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漢金雁派出所所長周飛鷹遭惡報獲刑十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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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四川廣漢市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廣漢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所長、二級警長周飛鷹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70萬元。周飛鷹在獄中說:「曾經是逮人的,現在被人逮。」周飛鷹真的很可悲,他並不知道,這是他參與綁架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因果報應。

'週飛鷹'
周飛鷹

周飛鷹任金雁派出所所長期間,執行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的滅絕政策,多次指揮綁架騷擾法輪功學員,是當地迫害法輪功的主要執行人。

周飛鷹,男,漢族,一九七八年十一月生,四川廣漢人,一九九八年十月至二零零五年八月,在廣漢市公安局工作;二零零五年八月至二零零八年十一月,歷任廣漢市公安局刑警大隊四中隊副中隊長、基礎中隊中隊長;二零零八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二年九月,歷任廣漢市公安局禁毒大隊副大隊長、大隊長;二零一二年九月至二零二二年四月,任廣漢市公安局金雁派出所所長、二級警長。二零二二年四月,周飛鷹被查。

周飛鷹部份惡行:

1、騷擾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史有瓊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三日,有廣漢市北外鄉菜蔬社社區治保主任小蘇和金雁派出所的一男警和一女警,到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侯君瓊家騷擾,還給照了像。此前四月十二日,小蘇帶領金雁派出所的警察到70多歲的法輪功學員史有瓊家騷擾,還誘騙史有瓊的老伴到另一房間裏簽字。

2、騷擾德陽廣漢市楊小華,毆打其子

二零一八年八月七日上午十時許,廣漢市金雁派出所的曾令科等三個警察及廣漢北京路社區人員陳傳金等五人,到法輪功學員楊小華工作點騷擾她,當時楊小華不在場,楊小華的兒子在招待所的值班室,其兒要求沒穿警服的警察出示手續,警察把自己的警察證一亮,楊小華的兒子剛想接過看,緊接著三個警察把其兒子按在招待所的長椅上,出手用拳打擊其兒的頭部,用腳踢其兒的腿部,楊小華的兒子衝出招待所的門口,大喊:「警察打人了!」警察才住手。楊小華回來,這五人說來看看楊小華,楊小華被非法照相,楊小華的兒子為被打之事打電話到廣漢「六一零」,被告知因為是同級無法管,楊小華的兒子到廣漢公安局要求驗傷,楊小華的兒子又打電話到12389,被告知一星期後答覆,一週後電話答覆:被打時無人看到,無法作證。

3、綁架法輪功學員陳建華

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晚上九點三十分左右,廣漢市金雁派出所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將廣漢法輪功學員陳建華帶走,並抄走《轉法輪》一本、各種經書20多本、舊週刊10多本、護身符卡片20多張。於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六日下午六點三十放回家中。

4、綁架法輪功學員羅仁明、鄧德蓉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一日上午十點過,廣漢市城西派出所三警察和金雁派出所一警察闖到訴江法輪功學員羅仁明家非法搜查,並把羅仁明、鄧德蓉和他們一歲多的孫女一起劫持到城西派出所,一人一間辦公室就訴江事由進行詢問,叫簽名,按手印。一小時後才放他們回家。十二月九日羅仁明被城西派出所警察綁架至廣漢拘留所非法關押5天,說是「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27條」。十二月十四日羅仁明已回家。

願所有還在參與迫害者以此為戒,停止迫害,改邪歸正,並及早將功贖罪,在惡報的天懲中給自己留下生路。否則,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等待迫害者們的將是最可怕的結局,這也是我們最不願看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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