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八日,濟南市長清區法院人員對孫超非法庭審過程中,律師針對作為證據的一段模糊不清的視頻質證了三輪。律師特別闡明,所有所謂的證據與指控的罪名沒有關聯性,不能作為定罪的依據。
非法庭審過後,法官與孫超做了一個簡短的交談。當法官問及孫超這些年因信仰而遭受(中共)的一切迫害是否值得時,孫超平和地告訴她:人的一生不只在於名和利,人來世的目的是得法修煉、返本歸真。法官不解地走開了。
孫超又名孫洪斌,出生於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他父親是一家工廠的工程師,母親是教師。孫超本人從電視大學畢業,後到山東青島市、濟南市生活、工作。孫超早在青年時期就是一名佛教居士。法輪大法傳出後,孫超經過慎重思考,認定這才是他人生的最好選擇,也是無悔的選擇。
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三日下午,孫超在青島市市北區洛陽路周口小區附近給一七旬老人講真相時,被一個六十歲左右的路人惡告,他被洛陽路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五日,警察將孫超劫持到青島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至五月五日回家。
二零一五年七月,孫超在青島市工作期間,被當地警察綁架。因他拒絕配合,牙齒被警察打掉很多顆。
二零一六年三月份左右,孫超被當地法院非法判刑三年,被劫持到山東省監獄。在山東省監獄,獄警曾連續七天七夜不讓孫超睡覺,並毒打他,導致孫超一度出現神志模糊,意識不清,生命出現危險,他被送醫院搶救半個月後,才逐漸恢復正常。
二零一八年七月,孫超結束冤刑出獄,此後他一直在濟南市居住、工作。
大約三年前(二零二一年左右),孫超被濟南市當地一派出所警察強行帶走、非法訊問過,當日回家。警察威脅他說,隨時可以把他弄進去。
二零二四年六月八日,孫超再被闖入住處的濟南市市中分局四里村派出所警察綁架。過程中,孫超的膝蓋被警察打傷。
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一日,孫超遭濟南市中區檢察院非法批捕,被非法關押在濟南市看守所(仲宮鎮)。
二零二四年九月,孫超被濟南市中區檢察院構陷到濟南市長清區檢察院(承辦檢察官姓王)。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八日,孫超被濟南市長清區法院非法庭審。近日獲悉,孫超已被濟南市長清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因是冤判,孫超沒有簽字,打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