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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西華大學魏永清遭五年冤獄迫害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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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三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西華大學(原四川工業學院)魏永清老人,二零一八年五月被非法判刑五年,當年已經78歲的他被劫持到樂山嘉州監獄關押迫害,二零二三年出獄時,身體虛弱,神情呆滯,時常隨地大小便,於八月二十九日含冤離世。終年83歲。

魏永林原是四川工業學院機械系助理工程師。從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至今,他多次被非法關押迫害,先後在成都九茹村看守所、新津洗腦班(對外謊稱「法制教育中心」)、成都市看守所、樂山嘉州監獄等地非法關押,其中在新津洗腦班非法關押十七個月,在嘉州監獄服刑五年。在關押期間,中共惡人為了讓魏永清放棄信仰,曾對一個70~80歲的老人施以多種酷刑。

二零一七年二月三日下午五點過,魏永清被警察非法抄家並綁架,搶劫電腦、打印機等私人物品,價值約為一萬左右。二月四日,因魏永清年紀過大,派出所叫魏永清的女兒接回。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魏永清被非法庭審。公訴人胡珍宣讀完起訴書後,魏永清在庭上駁斥公訴人顛倒黑白的指控。老人當時高聲駁斥:「甚麼是邪教?法輪功是×教嗎?你憑甚麼認定法輪功是×教?法輪功按中國的法律也完全是合法的。所謂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的帽子扣在我身上完全是子虛烏有的。自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一夥迫害法輪功,多少無辜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二零零零年八月,中國的法輪功學員王傑和朱柯明依照中國法律向中國最高法院起訴江澤民、曾慶紅、羅幹,控告他們迫害法輪功的罪行。遭到中共的打擊報復,被非法關押、判刑,王傑被酷刑折磨致死,朱柯明千萬家產被掠奪一空並被判刑。請問這是誰在破壞法律實施?作為我們一個小老百姓又有甚麼能力破壞法律實施?」魏永清老人問得公訴人與法官啞口無言,急忙打斷他的辯護,宣布休庭。

二零一八年五月三十一日,魏永清在成都市郫都區法院被非法開庭宣判:判刑五年、罰金兩萬。據魏永清老人事後回憶:退庭後,法官楊蓉假意對魏永清和他老伴說,雖然這樣判了,但不會被收監,也不會追繳你的罰款,你和老伴現在就回家,好好過日子,不要到處走。要上訴也可以,但是最好不要上訴了,沒有用的,這已經是最好的結果了。魏永清及其親友都信以為真,放心的回家了,並且聽從了法官楊蓉的騙人謊言,沒有上訴,大約十五天後,兩名法警到魏永清老人家中把他帶走,直接送往了嘉州監獄。

在獄中,魏永清老人為了抵制迫害,不簽字、不報告、不站隊、不報數、不起立、不背監規紀律、不配合轉化被強制「吃秒飯」,被嚴管。被長期罰盤坐太陽高溫下,臀部都坐爛了,多次受高壓電棍電擊,噴海椒水於眼睛中。所謂「秒飯」就是一級嚴管犯人早上只有兩口米湯喝,中午、晚上規定十五秒吃完一頓飯,據吃過秒飯的人說,為了趕時間飯到嘴裏根本來不及咀嚼就往下咽。一般關押者吃秒飯的時間為三天到十五天不等,法輪功修煉者可無限延期。

二零二三年冤獄期滿,魏永清已是83歲高齡,身體虛弱,神情呆滯,時常隨地大小便。由於自己的退休金被非法剝奪,老伴沒有了生活來源,幾年前就把住宅出租給學生來維持生活。失去住房的二老只好回到鄉下老家,還受到村上幹部的看管和監視,八月下旬一天不慎摔倒,送醫院急救無效,於八月二十九日含冤離世。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示意圖:中共監獄中的奴工迫害

四川嘉州監獄由原四川省五馬坪勞改農場和樂山沙灣監獄合併名為嘉州監獄,位於樂山市全福鎮,大門外掛牌:晨馬集團有限公司。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和其他服刑人員每天長時間(每日十小時以上)從事勞役,做奴工,為「五糧液茅台酒、瀘州老窖」等名酒貼商標,為服裝等半成品加工為成品,為手機、電腦、電視機等加工配件,將電子元件半成品組裝為成品(由成都和強集團責任有限公司提供半成品)。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惡警首先用想在精神上擊垮你,然後肉體上摧殘折磨你,強迫寫「保證書、認罪書、悔過書、決裂書」所謂的「四書」。監獄警察對法輪功學員肆意打罵、面壁罰站、罰蹲罰坐、剝奪睡眠、整天不許說話、不許有任何動作活動等等各種酷刑和體罰。法輪功學員踏進嘉州監獄門,就被強制自稱:罪犯××報告警官,請指示。獄警准許後方可越過警戒線,再由牢頭戴到指定地方,強迫法輪功學員面壁三點一線(鼻尖、膝蓋、腳尖)緊貼牆壁站立,數小時後由牢頭訊問:姓名、哪裏人、服刑期,隨即搜查你隨身攜帶的物品,脫光全身衣服,赤身裸體面壁而站,張開五指高舉手臂做多個下蹲動作,再轉身面對獄警,雙手抱後腦勺、張嘴檢查口腔內有無夾帶東西,再用金屬探測器在全裸的身體掃一遍後穿上囚服,剃光頭,剪指甲,再強迫法輪功學員面壁盤腿坐幾個小時,直到下午六點吃飯前編到組內,並指定兩個刑事犯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全天二十四小時寸步不離的跟蹤、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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