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湖南益陽市法輪功學員肖德玉被非法判刑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南報導)湖南益陽市法輪功學員肖德玉,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七日凌晨一點多鐘被長沙市開福區刑警隊開著三輛警車在其居住的出租房綁架,並非法抄家構陷,關押到長沙第四看守所。近悉她已經被非法判刑一年半。

構陷肖德玉的所謂「案子」被轉到湖南長沙瀏陽市公安局,長沙瀏陽市法院原定在二零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非法開庭,後推遲到六月份,冤判肖德玉一年半刑期。她現仍被關押在長沙市第四看守所迫害。

肖德玉(別名肖德英),57歲,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歐江岔人。她一直在湖南長沙打零工為生。肖德玉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得法前她曾說病得快要死了,修煉法輪功後,她按真、善、忍的標準做人,勤儉持家,任勞任怨,處處為他人著想,身體健康了,是個鄰里公認的好人、遵紀守法的公民。然而這樣的好人卻遭到中共邪黨人員的多次迫害。

二零零八年三月,肖德玉去湘陰縣講法輪功真相,被湘陰縣躲鳳鄉某村村支書跟蹤,搶走她的提包,對她一頓毒打後,綁架到湘陰縣嶺北派出所。湘陰縣「610」、國安的劉策玉(所長)又把她關進湘陰縣看守所。期間肖德玉一直氣悶、呼吸困難、身體麻木、便秘、昏倒,幾次差點憋過去。即使這樣仍將她非法勞教一年,把她劫持到株洲白馬壟勞教所,遭受了洗腦、奴工、體罰等各種迫害。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因訴江,肖德玉被湖南省益陽市赫山區公安分局熊建光策劃綁架非法關押一個月,她在洗腦班精神受到很大傷害,導致心衰、腎衰復發,險些失去生命。她回家後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才康復。

二零一九年九月十日下午三點多鐘,肖德玉在長沙市韭菜園講真相時,被一個不明真相的大三男學生惡意舉報,被長沙市公安局芙蓉分局韭菜園派出所中年男警李必生和一個青年男警綁架。她被拘留十五天。九月二十六日出拘留所時,肖德玉身體被迫害得十分虛弱,腰痛得直起來都很困難。

這次,肖德玉被長沙市開福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到醫院做核酸體檢時,肖德玉沒有尿,人很衰竭,不能正常行走,由警察抱著。在這種情況下不但不給她輸液,還有人說她裝病。這次綁架迫害由伍家嶺派出所負責,新河派出所副所長徐俊舉報,後長沙瀏陽市公安局接管。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