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海市法院原定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上午十時開庭,王桂令等幾位法輪功學員的親屬們趕到法庭後卻被告知不准旁聽。經律師溝通,法庭勉強只允許一名親屬旁聽。親屬們大多遠道而來,認為公開審理案件沒有限制旁聽的理由,要求法庭拿出法律依據,幾經交涉,近十點半才被允許進入法庭的旁聽席。
法輪功學員王桂令(男)、王舟山(男)、孟春英(女)、劉玉榮(女)、劉景菊(女)被戴著手銬依次帶入被告席,劉玉榮由兩名法警攙扶,行走艱難。幾位法輪功學員都明顯消瘦、憔悴。靖素明(女)是由兩名親屬攙扶進入法庭的,據說她出現嚴重心臟病症,法庭安排她倚靠在被告席外欄板上參與庭審,自始至終沒問她一句話。
一、法輪功學員在法庭上澄清事實真相
庭審中,法官詢問王桂令、王舟山、孟春英、劉玉榮、劉景菊對公訴機關指控的事實是否認同?五位法輪功學員一致答覆:與事實不符。
王桂令指出,公安機關的筆錄都是他們自己編、自己寫的。事實是,我在下樓時被兩名便衣突然按住從身後給戴上手銬,然後又來了兩個人把我劫回樓上開始抄家,沒出示警官證、搜查證,沒通知家屬就開始抄家,公安的所有做法都是違法的,所以拒絕在筆錄上簽字。王桂令說:「我過去被(非法)勞教,勞教制度因為它不合法,二零一三年都已經廢除了,怎麼能又翻出來當(構陷)證據,不要再搞文化大革命政治陷害整人的那一套了。抄走物品的數量也沒那麼多,有些根本就談不上是證據,完全是在網羅罪名,栽贓陷害。」
王舟山揭露,警察把搶去的兩箱白紙說是法輪功「反宣品」,毫無道理,白紙就是白紙,沒有字。而且購買商品的行為屬正常活動,不構成違法。他說:「一九九九年我被勞教是為法輪功上訪,作為一名修煉者為信仰澄清事實,是應該做的,而且被勞教至今二十幾年了,與本案無關。」
孟春英描述自己被綁架情況:「警察突然闖進我家,把我按倒沙發上,沒通知家屬、沒出示搜查證就開始翻東西,拿走我家大量私人物品和現金,是多少到現在我都不知道,他們就像土匪搶劫一樣,而且,從我家搶走的東西沒有(起訴書構陷數量)那麼多。我不配合他們,是因為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不能讓他們對大法、對好人犯罪。而且你們可以翻翻我的那些物品裏的內容,還有很多歌曲都是我平時聽的,哪邪了?有些是廢棄不用的電腦等物品,也拿來造假,充當證據。二零零八年我是在家睡覺時被綁架,判勞教一年,在家睡覺和擾亂公共秩序,扯不上關係。本人拒絕在違法筆錄上簽字。」
劉玉榮說:「我沒有所謂供訴。法輪功哪裏不好?我破壞哪條法律實施了?是警察在違法,警察到我家抄家沒通知親屬,沒出示警官證、搜查證等任何證件,警察搶走那些東西都是我個人的合法財產,是我自己花錢買來的,不是罪證。判刑不是我的罪證,二零零八年我第一次被判刑是在下班的路上被警察綁架的,因此被開除公職,到現在一分錢退休金都沒有。第二次判刑是為了生存去請人幫忙找工作,在她家被蹲坑警察綁架了,警察為了構陷我,又沒有一點事實,就以我曾經被判過刑為藉口又判了我一年!」劉玉榮拒絕在違法筆錄上簽字。
劉景菊也描述自己遭綁架情況:「我獨自在家,警察闖到家中,沒出示任何證件就抄家,把我綁架到派出所、看守所,我有兒有女,警察都沒通知,東西都是搶走的,都是我個人的財產,警察沒有任何證據就把我抓走,並且當天沒讓我戴假牙,導致我到看守所一個多月都吃不好飯。」劉景菊也拒絕在違法訊問筆錄上簽字。
二、辯護律師無罪辯護有理有據
辯護律師為法輪功學員做了無罪辯護,從不同的角度闡述本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構成犯罪。主要有以下幾點:
1、公安機關的訊問筆錄屬無效證據。當事人不認同、沒有簽字的訊問筆錄,不具真實性、合法性,不應成為證據。其中,律師要求當庭出示劉玉榮的搜查證,上面明顯沒有劉玉榮本人的簽字、捺印,也沒有本人拒絕簽字的說明,律師認為此證據在當時存在值得懷疑,應是後補的,不值得採信。
2、勞教不應列為「前科劣跡」。勞教制度因不合法已經廢除,而且該非法處罰對當事人距今已超過十六年、二十幾年,不應列為加重處罰的依據。
3、應當庭質證。根據刑訴法,對於證據應當庭出示相關物品,證實證據的真實性、正當性及與罪名間存在的關聯性。公訴機關不應只提供照片敷衍為證。
4、罪名與證據不存在關聯性。翻遍中國法律,沒有找到認定法輪功是×教的明確規定,沒有法律證實,犯罪事實部份也沒有法律論證。因沒有法律依據無法定罪量刑。本案不構成犯罪,是冤假錯案。
