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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法輪功學員楊靜被非法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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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成都市法輪功學員楊靜被警察從家中綁架、非法關押構陷,至今已經兩年,於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二月十四日二次被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三年、勒索罰款8000元。

現年48歲的楊靜出生於成都市一個知識分子家庭,母親為人善良、有正義感;楊父是一名高級教師,備受家長、學生的稱讚。楊靜從小接受傳統文化陶冶,傳承父母的家風,為人正直品格高尚。在目睹母親幾次導致命危的沉痾心臟病,在煉了法輪功之後不治而癒,楊靜也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依著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成為更好的人,甚至成了客戶指名辦理業務的人員,被評為優秀員工。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掀起對法輪功的殘酷打壓後,楊靜經歷過被非法監視、綁架、關押在洗腦班一個多月,期間遭遇恐嚇、下藥導致其嗜睡、頭暈等現象。不僅如此,她家人也因無盡的擔心及遭遇來自西安路街辦的恐嚇威脅,她父親更在極度的焦慮中猝然而逝。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楊靜在公交車上送了一個U盤給一位女子遭惡意舉報。國保調監控查出了楊靜住處,把房東也叫到了派出所。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楊靜被國保非法抄家。據稱,三月十三日,楊靜被成都紅牌樓派出所綁架到成都市看守所。四月十九日,她被非法逮捕。

楊母已80歲,奔走呼籲,討回屬於自己女兒的公道和正義。她表示,在仔細研究相關法律條文之後,她認為紅牌樓派出所及武侯區檢察院對楊靜的指控(利用×教破壞法律實施)完全是子虛烏有,根本沒有法律依據:沒有犯罪客體(公安及檢方都說不出哪部法律遭到她破壞),也沒有犯罪的主觀和客觀,犯罪四要素缺三要素,根本無法成立。

第一次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三年一月六日下午一點半,楊靜在成都市武侯區法院被非法開庭。楊靜從看守所來時,戴著腳鐐、手銬,家屬強烈要求打開,說這是違法的。法警說沒有帶鑰匙來,法官說你戴著手銬、腳鐐你就坐著參加庭審。

法庭開了兩次庭前會議,一次在承辦法官接手這個案子不久,當事人家屬和親友辯護人庭上遞交了材料和文件,說明國家並沒有把法輪功定為邪教,法輪功在中國一直是合法的。並要求閱卷和會見當事人。法官同意閱卷(當去看守所看人時,看守所要求法院出具辯護人證明),法院出具了證明,家屬和親友辯護人才得以會見了當事人。第一次庭前會結束時,法官臨走時說了一句「顛覆國家政權」,言下之意,你們怎麼看?第二次庭前會議時間是在第一次正式開庭前的半小時左右。

開庭後,進行法庭調查,由公訴人宣讀起訴書,是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楊靜在公交車上向一位女子講不要打疫苗,並給了她一個U盤,被這位化名陳露的女子舉報(該女子是國家安全局的工作人員,陳露為化名)。同年三月十二日楊靜的家被抄。故公訴人指控楊靜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觸犯《刑法》三百條規定。

律師和當事人家屬要求法庭舉證、質證,排除非法證據,要求證人,舉報人、鑑定人、辦案警察到庭。法官說庭前會議中你們沒有提出排除非法證據。

律師說:相關證物沒有當庭出示,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立案決定書、照片、報告書,房屋租賃合同等,與本案指控的罪名無法律上的關聯,不應作為定案的依據。四川省公安廳出具的情況說明,辯護人對陳露身份表示質疑,無她基本信息,是否有這個人無法確定,對真實性有異。第二對資料和指控罪名之間無法律上的因果關係,不符合證據特徵,派出所情況說明也不是能證明本案與《刑法》第300條之間有因果關係。四川省公安廳送檢說明,起訴書載明說有鑑定意見,但閱卷時辯護人沒有看到鑑定意見,可能說的是這個說明,該說明未載明說檢人情況以及接收檢材料人員情況說明,沒有四川省公安廳和辦案單位之間書面委託協議,四川省公安廳與辦案單位是上下級關係,屬於運動員和裁判員關係,公安機關不能既做運動員又做裁判員,否則不公平,四川省公安廳反邪教總隊沒有資質鑑定是否屬於邪教、邪教物品,應當由公安部認定,至少有第三方作出鑑定,這個說明無任何法律效力,應當由第三方司法鑑定或公安部鑑定,因此該送檢說明不符合刑事訴訟法8類證據任何一種,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律師說:第二組關於陳露的證人證言,真實性提出質疑,陳澤文兩份證言與本案指控罪名無法律上的因果關係,後面兩名租戶是與無案指控事實無任何關係性,不應作為定案依據。第三組被告人的供述,首先她不認可自己犯罪,認為自己合法的,受法律保護,也無證據證明她參與了邪教,無司法鑑定,刑法懲罰的是行為,思想是不構成犯罪的,物品是靜止的,這些物品是不能作為定案依據。

