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言,男,漢族,一九六三年七月出生,廣東高要人。其主要履歷: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 廣東省勞教管理局(廣東省戒毒管理局)中共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七月,廣東省監獄管理局中共黨委書記、局長;二零一七年七月至二零二三年,廣東省司法廳黨委委員、省監獄管理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李景言追隨中共迫害,對當地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負有領導責任。下面是部份迫害事實:
◎廣東省四會監獄是廣東省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黑窩,因強制「轉化」和暴力洗腦而惡名昭著。對堅定信仰、反迫害、抵制洗腦的法輪功學員,四會監獄採用超越人體承受極限的酷刑迫害,如長時間不讓睡覺、限制上廁所、不准與其他人講話、坐小凳子、暴打,特別是暴打頭部。
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主要是六監區第四分監區,迫害的主要直接責任人是歷屆監獄長、副監獄長、政委、「六一零」負責人等。參與洗腦迫害的人員主要有:薛銳聰、秘玉山、董英平、李飛、林財源等。
廣東省四會監獄的上級單位是廣東省監獄管理局。廣東省監獄管理局負責人:局長李景言、政委張道坤、紀委書記林映坤。
◎江漢泉,廣東省普寧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一日下午四點多鐘,普寧市公安局、流沙鎮城東派出所、流沙鎮上塘村治保多人,穿著便衣,闖入江漢泉家中,立即反鎖大門,不讓其家人出入,隨後把江漢泉綁架。
江漢泉被非法關押在普寧看守所,被迫害出現高血壓三級(很高危組)、高血壓性心臟病、高血壓性腎病、高尿酸血症。二零一五年四月九日,江漢泉被普寧市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劫持到廣東省四會監獄。二零一七年底,江漢泉出獄回家。
江漢泉出獄後說:四會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手段很邪惡,採用暴力、欺騙、流氓手段「轉化」法輪功學員,像江漢泉這種年歲大、血壓高的學員也不放過。廣東興寧市法輪功學員劉備平就被迫害成腦出血、身體癱瘓。江漢泉生前還說:四會監獄在為犯人抽血時,為法輪功學員裝血用的試管都有編號,而其他犯人卻沒有,不知是否是為活摘法輪功學員的器官做準備。
在四會監獄,江漢泉健康遭到嚴重傷害,加上出獄後當地政法委人員的持續騷擾,二零一九年正月初,江漢泉含冤去世。
◎鄭明輝,廣東省汕頭市法輪功學員,時年五十三歲,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被汕頭市公安局金平分局國保警察綁架。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日,金平區法院對鄭明輝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被劫持到四會監獄。
二零一八年四月三日和五月四日,鄭明輝的妻子彭佩珊兩次前往四會監獄探視,都被監獄六一零辦主任秘玉山無理阻攔。特別是第二次五月四日,他們更是百般刁難,不讓彭佩珊和丈夫會見。理由是鄭明輝不好好改造,不配合他們對他的強制洗腦轉化等等。
秘玉山還不讓彭佩珊見駐監檢察官。後來由於彭佩珊聘請律師出面和監獄督察的介入,秘玉山才勉強讓彭佩珊與鄭明輝見面。與鄭明輝會面交談時,彭佩珊發現他面黃肌瘦,眼眶發黑,不像人樣,精神狀態很不好。原來這段時間,監獄方為強迫鄭明輝「轉化」,每天強迫他坐小凳子十幾個小時,不能動、不能睡,用這種陰損的手段長時間折磨他。因為睡眠嚴重不足,致使鄭明輝身心受到很大傷害。隨後,鄭明輝絕食反迫害。
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二日,彭佩珊的女兒接見鄭明輝的時候,他已絕食將近五十天。整個人消瘦的只剩下七十來斤,變成皮包骨了,精神狀態極端不好。他的右額頭靠近眉毛處有一塊已經結痂的傷疤,仔細觀察下,發現頭部頭髮下面有大塊的烏青淤血,手臂也有幾處烏青的傷痕。通過交談了解,才知道是被包夾犯人暴力虐待、毒打,特別是頭部被重力擊打五十多下,淤青紅腫,致使頸部嚴重受傷、僵硬,不能左右轉動。
◎曾海平,廣東省梅州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遭綁架。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一日,被劫持到四會監獄迫害。
二零二零年剛剛過了大年不久,由於曾海平不配合邪惡之徒的指使、命令,四會監獄的警察指揮刑事罪犯李志誠多次毆打曾海平。
◎二零一九年三月,代理申訴的律師到監獄見到了法輪功學員馮少勇和陳澤奇,兩人都在申訴委託書上簽字。但隨後四會監獄給兩人施加巨大的壓力,兩個月後律師再去,馮少勇、陳澤奇被迫解聘了律師。
◎深圳市法輪功學員楊波被邪黨非法判刑八年,他在深圳市南山區看守所被關押了二年多,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份,被送往廣東韶關北江監獄。楊波七十多歲的母親給監獄打電話,詢問接見事宜,監獄方回答,楊波沒有「轉化」,不能接見。楊波在廣東北江監獄遭「轉化」迫害。
◎遭非法判刑四年的廣州市海珠區法輪功學員、中醫師李常興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北江監獄,健康出現嚴重問題:目前李常興已被迫害得渾身是病,尤其是完全性右束支傳導阻滯、主動脈硬化、雙肺肺炎,已對他的健康造成嚴重傷害。
家人通過律師於二零一八年十月三十日提出的保外就醫申請。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八日遭廣東省北江監獄非法駁回。家屬已經向廣東省監獄管理局申請複查。廣東省監獄管理局沒有同意保外就醫申請。
結語
在中共長達二十四多年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枉判刑罰,劫入監獄,酷刑折磨,企圖逼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是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只要手段之一。尤其,二零一三年非法的勞教制度廢止後,中共在各地加大了對無論是青年、中年還是老年的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迫害。在此過程中,各省監獄管理局及其轄下的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這個罪惡鏈條上的一結,嚴重傷害了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他們的身心健康、危及他們的生命安全,也給他們的家庭帶來無法彌補的災難,甚至給社會帶來空前的道德下滑和敗壞。
幾天前,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原江蘇省監獄管理局局長於愛榮被江蘇省徐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宣判,於愛榮被判有期徒刑十二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
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內蒙古司法廳及監獄管理局五官員,畢力夫、徐呼和、徐宏光、郝澤軍、吳鐵城,被逮捕、送檢察機關立案審查或被提起公訴。
二零二三年五月,原山西省監獄管理局副局長周培斌,追隨中共的迫害法輪功的政策,直接推動轄下的監獄、勞教所迫害法輪功學員,遭惡報,落馬被查。
由於篇幅有限,僅列舉以上幾例。
法輪大法是佛法修煉,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返本歸真。迫害佛法和佛法修煉人的罪業,既逃不過人間的法律,也逃不過天譴。表面上,這些大小官員是因為中共官場傾倒,實則因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
(責任編輯: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