5、公安機關的「認定意見」(或「鑑定意見」)不具合法性。本案中,公安機關(國保大隊)提交證據由上級公安機關(國保支隊)負責鑑定,等於公安機關自己出證自己鑑定,理應由具有鑑定資質的第三方來鑑定證據,否則不具合法性。依照法律規定,公安機關既不具備認定法輪功是×教的鑑定資質,鑑定一種思想或信仰不是公安機關的職權範圍。
6、公安機關執行程序嚴重違法。公安人員不穿警服、不出示證件、不出示搜查證等,違反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的法定程序。
三、五位法輪功學員自證無罪 要求無條件釋放
最後在自我陳述階段,幾位法輪功學員都堂堂正正的自證無罪,指出公民有信仰自由,要求無條件釋放。
王桂令說:「公安機關的指控純屬指鹿為馬,子虛烏有,公訴機關的指控與罪名無關。」
王舟山說:「善意不是犯罪,請每個人想想,法輪功到底好不好?我到看守所後,這裏人都說你怎麼能到這來,你這麼好……良知和道德才是最高的法律標準。」(說話過程中被法官打斷,讓簡短陳述。)
孟春英說:「我是因為祛病健身開始煉法輪功的,身體的病都好了,我就想按照真、善、忍做個好人,更好的人,我們的行為對社會有百利而無一害,法輪功不是邪教。」
劉玉榮說:「我原來是當老師的,因為認真教學落了一身病,不能工作了,到處治也沒好,煉法輪功好了,我能不感謝法輪功嗎?」
劉景菊說:「信仰自由,煉法輪功祛病健身、做好人,國家公布的十四種邪教裏沒有法輪功,本案公安人員的對我的指控完全是虛構的,警察沒有任何證據就抓我,我沒有罪。」
王桂令、王舟山、孟春英、劉玉榮、劉景菊都當庭提出無條件釋放。
庭審在中午十二點左右結束,當庭未公布結果。靖素明是由親屬攙扶著離開的,虛弱的劉玉榮也由兩名法警扶著離開法庭。
四、六位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構陷經過簡述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四日,錦州市太和區國保大隊李蕾等人將王桂令(60多歲)、王舟山、孟春英、劉玉榮(62歲)、許清焱、劉景菊(70歲左右)、靖素明(73歲)陸續綁架、抄家,其中靖素明因嚴重心臟病被所謂「取保候審」;許清焱因被迫害出腦梗昏迷,醫院認為她「活不了幾天了」,太和國保才給辦了「取保候審」,其餘五人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錦州看守所,已七個月有餘。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三日至四月三十日,錦州市公安局及下屬分局、派出所警察綁架了至少十九位法輪功學員。對此次群體綁架事件,錦州市「610」、政法委、公安局等相關部門蓄謀已久的,他們成立了所謂的專案組,通過長期監控、跟蹤、蹲坑等流氓手段,甚至偷偷在法輪功學員的住宅附近安裝攝像頭、在電動車上安裝定位裝置等手段,進行構陷、綁架。
已知參與迫害的單位:遼寧省錦州市公安局和所謂的「反×教」(註﹕中共是真正的邪教)支隊李嵋珊及成員,凌河區、古塔區、太和區公安分局及國保大隊,和其下轄的紫荊、大薛、松山、錦華、天安等多個派出所。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其中與孟春英一同租房住的法輪功學員周麗娜被警察列為本案所謂的「網逃」。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一日,周麗娜被太和區國保警察跟蹤、綁架,同時被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苗建國,目前二人已被構陷到凌海市檢察院。這是由此次群體綁架案延伸的又一起針對信仰者的警察濫用職權的犯罪案件。
五、盼望眾生快醒來
這是一場原告與被告完全顛倒的庭審,因為法輪大法是正法,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本次庭審中,偽公訴機關還把法輪功學員的社保信息也納入其中,目的是借助司法程序公開劫掠法輪功學員的退休養老金,搶奪個人合法財產。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司法迫害案中,在全方位地實踐著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從「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的群體滅絕性迫害政策。
本案中顯見,中共完全是個在政權外衣包裹下的邪惡組織,它們任意編造謊言詆毀善良;秘密跟蹤、綁架無辜,心裏陰暗,在製造社會恐懼;網羅罪名,無限上綱,流氓整人手段無底線;肆意搶奪他人財產,貪婪無度。《九評》給予了中共充份的揭示,「邪、騙、搶、鬥、煽、痞、間、滅、控」九大邪惡基因,定格了中共這個黑幫邪教,所做的一切也一定都是流氓、非法的。
