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是在今年七、八月份,我買了兩份半成品的菜去她家,心想午飯省點事,做飯不用太麻煩。誰知她打開一看就火了,說這菜沒法吃,軟了吧唧的,黏糊糊的,沒有咬勁。我當時有點懵,嘴上沒說甚麼,可心裏想:常言道當官都不打送禮的,何況我比你還大七歲呢。這是為甚麼呀?知道煉功人沒有偶然的事,和常人發生矛盾,百分之百是自己的錯。我知道我錯了,向內找吧。我買這些半成品是為了省錢,這是利益心。以前去她家買的東西都是羊腿、羊肉片、牛肉等,每次都是一百二百的買東西,相比之下這次才花了幾十元錢,這是師父利用她和我發生矛盾,就是去我的面子心和利益心。我意識到了,覺的心性關過去了。沒有再深入找自己。
第二次來的更刺激人心。十月十日是她孫子的生日,我提前幾天去了她家,買的是幾斤豬梅花骨肉,燉著吃,肉嫩。她打開包一看又火了,她說:梅花骨呀?我一聽口氣不對,她又不滿意了。我說:梅花骨怎麼啦?她說:梅花骨只能自己吃,送人沒有送梅花骨的。我說:為甚麼呀?她說:你說呢?我說:那哪種好呀?她說:梅花骨多少錢一斤?排骨多少錢一斤?我心想:這次我可沒考慮花錢多少,只是覺的一頭豬只有幾塊梅花骨,肉嫩好吃。我還真是好意,剛想解釋,腦子裏馬上想起師父的話:「哪怕是最善意的辯解,你都是在證實自己」(《二零零四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我沒說話,也沒動心。她又接著說:比如買牛奶送人,只能送某某品牌,別的牛奶再貴也不能送,因這個品牌有名氣。我聽著忍著,如果我沒修大法,我肯定要和她理論幾句。但是我現在修煉了,必須聽師父的話,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人,證實大法。我把自己當作煉功人,有法的約束,所以忍的心平氣和,無怨無恨。
通過這兩次矛盾,引起我的警覺,我得好好找找自己還有甚麼心沒放下。第一次矛盾發生後,我沒有認真去找,只是表面找了面子心、利益心,如果深入挖根找執著,可能就不會有第二次矛盾了。我認識到只有多學法、認真向內找,才能解決根本問題。
一天我學《轉法輪》第八講,當讀到:「我們這個法門是在矛盾中叫你自己得功」,我渾身一震,很明顯是師父在點化我,我意識到必須好好深入找執著了。於是,我放下書,靜靜的想,這是去我怕人說的心、面子心、不能受冤枉的心。這還是找的表面,好像不是根本執著,我思考著、找著。師父看我很用心、有決心徹底找出根本執著,給我腦子顯示出一句話:說話上不能吃虧。我猛醒,我的根本執著找到了!多年來我一直有一個做人的原則,就是錢上吃多大虧都行,話上不能吃虧,都成了我的座右銘了,這麼多年來一直有這個觀念,埋藏的很深,都沒有意識到很多言行都被這個觀念左右著。今天終於把這個根本執著挖出來了,找到了,我下定決心一定修去它!我感到身心輕鬆,弟子發自內心的謝謝師父的點化和教誨!謝謝師父的苦心安排和慈悲救度!謝謝好朋友幫我提高心性!
我感到我太幸運了,師父就在身邊看護著弟子,我一定修好自己多救人以報師恩!
(責任編輯:任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