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位法輪功學員都是女性,張奎華現年78歲,閆志秋現年72歲,張國榮現年58歲。她們曾於五年前被警察綁架,其中張奎華、張國榮母女遭非法判刑。三人此次再遭綁架,家屬去公安局了解情況,警察以各種理由拒家屬於門外,也不給任何文書。家屬擔心她們再次遭到司法迫害。
五年前遭迫害經過簡述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六日上午十點左右,法輪功學員李亞麗、張奎華、張國榮、閆志秋、楊學文(男)等五人在肇東市五站鎮大翁屯給民眾講法輪功被迫害真相時遭人惡告,被五站鎮派出所的車成革等警察攔截、綁架。閆志秋當場口吐白沫倒在地上,警察怕擔責任放了閆志秋,把其他四名法輪功學員交由肇東市國保警察,非法關押到肇東市拘留所。
之後,肇東公安局非法逮捕四位法輪功學員,交由安達市公安局繼續迫害。七月十七日,李亞麗、張奎華、張國榮被劫持到安達市看守所關押迫害,楊學文被劫持到肇東市看守所關押迫害。當天下午,警察還闖到閆志秋家企圖綁架她,因閆志秋已離家出走未能得逞。
七月十六日至二十一日,五站鎮派出所警察先後對幾位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騷擾恐嚇其家人。因楊學文、張國榮家中無人,警察將他們的家門鎖撬開,在無人在場的情況下非法搜查。
八月二十九日,楊學文、李亞莉、張奎華、張國榮被構陷到安達市法院。
十一月十八日、十二月二十六日,安達市法院兩次非法庭審四位法輪功學員。庭審過程中,三位律師為四名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明確指出,警察私闖民宅搜查取證等是違法行為,法輪功學員存放大法書籍、資料是合法的,舉報人指證模糊不清,屬於無效證據,要求法庭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四位法輪功學員也對自己的行為進行了無罪辯護,同時也當庭向法官與聽眾講述了真相。最終法院仍無視法律的尊嚴,強行對四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楊學文、李亞莉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勒索罰金各兩萬元,張奎華、張國榮被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各一萬元。
據悉,張奎華、張國榮、閆志秋此次被綁架與五年前所遭到的迫害,肇東市公安局國保隊長、「610」頭目王立軍都是主要參與人。近期,肇東市公安局「610」成員王立軍、王春梅、張志學等人指使肇東市正陽派出所、西城派出所、紅旗派出所、南城派出所警察瘋狂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及家屬。
肇東市公安局:
地址:黑龍江省綏化市肇東市人民大街5號,郵編151100
國保隊長王立軍18504551028
國保警察張志學15546441968
新上任「610」頭目王春梅13136689966、辦0455-7991403、0455-7796858
(責任編輯:田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