第四組勘驗筆錄也不能證明被告構成犯罪,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

律師說:辯護人經過查閱,沒有發現國家公布的邪教組織有法輪功名字,也無證據證明被告參與了某種邪教組織,也沒有明確說法輪功是邪教的明確規定,因此公訴人不能指控被告觸犯了《刑法》第三百條,指控罪名不成立。

楊靜說:因為中共造謠在先,我們澄清在後。我們宣傳不同信仰有甚麼罪呢?關鍵是這些和指控的罪名有何關係?首先要需要具體指出甚麼是邪教?甚麼行為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公訴人念一大堆和罪名根本沒有關聯性,指控罪名根本不成立。

楊靜談了自己和母親在大法中受益,自己小時候得了嚴重的骨結核,用「雷米封」這種藥對肝的傷害特別大,連看黑板抬頭都頭暈。母親心臟病很嚴重,多次送醫院搶救,是法輪功讓他們獲得了新生。修煉法輪功,既淨化了身體,又使自己的思想境界得到提升。

這次庭審中,檢察官、法官沒有那種強硬、居高臨下,基本給律師、當事人和家屬辯護人比較充份、寬鬆的辯護時間。最後法官說了一句話:「我沒有說你們是邪教。」

第二次被非法開庭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四日下午三點半,楊靜第二次被非法開庭審理。法庭質證時,審判長問楊靜,是否需要對案涉法輪功物品親自查看。楊靜說,這些法輪功書籍是我多年從修煉到現在收集的,我師父所有書籍和資料,這些資料都是教我如何做一個好人,如何向善,如何回歸中國的傳統,對社會沒有危害,不能成為甚麼罪證,且法輪功法沒在我國14個邪教組織的名單裏,這些都是合法的,新聞出版總署已經對解除對法輪功的禁令,公民有出版書籍的自由。

律師說:物品不能作為犯罪的證據,不應當作為定罪的依據。

親友辯護人說:我要求對法輪功的40多本書全部當放過宣讀,按照刑事訴訟法新司法解釋第71條規定,沒有當庭出示、辨認、質證等法庭調查程序查證屬實的,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我要求把這40多本書內容全部讀完,光盤我也要求全部播放,看到底光盤哪一個內容破壞了法律實施。任何罪名都應當與犯罪事實相關。另外卷宗裏鑑定意見通知書,說明這個案子有鑑定意見,我要求出示鑑定意見並要求鑑定人到庭,還要看出具鑑定意見的機構和人是否合法……

公訴人說:這些物品是公安機關在被告居住房間內搜查到的,物品內容是否是法輪功相關得到了省公安廳反×教總隊的確認,省公安廳反×教總隊對這些物品進行了檢驗然後做出了認定,認定這些物品都是涉及法輪功的物品,因此物品的內容是沒有必要在法庭上全文誦讀和觀看,關於陳露舉報這些內容,是陳露向國家安全局對楊靜的行為進行了舉報,也予以了相關的書證,無需再當庭再作證,這些都有相關機關的認定。

楊靜說:針對公訴人剛才發表的意見,說陳露的證言也好,省公安廳證明也好,只要頭腦清晰的人都認識那是法輪功的,但是這和指控的罪名有甚麼關係?我還可以說共產黨是邪教,你有依據嗎?法輪功就一定是×教嗎?法輪功書籍就一定破壞了法律實施嗎?莫名其妙就拿出個帽子扣上去了,你要拿出法輪功是×教的依據,否則就是莫須有的罪名,只不過是以法律之名行迫害之實。法輪功是真善忍,教人做好人,居然被說是邪的,不懂法律的人根本不配做陪審員,因為陪審員看是應該看的是道德、良知,無論是中國還是國外,都有惡法,不過是打擊人的工具,而道德才是最重要的,中國的道德觀,價值觀被文革破壞殆盡,改革之後的人道德下降到甚麼地步了,而法輪功教人提升道德,我自己深有體會,我在家破人亡之後沒有採取任何暴力手段,我姐姐也被用活摘器官威脅過,我這麼多年也沒工作,不光是我們,還有成千上萬的法輪功學員被打壓,被採取革命化處理,但我們沒有採取任何暴力行為,居然是說我們是邪的,這麼多年,法輪功學員遭受的一切,學知界都很清楚,神也看得很清楚,所以全球瘟疫來了。現在正處於危牆之下,希望你們看清形勢,我沒有破壞法律實施。如果好人都被打壓,人類道德必須大垮。現在販毒的人這麼多,吸毒的人這麼多,現在是魔鬼在統治世界,打擊善的,那必定是魔鬼。

