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鵬 |
肖鵬,男,山東平度人,一九五九年三月出生,中共邪黨黨員。自一九八四年九月,肖鵬先後任大連市檢察院檢察員、科長、處長。一九九九年三月至二零零一年十二月,肖鵬任大連市長海縣檢察院檢察長。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十月,任大連市沙河口區檢察院檢察長,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零七年十月,任大連甘井子區檢察院檢察長,二零一零年八月至二零一九年三月,任大連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二零一九年三月退休。
◎在肖鵬任大連市沙河口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二零零二年三月~二零零七年十月),33歲的法輪功學員關越被沙河口區檢察院非法構陷入獄,他的小孩才一歲,因他的事情,妻子李春玲躲避迫害,被迫害離家,無法照顧小孩。關越家住大連市沙河口區馬欄街道。畢業於大連理工大學,畢業幾年後,一直在大連恆基電子有限公司工作,得到領導信任和公司好評,並擔當公司重要職務和工作。二零零六年六月二日,關越在單位被綁架,參與綁架的有富民路警察和遼寧網警,整個綁架過程有錄像,據說很是恐怖。隨後惡人到關越家中抄家。六月二十八日,關越被沙河口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此期間檢察院企圖對關越非法起訴,但因證據不足,不得不退回公安局要求補充材料。二零零七年一月,沙河口區法院將關越非法判刑三年,非法關押在本溪監獄遭受迫害。
◎在肖鵬任大連市甘井子區檢察院檢察長期間(二零零七年十月~二零一零年八月),曾獲得國家頒發的「傑出志願者」的叢日旭被甘井子區檢察院構陷、非法判刑四年。被非法抓捕前,叢日旭在大連文都考研培訓學校擔任校長助理,他在工作單位中是一名優秀的員工,受到單位領導及周圍朋友的稱讚,在家庭中,也是一個好兒子、好丈夫。二零零九年一月十三日,叢日旭及妻子田璐在大連香周路附近粘貼真相資料,被便衣跟蹤,後被帶到大連甘井子分局刑偵大隊,當晚被非法關押於大連市看守所。後遭到大連甘井子檢察院起訴及甘井子法院羅織罪名非法判刑三年。
大連市甘井子區法輪功學員王豔(時年38歲),二零零九年八月八日被當地派出所綁架,被甘井子檢察院構陷,等迫害致生命垂危,於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四日在家中含冤離世,留下一個年僅四歲的女兒。王豔被非法關押在大連看守所期間,身體出現嚴重病態。迫害單位甘井子派出所負責此事的吳姓警察、甘井子檢察院公訴二科張鑫釗和大連看守所明知此情況,卻互相推脫拖延,一直不帶王豔去醫院檢查,使病情逐漸惡化,後來王豔出現生命危險,血色素含量只剩3.2克(正常人為12克),才匆忙將王豔推給家屬。即使到了這種情況,甘井子派出所和甘井子檢察院、法院人員仍然到王豔家中騷擾,尤其是甘井子檢察院公訴二科張鑫釗滅絕人性,繼續向王豔施壓,導致王豔最終含冤離世。
◎在肖鵬任大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期間(二零一零年八月~二零一九年三月),據明慧網數據統計,僅二零一三~二零一九年,經大連各級檢察院非法起訴被判刑的法輪功學員就有225人。
肖鵬作為大連市檢察院副檢察長,對於大連地區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負有不可推卸的罪責。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是亙古不變的天理。無論甚麼人,參與了迫害法輪功修煉者,如不悔改,早晚都會受天譴,遭惡報。肖鵬今天的下場,是他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因果報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