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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四川省公安廳國保總隊長李強、李鵬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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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綜合報導)在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日前夕,全球44國的法輪功學員將又一批迫害者名單遞交本國政府,要求依法對惡人及其家屬禁止入境、凍結資產。這些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英國、澳大利亞、新西蘭、歐盟的全部27個國家以及另外亞洲、歐洲及美洲的12個國家。

四川省公安廳國保總隊總隊長李強、李鵬在此次遞交的名單當中。詳見之前的報導《又一批迫害者名單7﹒20前遞交44國政府》。

李強(Li,Qiang),男,漢族,一九七零年九月生,重慶璧山人。現任甘孜州政府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其主要履歷:二零零三年八月至二零一一年六月任四川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六處偵查員、副處長、處長;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二月任四川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副總隊長;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任四川省公安廳國保總隊總隊長;二零二零年六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甘孜州政府副州長、州公安局局長;二零二二年一月至今任甘孜州政府副州長、州公安局黨委書記、督察長,州委政法委副書記(兼)。

李鵬(Li,Peng),男,漢族,一九七二年六月生,現任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副州長、公安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其主要履歷: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四川省公安廳政治部人事處處長;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任四川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國保局)政委;二零二零年十二月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任四川省公安廳政治安全保衛總隊總隊長;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至今任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政府副州長、公安局局長。

(註﹕從二零二零年開始,原公安部一局國保局改為政治安全保衛局,各省市公安廳、局的一處、科也相應改為政治安全保衛局、處,本報告內容中在涉及到政治安全保衛局時仍然使用舊名稱「國保」)

主要罪行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瘋狂迫害法輪功後,中共公安部國保局,成為中共政權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和打手,是具體執行、實施迫害的恐怖機構,二十年來對法輪功學員的抄家、綁架、構陷起訴,幾乎都是由國保警察親自或者脅迫下面的派出所幹的。

李強自二零一一年六月至二零二零年六月曆任四川省公安廳國保總隊副總隊長、總隊長;李鵬自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二年任四川省公安廳國保總隊政委、總隊長。李強、李鵬在其任職期間,竭力執行中共對法輪功學員的殘酷迫害政策,策劃、指揮四川省公安系統不遺餘力的迫害法輪功學員。

據對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二年間,四川省至少有37名法輪功學員被公安系統迫害致死,或因被國保警察綁架、被監獄迫害致死,眾多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非法抄家、關押、判刑,有的被迫害致殘、致傷、致精神失常。李強、李鵬作為四川省公安系統國保警察的總負責人,應對其任職期間,在四川省發生的對法輪功迫害的嚴重情況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

一、李強、李鵬任職期間具體犯罪事實(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二年)

二零一七年,四川省共有2061名法輪功學員遭到騷擾,523人被綁架,還有161人被關在各地看守所、洗腦班、精神病院。二零一七年九月十四日晚,德陽什邡市公安局出動大量的特警、警察匯同各鎮派出所警察、社區幹部、村幹部對法輪功學員實施抓捕、抄家、堵截,共有28人直接受害。

二零一八年,四川省法輪功學員至少有7人被強制失蹤,67人被非法判刑,121人被非法關押,270人被綁架、抄家,被非法掠奪財物(包括罰款)現金達26萬元。

二零一九年,中共以「七十週年大慶」維穩為藉口,對法輪功學員上門騷擾,瘋狂抓捕。據不完全統計,四川省法輪功學員有652人被綁架,102人被非法批捕、開庭,51人被誣判。僅七月,四川省就綁架了156位法輪功學員,在成都、達州、綿陽三地,一月內共綁架112人。僅七月十日一天,成都市公安局警察就在十個地方綁架了40位法輪功學員。

二零二零年,四川省法輪功學員遭非法批捕、起訴有57人,被綁架348人,被騷擾788人。二零二零年十月二十六日,內江市公安、國保、特警出動了約近三十個警察,綁架了十四位法輪功學員,搶走現金十萬多及打印機、台式電腦以及其它各種機器、大量耗材等,裝了好幾車。

二零二一年,四川省法輪功學員有512人被綁架,1083人被騷擾。被綁架和騷擾的人數在全國居第三位,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中年齡最大的93歲。其中遂寧地區在二零二一年的「清零」騷擾中,至少有9人被非法判刑,3人被非法庭審,3人被取保候審;被綁架89人次;被拘留26人次;至少57人被抄家;191人次被騷擾;派出所的警察逼法輪功學員在「放棄修煉的保證書」上簽字,威脅說:「不簽,死了也要簽,至少簽三次。」有的法輪功學員被騷擾多達三十多次。

二零二二年,中共政法委、「610」、公安局國保警察在全國範圍內繼續發動所謂「清零行動」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大規模騷擾、綁架、枉判、經濟重罰法輪功學員。二零二二年,四川省至少有275人被綁架;519人遭警察騷擾,40人遭洗腦班迫害,是二零二二年全國迫害最嚴重的省份之一。