親友辯護人說:國家認定14個邪教,裏面沒有法輪功,且新聞出版總署對法輪功書籍解禁了,出版法輪功書籍是合法的,檢察官說法輪功資料得到了公安部的認定,無需再出示,但是刑事訴訟法新司法解釋明確規定了沒有當庭出示、辨認、質證等法庭調查程序查證屬實的,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因為我要求把書籍、光盤全部宣讀播放。我認為檢察官犯了三宗罪,誣告陷害罪,濫用職權罪、徇私枉法罪,三罪並罰處有期徒刑多年年,不知道,他為了保住自己的飯碗、保住自己的工作、為了往上爬,迫害無辜的百姓,妹妹說他是好人,只不過在奉命行事,我不這麼看,他沒有正義感,沒有良知,他不是好人。

最後,楊靜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勒索罰款8000元。

事實上,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

楊靜原來是銀行的職工,因修煉法輪功於二零零一年去一個複印店複印師父的一頁經文,店主人不給複印,叫她走。這一天,正好是楊靜自考本科兩門課程回來的路上(她已經通過六門大學自考課程),讓她走,她想把師父的經文要回來,怕隨便處理經文對他不好。與店主僵持了一個多小時,楊靜說給他80元店主都不同意,店主見她不走就報了警,當她想走的時候,店主說我已經報警了,你走了我沒法交待。楊靜就留下來,等著警察把她帶走。這次她被非法關了四個月。

二零零四年六月,楊靜被成都西安路街道辦事處綁架到了新津洗腦班,說好的只關一個月,快到一個月的時候楊靜的父母去辦事處要人,綜治辦負責人張繼倫說她像嬰兒一樣離不開看護她的人。楊靜的父母都以為楊靜已經被害成像嬰兒一樣了,楊靜的父親說我們上當受騙了,父親在日記中留下「靜未歸,甚憂」幾個字,猝死,撒手人寰。這一次張繼倫敲詐了楊靜工作的銀行7000多元,每月還要交400元的管理費。自此楊靜被關,大學本科自考學業也中斷了。

楊靜母親以前在校任教,交流教學經驗也是觀摩教學的老師。這次女兒被綁架關押構陷後,八十多歲的她跟女兒(楊靜的姐姐)找派出所,檢察院接待日見檢察長,問副檢察長叢林,定法輪功×教的法律依據是甚麼。叢林回答:這是國家機密。問為甚麼批捕楊靜?叢林指著檢察官雷雨說:「就是他,檢察官!」承辦檢察官雷雨不語。楊母說法輪功在國內外都是公開傳的,並不涉密,也不符合保密規定(條件);國家並未把法輪功定為×教;思想不入罪,法無明文規定不為罪。多次控告,未果,中共各級上上下下都在推責任、踢皮球。

相關人員信息:

法院助理、書記員:028-85118207 85118310 18980068165
法官:028-85118198
立案庭 85118208 85118319 85118416
85118345
武侯公安法制科 86406641
紅牌樓派出所 87028110 87035110 17708191510 17708195815 17708195850 13980577339
檢察官:60202007

成都市西安路派出所相關人員信息
西安路派出所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區西安北路108號 郵編:610031 電話:028-87761454
曹榮(副所長) 18608023565,
吳畏(教導員) 13982237775,朱義濤 13980000363 黃景 13882172214 胡鈞 13881868918 嚴婉瑋 18908181551 劉浩 13548090979 宋焱 13908049269 張亮 13438128011 金偉 17781693689 祝宗桃 13518168221 倪虎 13880854463 劉北平 13980736072 田錦鵬 13982237775 常新林 13808179027 李道坤 18502888223 齊斌 18349200721 王虹 13378116853 王鎮偉 13808008108 趙臻巍 15208419934 刁濤 13658002007 廖媛 13980483883 劉心蕊 15928749264 廖海 18982236896 王堯 13438888147 張濤 13550015863 雷鳴 13980888560 李林霏 13880017653 唐博 13699057001 張偉 13882021128 鄭月祥 13648066917 舒川 13688161543 徐國生 13679037873 曾金 15008288720 唐軍 13036687663 陳衝 15828114992 張學林 15308030328 汪國梁 13982162908 劉帥 15928731022 田朋雲 13980000238毛13908019609

