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沙淑豔被非法判刑三年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哈爾濱市呼蘭區現年70歲的法輪功學員沙淑豔女士,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傳播真相,被警察綁架、構陷。近悉她被哈爾濱道外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二零二三年二月一日上午十點多,沙淑豔在給呼蘭區中醫院保安講真相時,被不明真相人惡意舉報,她被原野派出所綁架,後被送呼蘭區公安局國保大隊。第二天早晨,國保大隊警察非法到沙淑豔家查抄,甚麼也沒搜著。

家屬去派出所找沙淑豔,警察回覆說:「開兩會,不能放,她都70歲了,過兩會就沒事了。」過一段時間警察又說:「得等三個月就有信了。」

光明派出所不法警察近年來多次到沙淑豔家騷擾、綁架:

二零二二年三月四日晚七點多,光明派出所所長帶四、五個警察,開了兩輛車到呼蘭區糧食局家屬樓法輪功學員劉桂蘭家敲門,沒人開門,他們就到同一小區的沙淑豔家敲門。沙淑豔的丈夫剛開門,他們就闖進去了,進屋就翻,連櫃子都翻。抄走大法書三本,大法師父法像,還有掛墜等私人物品。然後又把沙淑豔綁架到光明派出所,其中有一個警察叫趙毅。警察說,得等公安局裏來人,後來國保大隊的隊長莊文軍去了,把沙淑豔扣押到深夜,才放她回家。沙淑豔的丈夫原就患有腦血栓後遺症,走路都費勁,他因此事受到驚嚇,全身不好使,一個月不能下床,大小便都是妻子沙淑豔幫助處理。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四日,光明派出所三個警察,其中有一警察叫趙旭光的,到沙淑豔家上門騷擾,進門就拍照,他還對沙淑豔說你們上外邊就貼(指法輪功真相粘貼)。

這些本來是光明派出所幹的違法事,現在還成為他們迫害善良人的「理由」了。沙淑豔被檢察院非法起訴,已移交到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九日上午沙淑豔被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非法開庭。律師和沙淑豔的兒子不到九點就到了道外區法院,法院的門衛讓律師進去,不讓沙淑豔的兒子進,叫在外邊等,說是得是辦這個案子的法官出來接。律師急忙進去找負責這個案子的法官張瑞祥,當時看到法官張瑞祥正坐在那等著下一個開庭,律師趁機跟法官張瑞祥說:沙淑豔的兒子在外邊,門衛不讓進來。張瑞祥粗暴地說:不讓他旁聽。並粗暴地讓律師出去。

沙淑豔的兒子被無理拒絕旁聽。律師讓沙淑豔的兒子打電話,法院門前的公示牌上法院、法官的名字和電話,所有打的電話不是不接,就是不通的,再就是讓留言。所有的電話都形同虛設。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道外區法院:
地址:哈爾濱市南直路695號 郵編:150056
辦公室電話:0451----87070000
辦案法官:
(刑庭 副庭長)宋雪梅:電話:0451---87073048
刑庭庭長:畢彥祿 電話:0451---87073045手機:13936691230(多次參與)
黑龍江省哈爾濱道外區檢察院
地址:道外區紅旗大街719號
郵編:150090
電話:0451──82442990
檢 察 長:劉華
副檢察長:王守國 王偉航 陳光濱(主管公訴科)張砢
公訴科 檢察官:陳 兵 手機:13654665065
政治處主任:崔滿慧
副主任:葉向陽
檢察委員會專職委員:張永濱 王劍峰
未檢科科長:王紅博
控申科科長:王鳳卿(女)
偵察監督科(批捕科)女警 手機:13836104055安 穎 手機:13796660988
原東明 手機:15663612222、13945148068(負責起訴)

(責任編輯:黎明)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