僅舉幾宗此期間典型迫害案例:

◎成都法輪功學員劉嘉先生,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早上開車到彭州辦事,被成都市國保大隊、彭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及軍樂派出所的警察綁架,當天被劫持到彭州市「都市雲端酒店」四樓。第二天,警察開始輪番毆打劉嘉,把劉嘉拉到一個沒有監控的房間暴力毆打,致使劉嘉左腿骨裂,迫害致膽囊炎。劉嘉被拉到醫院切除膽囊。劉嘉在此酒店被非法關押了十八天,每天幾乎不見陽光。後在律師的干預下,一月二十四日,劉嘉被非法拘禁到彭州市看守所。入所時雙腿充血,無法站立行走。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六日,劉嘉被彭州市檢察院非法批捕。

◎彭州市法輪功學員徐志瓊女士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被警察暴力綁架,造成右手骨折。在蒙陽鎮派出所、成都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時年69歲的徐志瓊被強制戴十斤重的腳鐐和手銬,每天坐十個小時的鋪板、硬座,她的臀部都坐爛。

◎成都法輪功學員劉偉、艾朝玉夫婦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被非法抄家並綁架,被非法關押近兩年後,於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被非法開庭,夫妻倆均被非法判刑八年。

◎遂寧市法輪功學員吳明書先生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二十八日被警察綁架到東禪派出所後,遭到了警察的毒打折磨,當場被打得鮮血直流、不省人事。警察怕承擔責任,將吳明書送往醫院搶救。經醫生檢查,吳明書傷勢嚴重,腦內大出血。

二、部份迫害致死案例

◎龐勛,男,30歲,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六日在家中,聽到有陌生人敲門,龐勛沒有理會。後來又有人敲門說樓上漏水到樓下,然後家中就很快被斷電,並聽到樓道中一直有人守候。次日(七月二十七日)早上,龐勛出門準備去上班,被警察綁架,之後被非法判刑五年,被關押到四川樂山嘉州監獄。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日,龐勛在樂山嘉州監獄被迫害致死。知情人說:監獄把他活活打死了。屍體上留下了各種傷痕,全身上下都有電擊、捆綁、毆打的痕跡,且出現了失禁。

◎法輪功學員卿立菊女士,51歲,於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上午,在向民眾贈送法輪功真相U盤時,被暗中監視、跟蹤的警察綁架到蒙陽鎮派出所。在派出所卿立菊被非法搜身,衣服上的紐扣被割斷、褲子上的拉鎖和褲腰被弄爛。三月十日晚六點多,卿立菊被警察戴上黑頭套劫往新津洗腦班迫害。之後卿立菊被劫持到成都市看守所,家屬一年多時間內一直沒有她的消息。

二零二二年十月一日,家屬接到看守所電話說卿立菊病危。家屬提出保外就醫,看守所不許。兩個星期後看守所來電話說,卿立菊又住院了。家屬通過視頻會見卿立菊時,看到她的雙下肢已嚴重浮腫。家屬幾次要求保外就醫,都被看守所拒絕。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一日,家屬被告知,卿立菊在醫院搶救。當家屬趕到醫院時,卿立菊已離世,年僅51歲。據醫生講,卿立菊當天早上來時就已經沒有呼吸了。

◎成都法輪功學員黃素蘭女士,52歲,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日下午在自己居住的小區內被警察綁架。晚上十二點多被送往彭州市公安局刑偵大隊。一月二十一日晚,黃素蘭在醫院做完身體檢查後,再次被劫持到刑偵大隊做筆錄、採指紋。然後以監視居住的名義被戴上頭套拉到了酒店,她被戴上手銬腳鐐,有兩人二十四小時監控。一月二十三日晚,黃素蘭又被非法訊問,對面房間的人員聽到了提訊室內打人和拖椅子的聲音,當晚約十二點左右,她被120送往醫院搶救。一月二十四日下午,黃素蘭的家屬得到通知去殯儀館領屍體。僅三天時間,黃素蘭就慘遭扼殺。

◎成都法輪功學員毛坤女士,57歲,會計師,曾經兩次被勞教迫害,被非法判刑五年半。二零一九年七月十日下午,毛坤以及在她家做客的五位法輪功學員被警察暴力破門綁架,當時警察圍攻毆打毛坤,導致其手臂骨折。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上午毛坤被判刑十一年六個月。二零二一年四月九日、十日,正在上訴期間,毛坤突然被成都市看守所送到醫院搶救,並通知家屬緊急辦理保外就醫的手續,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晚毛坤在醫院離世。

◎成都法輪功學員劉素珍女士,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在寬窄巷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時被黃瓦街派出所警察綁架,當場被打死。據劉素珍家屬說,黃瓦街派出所通知他去的時候,劉素珍已經死亡。

'李強'
李強

'李鵬'
李鵬

(責任編輯: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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