三月八日,是我重生的日子,這一天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了。法輪大法的法理讓我明白做人的真正目的,讓我明白以前遭受的痛苦都是有原因的。懂得了一些法理後,我不再像以前那麼痛苦了。大法的法理不斷地感化著我,慢慢融化著我的心靈,我慢慢從痛苦中走了出來。」
修煉法輪大法後,朱秋玲明白了人生的意義和生命的真諦,明白了法輪功是佛法修煉。她欣喜萬分:「大法指引我向善走正道,在家庭裏孝敬老人、教育子女;在單位盡職盡責;在利益面前不爭不搶。做人要經過勞動付出,走正大光明的大道。法輪大法使我對人生有了全新的認識,價值觀也得到了提升。我漸漸明白了生命的真諦、人生的意義和做人的目的。我的身心也發生了巨大的轉變,十幾年的病魔在幾個月內全部不知不覺的好了,我高興極了,真正體會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幸福感,感覺自己的生命也在大法中得到了昇華。」
法輪功不但給了朱秋玲一個健康的身體,還使她的道德昇華,她以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在個人利益上她容忍大度,在工作中盡心盡責,熱心幫助同事。她曾在一所中學校宿舍裏負責看管照顧一百五十名女生的起居,她盡職盡責、細心關心,很多家長送給她食品和水果,她都拒絕了,就連學校每年發的五百元困難慰問金也拒絕了。她的工作得到了領導的認可,因成績顯著,多次得到評比的獎牌和表揚。在修煉過程中,她感受到自己的生命在大法中昇華的美妙。
堅持修煉遭綁架、誣判五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魔頭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大法的瘋狂迫害。朱秋玲因堅持信仰,也遭到綁架、關押、非法判刑及經濟迫害。
二零零零年,朱秋玲去北京上訪為法輪功鳴冤,她發自內心的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法輪大法是正法!」就因為這樣一句真話,她回家後被當地中共人員非法拘留十五天。
之後朱秋玲又多次被非法拘留,被綁架到洗腦班遭到非人折磨,二零零九年她又被非法判刑五年。在南通女子監獄,她受盡地獄般的虐待,身體、精神遭雙重摧殘。
朱秋玲曾先後遭到四次綁架和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十月一日,朱秋玲因去北京上訪為大法說句公道話,遭蘇州市吳中區木瀆派出所從單位綁架到蘇州市第二看守所,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一年,朱秋玲被蘇州市吳中區木瀆派出所警察從單位綁架到蘇州市上方山紡工療養院洗腦班,被非法關押四十天,期間她拒絕寫不煉功的保證書,遭到體罰及不讓睡覺的折磨。
二零零二年,朱秋玲再次被吳中區木瀆派出所警察從單位綁架到蘇州市上方山紡工療養院洗腦班,這次她被非法關押四十天,再次遭到體罰、不讓睡覺等折磨,洗腦班人員還恐嚇要對她判刑。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早上九點,已經退休的朱秋玲正在家中做家務,吳中區嘉寶花園居委會主任朱建平及手下騙她開了門,結果十幾個警察蜂擁而入,非法抄家,其中包括吳中區「610」人員、吳中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特警,還有吳中區長橋派出所戶口管轄民警謝秋男、吳中區越溪派出所所長唐某等人,非法抄家持續到下午兩點左右,警察將朱秋玲抬到樓下,硬塞到汽車裏,拉到蘇州市越溪派出所。當夜,警察不讓她坐,也不讓她睡覺。第二天早晨九點,她被非法押關押到蘇州市第一看守所,警察連續五天對她非法審問,每天從早晨八點到深夜,輪番審訊並威脅、辱罵、欺騙、恐嚇。朱秋玲被看守所非法關押了約九個月,期間遭辱罵、體罰、逼做奴工。九個月後,她被蘇州市吳中區法院非法判五年。她上訴到中級法院,被中級法院非法駁回。(審判長周耀榮、審判員徐莉娜、代理審判員蘇敏東、書記員周豔。)
在南通女子監獄遭迫害事實
二零一零年五月二十六日起,朱秋玲被非法關押在江蘇省南通女子監獄三監區,遭到 「轉化」迫害,逼看污衊、誹謗、侮辱大法師父的碟片,從早晨8點到深夜12點,教導員劉海霞、獄警蔡小麗、孫芳、叢雯、巍光蘇等一批一批的輪番的對她進行折磨,逼她寫不煉功的保證書。朱秋玲被折磨出「左心房阻塞」、「主動脈硬化」、「高血壓180-220」等症狀。獄警巍光蘇還揚言:「我們年輕,你年老,我們身體好,你體檢有病。我們每天輪番的這樣對你。」南通女監三監區副教導員陳靜拿七、八張A4紙捲成筒抽朱秋玲的臉每次都抽二、三十下,抽了好幾次。她還說:你沒證據。陳靜還用幾個手指狠壓朱秋玲的鎖骨,令她極為疼痛。幾個月後,見朱秋玲仍不「轉化」,就強制她進車間做奴工活,每天超負荷勞動:每天5:40起床,6:20進車間,晚上7:00回監室,基本沒有休息時間。
遭監控及經濟迫害
朱秋玲於二零一四年七月十九日結束冤刑回家。然而蘇州吳中區公安分局、吳中「610」辦公室、居委會、吳中區長橋派出所等人員仍經常上門騷擾她,繼續限制她的人身自由,還威脅她女兒說:你媽再有甚麼事就影響你的工作和女婿的工作。強迫她的女兒在協議書上簽名。中共人員逼迫朱秋玲父母、哥姐監視她,還拿走了她的工資卡,甚至不讓她住在自己家裏,逼她住在父母媽家,並在父母家門口裝了監控,電話也安了監聽。
朱秋玲二零一四年回家後,單位恢復了她的養老金。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單位補發了朱秋玲冤獄五年的養老金。但過了十天左右,吳中區社保局通知學校,要朱秋玲退還從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十一月她已領取的養老金302859.1元。緊接著,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吳中區社保局又停發她的養老金,這種經濟迫害對她這個單親家庭來說真是雪上加霜。
學校社保局人說了一定要退還,否則後果自己負。朱秋玲說:「我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憲法》36、37條,公民有言論自由 信仰自由,我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法院判我五年是冤判,是陷害。」她對學校說:「我從1998年3月開始煉法輪功到二零零七年退休,因學校的需要二零零八年學校又留用我一年。這段時間,我的工作,我對學校的貢獻,不用我自己說,你們學校領導都應該歷歷在目。社保局人說停發我的退休養老金,能抹掉我幾十年在教育系統的勞動記載嗎?」校方說他們沒有辦法,是上面壓下來的。校方人員在電話裏又說:現在是吳中區紀委介入要你退還自己的養老金。過一段時間他們又在電話裏對朱秋玲進行威脅逼迫,說是江蘇省已經介入要你退還這筆養老金。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今,朱秋玲一直奔走各個相關政府部門,提交了行政覆議申請書。二零二一年四月提交了行政訴訟,請求法院依法審查六十九號通知的合法性。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蘇州市姑蘇區法院已立案,最後撒消了已經領取的302859.1元的養老金。但是二零一九年十二月至今仍一直停發她的養老金。
在追討養老金的過程中,朱秋玲沒有生活來源,生活及精神都受到極大壓力,直至她含冤離世。
(責任編輯: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