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上改變觀念修自己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十九日】我以前做事很容易被帶動情緒,別人高興我也高興,愛看臉色、說話態度,或者覺的甚麼事情被冷落了,我都能被帶動進去。知道不對,有時還和人家去理論,總感覺人家在耍心眼,就這樣我心裏很鬱悶,不開心,臉部僵硬笑時都不自然。

提高不上去,我也偷偷掉過眼淚。師父看我誤在這裏了,就安排了一同修跟我見面。見到同修後,我把心裏苦悶、昇華不上來的情況跟同修說了,這個同修在法理上跟我交流,遇事向內找,在這顆心上下功夫,告訴那就得多學法,從法上提高上去。

通過與同修在法上的交流,我覺的彷彿有一扇門從心靈上打開,看到同修對誰都好、對在過關的同修能從法上幫助、共同精進。我看到了自己與同修修煉中的差距。那同修還讓我與另一同修到他們那個小組去學法。

近一段時間裏我抓緊學法,在這過程中,師父的法理不斷的點悟著我,我知道真正要想修煉就得去掉各種執著心,我悟到了遇事向內找,不斷昇華自己的心性,遇到矛盾想到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而不是自我。

下面,我把這段時間提高心性的幾件事和大家交流一下。

一、突如其來的心性考驗

有一次,在一個小學法小組裏,有個同修臉色不太好看,進門說的都是旁敲側擊的話。我問了一句:「你怎麼不高興呢?」她說:「還不是你把我告訴你的話,告訴了我的老闆,你不修口!」我愣了一下,想起這件事已經有一段時間了。於是我對這位同修說:「我不是有意的,我當時是用人心去對待這個問題」。她說的這個「老闆」是我以前的老闆。由於我不在老闆那兒打工了,老闆對我很生氣,說要給我踢出局,不跟我來往。可是老闆再次跟我見面的時候,卻當著客戶的面說:「到哪裏去還是帶著她(指我)好,不用操心。」我不假思索隨口對那老闆說:「拉倒吧,差一點把我踢出局去。」我這句話老闆記在心裏,過後就說了這個同修,使這個同修很生氣。她坐在那裏說著說著,就用手指著我說:「要是過去我早就呵斥你了,還能像現在這樣對你?」我馬上意識到:我不修口,給同修帶來麻煩,說出的話裏帶有邪黨文化的東西,並沒有為他人著想,我錯了。我沒做好,但我要把沒做好的今後一定要做好。於是我用溫和的語氣對她說:「你以前也不會那樣的。」我發現我的語氣改變了,發出的是善心。這時同修也向內找說:「也不怪你,是我自己不修口,我不說不就好了?沒事了!」遇事向內找,矛盾自然化解了,我一定要多學法改變自己,修口很重要。

二、轉變觀念想問題

還有一次,聽到兩個同修在閒聊,一會貼著耳朵說,一會對著腦袋說。我的直覺告訴我,她們在議論一個人。我聽到一部份,議論我也好議論他人也好,當時我想:愛說誰說誰,嘴長在別人身上,跟我無關。但我馬上歸正我的思想:我用正念去思考問題,不叫舊勢力間隔我們同修,也別想鑽我們的空子。我想這是師父讓我提高的,給我安排一次提高的機會,抓住每次機會提高自己,轉變觀念正念想問題。

我就想:如果說的是別人我要查找自己,如果說的是我,我更要查找自己,但我一定要在法上提高,對誰都要好,聽師父的話,圓容整體,做一個新宇宙的生命,修去常人中的一切執著,走向新的宇宙。這是我的願望,謝謝師父!

三、大法改變了我的個性

以前,我不能聞不好的味道,別人聞不到的味,我都能聞到,反應敏感,所以不願和別人共用一個物品。常和我在一起的同修都了解我這個問題。

有個同修有一年多了沒有和我見面了,這天她來到我家帶來好多年畫、台曆、小冊子,讓我分下去,我們在一起合作很好,她兩三天來一趟。我看到同修很辛苦,知道她經常不能按時吃飯,有時買兩個饅頭路上吃,我就經常給同修備點飯菜。有次同修剩飯了,問我怎麼辦?我說沒關係,放那兒留著我吃。那個同修又讓我給她倒點水喝(因為她不知道該用哪個杯子),我拿起我個人用的杯子給同修倒水喝,她驚訝的說:「拿你那個漂亮的杯子能行嗎?我可知道你這個人的個性,不嫌棄我嗎?」我輕輕搖搖頭,笑著對她說:「不嫌棄,那是過去的事了,我們是修煉人,按照法的標準修去各種執著心,凡是執著不都得修去嗎?」

這天同修又來送真相資料了,看我在洗衣服,坐了一會就走了。我繼續洗衣服。過了一會,同修敲門又回來說:「我要上衛生間。」「上吧。」我把洗衣機往牆邊挪了挪,讓出地方同修能過去,我就出去了。過了些時間,同修出來告訴我說:「廁所堵了怎麼也下不去,你別進來。」她怕我吐,我說:「沒事兒。」說沒事就沒事,看到衛生間滿了都淌出來了,我也沒吐。同修也是為他人著想,怕給別人帶來麻煩,她說不好意思,就要去買通廁所的工具,我說你不用,打電話叫疏通下水道的來吧。

整好後,同修看我沒有嫌棄,也沒嘔吐,她高興叫著我的名字說:你變了!你真的變了!和過去不一樣了,我現在真的願意和你在一起了。我說只有多學法才能提高,再說了,這也是對我的考驗和幫助,我們共同提高。

修煉沒有小事,處處都得修去各種執著,查找我個人沒修好的地方,都修去,修好自己才能更好的去救度眾生,放下名、利、情,達到圓滿的標準。

個人層次認識,有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責任編輯:李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