2、白果林社區 電話:028-87776913
1)社區居委會書記:申權(正)15308809140,石英(副)13881933150
2)社區居委會主任:吳友新15198060768
3)社區居委會委員:
陳聰13408680016 趙妮娜13666213086,張小歐18782988664楊桂英13880950399楊越(分管綜治工作)139806463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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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金牛區西安路街道西安中路五巷三號 郵編:610072
街道辦事處主任:沈銳
書記:魏柯
副書記:楊棟川、張繼倫、高宇、何興全
黨政辦公室
唐 紅、秦小宏、聶恆元、黃偉銘、蘭慶芝、屈 濤、馬小宇、劉曉燕、劉
力、呂十偉、張建雄、張興茂
城管科(行政執法中隊)
科長:李紅武
中隊長:李新成
副中隊長:楊川
助理調研員:白旭健
助理調研員:秦素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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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幹事:李君立
環衛幹事:王海波
市政幹事:單利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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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區責任人:嚴育蓉 十二橋社區、棗子巷社區
片區責任人:張貴芳 三洞橋社區和永陵社區
片區責任人:張 豔 協和社區
片區責任人:羅繼姜 三洞橋社區、十二橋社區、棗子巷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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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場辦副主任:張淑宇 青羊小區綜合市場
市場負責人:郝 磊 青羊小區綜合市場
市場責任人:林先友

◎成都市金牛區西安路街道辦事處下屬社區
金琴南路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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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87777301
地點:撫琴西路南一巷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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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撫琴西南路1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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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8777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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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繫電話:8777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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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彭 明
聯繫電話:87777301
地點:金琴路南一巷、南二巷
負責人:樊海英
聯繫電話:87777225
地點:撫琴西路212號(安居苑10號)
負責人:葉林華
聯繫電話:87777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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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李永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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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付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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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專職委員:陳燕

◎紅牌樓派出所
地點:成都市武侯區雙安西巷1號
派出所座機電話:028-87028110 87035110
郵政編碼:610041
紅牌樓的所長名單,所長李興煜 副所長:綦(念其)建波 王東 黃友德 何滔
紅牌樓派出所所長李興煜 17708195815
紅牌樓派出所副所長王東 17708191359
紅牌樓派出所副所長綦建波 13982199991
紅牌樓辦案警察何亭軒:17708191510
紅牌樓辦案警察張傑:13980577339

原所長:鮮明 13882196555 成都市武侯區桐梓林北路12號27棟2單元4樓4號
教導員:曾強 18908091179 成都市武侯區高升橋北街6該15棟2單元6號
張毅 15828208327 成都市高新區雍翠璐83號9棟301號
張傑 13980577339 成都市龍泉驛區建材路228號1棟1單元801號
張軍 13808172965 成都市武侯區高升橋北街6號15棟1單元1號
許洪川 13981800580 成都市高新區天和西二街319號4棟3單元1502號
邱曉娟 13880773243 成都市天府新區華陽正北下街168號3棟1單元201號
薛軍 13568863355 成都市武侯區棲霞路1號雙楠融域3棟3單元11號
王東 17708191359 成都市錦江區牛沙路166號5棟1605號
傅君平 13888185689 成都市武侯區龍騰東路7號5棟4單元302號
束亮 13618036808 成都市武侯區晉沙街1號1棟2單元19號
王紅金 13981710778 成都市武侯區龍安街5號7棟1單元3樓8號
王永鐘 13281825099 成都市高新區天府大道南段1299號城南名著10棟3單元511號
雷妍 13981872299 成都市高新區肖家河沿街9號1棟2單元6號
徐衛東 13568986111 成都市武侯區永東街3號16棟3單元601號
周永健 18010645310 成都市金牛區茶店子正街96號1棟2單元8號
何燦 13548404440 成都市金牛區花圃路10號恆通大廈1單元401號
邱小坤 13880188047 成都市雙流區棠中路三段57號1棟2單元10號
程鵬 13086665883 成都市武侯區玉林西路31號1棟5單元25號
黃駿 13330940118 成都市武侯區科華南路1號15棟3樓1號
何玉林 13881920929 成都市龍泉驛區經開區南一路2666號2棟7單元302號
秦操 13880779526 成都市高新區富華南路1700號保利心語三期5棟1單元1002號
鮑小毛 15908101151 成都市金牛區九里提南路50號A棟1單元105號
劉述深 13111884191 成都市武侯區一環路南二段5號2單元5樓20號
趙睿 13881784567 成都市青羊區西二巷6號1棟3單元14號
黎巍 13881960642 成都市武侯區草金南路24號1棟2單元1301號
劉宇豪 13981866630 成都市青羊區蘇坡路39號一棟一單元1902號
李林 17708190339 成都市武侯區棲霞路1號雙楠融域1棟5單元12號
劉歡 18782290588 成都市青羊區培風路271號6棟1單元1603號
劉夕軍 13808029176 成都市武侯區大石南路1號1棟1單元9號
王光宇 13808188317 成都市武侯區順和街89號6棟4單元11樓42號
胡月寧 18982286317 成都市青羊區光華東三路401號1棟302號
葉沛鋒 13880303044 成都市武侯區少陵路50號康河酈景三期8棟3單元704號
綦建波 13982199991 成都市青羊區光華東三路401號14棟2單元805號
徐勇 13330982261 成都市武侯區廣福路3號1棟1單元43號
廖捷 18980701623 成都市高新區紫荊西路6號神仙樹大院12棟2單元404號
杜進 13980921522 成都市武侯區兆景路450號保利花園四期1棟1單元5樓1號
高健 13981866693 成都市武侯區紫籐路8號1單元202號
趙鵬 13678099333 成都市金牛區交大路188號4棟2單元6號

