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月一九六六年三月十九日出生,今年58歲。她是河北省廊坊市霸州市康仙莊北莊頭村人,家中務農。
李文月於一九九八年秋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打消了想過離婚和出家的念頭,化解了家庭糾紛。
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開始迫害法輪大法後,李文月因堅持信仰、堅持為大法說公道話,曾遭中共人員騷擾、綁架。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石城村長李景華打電話叫來康仙莊派出所警察綁架了李文月,將她銬在派出所的花牆和床鋪上一天一夜。李文月給警察講真相,所長趙海波說:「你這是對牛彈琴。」警察把李文月銬在花牆和床鋪上一天一夜,勒索家人二百塊錢才把李文月放回。
二零零零年春天,李文月去當地信訪局為師父和大法鳴冤,要求還法輪功學員合法的煉功環境。信訪局人員把李文月支到公安局,李文月給江澤民寫了一封信,他們又把李文月非法關押到霸州看守所,一男警還惡語說:「把你的衣服扒光,讓你煉。」獄警把李文月的長髮剪短羞辱她,逼她穿囚服,給她銬上手銬腳鐐,逼她做奴工。李文月被非法關押了十多天。新買的自行車也被警察非法佔有。
二零零八年夏一天,李文月正在辣椒地裏鋤草,警察突然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籍、師父法像、復讀機、講法磁帶等。第二天警察想綁架李文月,她躲出去半天。
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五年,司法所人員先後兩次闖到李文月家騷擾,逼她去洗腦班。李文月就把自己修煉大法受益的經過講給他們聽。最後司法所人員說:「那就在家煉,別出去。」
望知情人曝光李文月女士遭迫害更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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