神聖的法律,本該用來懲惡揚善,主持公平正義,卻被邪黨褻瀆成迫害正信、殘害善良的遮羞布,把執行法律的公檢法人員淪為直接踐踏法律,實施邪惡暴力迫害的幫兇。
面對嚴酷的迫害,法輪功學員仍希望每一位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都能明辨善惡,不要被中共施展的權力、利益所脅迫而跳進執法犯法的火坑。中共是魔鬼,只會卸磨殺驢,絕不會為追隨它行惡的人去買單。是魔鬼中共在綁架人性對大法、對善良犯罪,目的是毀掉生命本身,同它一道墮入無間地獄,在永罪永刑的痛苦和黑暗中永無出日。
大法弟子展現的真相就是眾生得救的希望,告訴人們要守住善良,那將是末世得救的憑證。選擇善良,光明的路就在腳下延伸。
君不見,迷濛的亂世,無解的亂象,多少壓抑的民眾的悲憤像火山一樣洶湧、噴發,我們的國家正經歷著巨變,隱忍的中國人在被逼到絕境時,在內心深刻地苦思:是誰在欺騙了自己心中的善良?是誰在摧毀自己追求自由、美好的希望?我們勤勞、聰明卻依然壓抑、貧窮?重重重壓下,讓我們的希望在何方?是:中共。是它破滅著我們民族的希望,阻礙我們國家走向和樂與富強。只有把這個附體解體掉,沒有了吸血鬼,癌細胞的機體才會健康、強壯,我們的國家、民族、人民才有復興的希望。不可一世的拿破侖曾說,不要動他,讓他在那裏好了,那裏(中國)是只沉睡的雄獅,一旦覺醒將震撼世界。
如今,雄獅已經覺醒,不僅有四億四千萬勇敢的中國人聲明退出邪黨,還有綿延全中國、從社會最底層到上層對邪黨的清醒認識,都在自覺選擇拋棄邪黨,擺脫邪黨強加的精神枷鎖與身心奴役。星星之火已在燎原,中共很快會在受害最深的中國民眾的覺醒中土崩瓦解,這是不可逆轉的正法洪勢。
回溯法輪功反迫害的二十五年的風雨歷程,一直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堅持和平、理性的講清真相,殘酷的、滅絕性的迫害下沒有出現一例暴力報復社會的事件發生,足以印證,這是大法教誨的道德昇華的力量,大法弟子大善大忍的行為和中共的邪惡形成了鮮明的對比,同時為未來是人類和平解決爭端、矛盾都樹立了典範與參照。
因為中國≠中共,中共≠中國人民,該被解體、淘汰的是邪惡的中共,全民選擇「三退」是生命的道德覺醒。中華有五千年文明歷史,那才是我們民族文化傳承的淵源。回歸傳統,找回與神明的聯繫,在神明的指引護佑下,我們勤勞、勇敢、善良、文明的中國人,也一定會重塑歷史的輝煌。
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這是生命是最真的正念,其實每一個的生命等待的都是這一刻。找回真正的自己,做出正確的選擇,將有幸踏上法輪大法莊嚴、殊勝的法船,回歸到自己真正的家園。
這是創世主的召喚,是您千萬載輪迴等待的夙願,這是您天國親人的殷殷期盼。快快醒來吧!可貴的中國人。末世亂象,善惡只在一念間。
相關單位及責任人信息:
凌海市法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41號,郵編121200
院長張鳳武0416-8152001
主審法官程成(女)
凌海市檢察院:
地址:遼寧省凌海市商業路56號,郵編121200
檢察長馬量13941689616
承辦檢察官李峰13314160001、辦0416-8107161
助理檢察官那廣伍
錦州市公安局太和分局:
地址:錦州市太和區解放西路205號,郵編121000
局長趙海龍 15142628899
副局長劉長傑(主管迫害)13904161967、0416-5165688、0416-5179530
太和國保大隊:
教導員李蕾(男)13940696877
副大隊長李興13840602956
警察:張子月15042620791、張奎17641601058、張忠偉13897844018、趙麗(女)
大薛派出所:
警察:張闊、金州
錦州市政法委:
地址:錦州市凌河區解放路四段6號,郵編121000
書記:張大軍
錦州市公安局:
地址:錦州市古塔區士英南街39-39號,郵編121001
局長張猛
副局長李超(主管迫害)0416-2572020
「610」支隊長李嵋珊0416-2572155、15698704590、13700068341、15698703071、宅0416-2135511
(責任編輯:田園)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12/2/22190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