◎武侯公安分局
武侯公安分局局長:吳影夢 13908012981

◎武侯區檢察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武興二路5號 郵編:610045
檢察長:黃維智 18108097733 成都市青羊區浣花南路58號
副檢察長:
蔣智 18980906018 成都市武侯區科華北路38號2單元9號
劉洪波 13808022513 成都市青羊區東坡路399號
叢林
紀檢組長:戴萌英 18980766161 成都市武侯區簇橋龍錦苑三區1022號
政治主任:石雪杉 18981933337 成都市高新區盛邦街333號9棟1004
黨委書記:魏斌 18980906050 成都市武侯區望江路29號

公訴科:
肖禮政 18980906029 成都市錦江區濱江中路1號9棟2單元2302
雷雨 18980906083 成都市雙慶路26號
陳谷祥 18030751802 成都市溫江區花都大道399號8棟2單元403
鄭莉 18011539051 成都市武侯國際花園61305
姜夢 18030751870 成都市武侯區安居街88號5115
羅思洋 18080189709 成都市高新區薈錦路33號25棟1905

◎武侯區法院
地址:成都市武侯區潮音路6號 郵編:610045
預約立案電話:02882872746 02882872953(雙休日) 諮詢電話:02882872746
院長:唐衛 18980909001 成都市金牛區一環路北四段108號
副院長:
金川 18980906003 85118355 天府新區左岸花都喻庭
易文 18980909006 中和街道頤豐花園怡錦亭3幢1單元8號
唐浩凌 18980909012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光華村街9號
李佳梅
政治處主任:閆曙傑 18980909016 武侯區高升橋北街6號
審委會專委:趙光強 18980909007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高升橋北街15321
黨委書記:周偉蓉 18980909008 028 85118108 武侯區青融路2號

◎成都市看守所:
地址:郫縣安靖鎮正義路3號227信箱,郵編611731
電話:028-86407824
電話:028-86181661
傳真:028-86952148
五區獄警:鐘理、彭剛華、丁遜、余學鑫、張志宏
六區獄警:姚文興、張雲

◎武侯分局國保: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周盛 18011525659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陳裕利 13208110333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邱躍蓉 13882038229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江波 18982075076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尹學軍 13708186682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魯濤 13980408848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萬里 13708027119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袁茂傑 13908213663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姚霞林 13808083328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肖家健 13808006262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陳治謀 13981839833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葛鳳翔 13668203053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高長虹 13881886261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肖亮 13618005076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陳能治 13708019609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李雙宏 13982037696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恩召降村 13709051876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武侯區分局國保大隊 王曉梅 13880593037

相關機構:
武侯公安分局法制科:028-86406641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政法委610
王進瑞:18982225503 13908066875或王瑋 13438471112
相關機構:
武侯公安分局法制科:028-86406641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政法委610
王進瑞:18982225503 13908066875或王瑋 13438471112
相關機構:
武侯公安分局法制科:028-86406641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政法委610
王進瑞:18982225503 13908066875或王瑋 13438471112

◎其他相關機構:
武侯公安分局法制科:028-86406641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區政法委610
王進瑞:18982225503 13908066875或王瑋 134384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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