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積極營救 姐姐正念走出洗腦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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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十月一日】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下午五點多鐘,我的姐姐按照慣例騎電動車去接外孫女放學,突然被五男三女圍堵。三名女的是本轄區居委會書記、主任及一工作人員;五男是所轄派出所、街道辦人員。在校附近,他們僵持著。

我聞訊趕到現場,怎麼弄,這幫人就是不放姐姐。我就叫姐姐打110報警,一直僵持到晚上七點多鐘,110人員來後,夥同這八人將姐姐綁架到洗腦班,美其名曰「關愛之家」。這次姐姐被非法抓捕,是由區政法委和610直接指使的,目地是所謂的「清零行動」。

我急忙上12337舉報政法委平台。過了幾天,我得到回話說:已受理,之後就一直是「已受理」三個字,不予受理。我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上「公義論壇」向大家求教,在首頁的制止洗腦班迫害欄目中,論壇同修告訴了我如何營救被綁架的家人的方法:

首先,寫好《關於保護姐姐人身安全的申請書》(後簡稱為《申請書》),被申請人一欄,我直接就是告的區政法委和610;上書其違反了《刑法》第238條、第251條,《憲法》第36條、37條之規定。

其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我與姐姐的女兒來到了區信訪辦,不予受理,但主動要了一份《申請書》。

再次,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我與姐姐的女兒來到了區公安分局。門衛一聽是法輪功學員的事,就百般阻撓,不肯受理。我善心的與其講真相,門衛打了內部電話。一會兒,來了一個高個子男人,估計是國保大隊的。氣勢洶洶點了我家幾名大法弟子的名字,還說:你還在網上發東西。期間,他大喊大叫,以至於姐姐的女兒都被嚇的走出了區公安分局的大門。我不為所動,將《申請書》交於其手中。最後,他悻悻離去,我才走。

十天之後,我未得到任何答覆,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我又與姐姐的女兒來到了市政府,保安告訴我們,市政府不直接受理,由市信訪辦受理。我倆來到市信訪辦,找到受理窗口,遞上《申請書》。工作人員看後說,110、政法委這都是執法部門,怎麼還……我說:您一調查就知道了。我告訴她,我們已經找過分局了,今天已經是第十天了,未予答覆,我們才找到您這來。工作人員說,你一邊繼續找分局,我們這邊15天予以答覆。

之後,姐姐所在街道辦分別在兩天給其女兒打了電話,問她上告了吧?還有一天,四女一男來到姐姐家,姐姐的女兒當時不在家,事後鄰居告訴的。

最後,在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晚十點多鐘,也就是我們向市信訪辦上告第十一天時,歷經五十二天,姐姐堂堂正正,獲得自由。

在這期間,同修們都在幫助姐姐發正念,還有的做真相傳單,發到姐姐所在街道辦等處,給姐姐的外孫女的學校寫真相信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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