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勸榮(You,Quanrong),男,一九六三年八月出生,漢族,福建上杭人。其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一月至二零一三年二月任湖南省檢察院黨組書記;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三年七月任湖南省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二零一三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湖南省檢察院檢察長、黨組書記,湖南省委政法委員會副書記;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湖北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副院長、代理院長、院長,湖北省委政法委員會委員。
主要罪行
遊勸榮長期任職於中共迫害法輪功的司法機構檢察院、法院,多年來積極執行中共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致使大批無辜的法輪功學員遭受非法批捕、起訴、非法庭審、非法判刑,在監獄裏被酷刑折磨等迫害,並造成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遊勸榮於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湖北省高級法院院長。在法院工作報告中,遊勸榮多次強調「嚴厲打擊」,「嚴懲」「邪教組織」。二零一九年一月至二零二三年三月,湖北省至少139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據明慧網信息統計,遊勸榮於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一月任湖南省檢察院檢察長期間,湖南省至少135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僅二零一八年,42人遭非法判刑,非法庭審29場。
遊勸榮任湖南省檢察院檢察長、湖北省高級法院院長十年之久,指揮基層檢察院、法院參與迫害當地的法輪功學員,是湖南省、湖北省迫害法輪功的主要責任人之一,遊勸榮應對其承擔責任。
遊勸榮在湖北及湖南任職期間,至少有唐常俊(湖北),胡漢姣(湖北),劉濟剛(湖北),王岳來(湖南),朱桂林(湖南),王雙鳳(湖南),王桂林(湖南)7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起訴、判刑後,在監獄被迫害致死。
一、遊勸榮任湖北省高級法院院長期間罪行(二零一九年至今)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部份案例
1、武漢唐常俊遭三年半冤獄折磨出獄66天後離世
唐常俊,女,於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遭武漢市地鐵公安局警察跟蹤綁架關押。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漢陽區法院借用武漢市中級法院在網絡上對唐常俊非法庭審。同年十一月九日,唐常俊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之後,唐常俊被劫持到漢口監獄。二零二二年十月十二日,唐常俊從漢口監獄出來時,雙腿殘疾、不能行走;口齒不清、說話困難。出獄僅66天,唐常俊於十二月十七日含冤離世,終年74歲。
2、湖北黃岡市武穴市劉濟剛入獄兩週半被迫害致死
二零一九年七月十九日晚,武穴市公安局、國安大隊、梅川派出所、大金派出所合夥構陷,將湖北黃岡市武穴市法輪功學員劉濟剛綁架,後劉濟剛被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於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六日左右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僅兩週半時間,於九月十三日前後被迫害致死,死在范家台沙平湖監獄總醫院。監獄打電話告訴家屬,家屬接到電話迅速趕到沙洋范家台監獄,劉濟剛已去世,終年68歲。獄方聲稱是出氣不暢而死,給家屬一萬元錢賠償費。
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虐待、致殘等部份案例
1、湖北柳德玉再被枉判四年,劫入范家台監獄
湖北荊門市法輪功學員柳德玉,67歲,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中,曾多次被綁架、非法關押,累計被關押迫害長達十二年之久。二零二二年七月八日,柳德玉再次被東寶區泉口派出所警察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荊門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湖北省荊門市東寶區法院對柳德玉非法開庭審判,柳德玉被非法判刑四年。柳德玉已於二零二三年四月被送往湖北沙洋范家台監獄迫害。
2、二零二一年武漢地區至少1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據明慧網報導的不完全統計,二零二一年武漢市至少有16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他們是:周國強八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三萬元;李見群七年半;張波三年,罰金八千元;熊友義兩年六個月,罰金一萬元;李軍被判兩年;徐慧明四年;夏月仙三年七個月;付攸生三年半;李雲桂三年;朱光榮兩年半;羅亞雄兩年等。
據知情人透露,構陷法輪功學員的卷宗還未送入法院,就已經被內定「量刑」。公檢法人員都只是在按程式走個過場,在庭審之前,政法委把刑期都定好了。
3、入冤獄半年湖北王瓊被打斷兩根肋骨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二日清晨王瓊出門買菜時,被沙市區朝陽派出所綁架,非法拘禁在荊州區看守所,二零一九年八月九日在江陵縣法院被非法開庭一審。二零一九年十月,王瓊被荊州市江陵縣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勒索罰金一萬元。二零二零年一月王瓊被劫持到湖北女子監獄。在湖北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短短半年,王瓊兩根肋骨被打斷,一顆磨牙被打掉。被迫害致幾次呼吸困難,血壓驟升,生命垂危。腿腳腫大、發亮,體重驟減三十斤左右,並出現嚴重的肝囊腫和膽結石等症狀。
4、四年冤獄湖北咸寧市黃秋珍被迫害致癱瘓
湖北省咸寧市法輪功學員黃秋珍,61歲,原咸寧市捲煙廠退休職工。二零一八年三月四日,黃秋珍被綁架到岔路口派出所,後於當天走脫。她離家在外幾天後回家。三月十四日下午,岔路口派出所一夥人強行撬門,綁架了黃秋珍。
二零一九年八月,黃秋珍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上訴後遭維持原判。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黃秋珍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迫害,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中旬結束四年冤獄。家人把黃秋珍從武漢女子監獄接回家時,發現她已經不能行走,癱瘓了。
二、遊勸榮任湖南省檢察院檢察長期間罪行(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八年)
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部份案例
1、讀法輪功書籍四名法輪功學員遭冤判
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四日,湖南省岳陽縣法輪功學員一起學習法輪功著作,十七人被岳陽縣公安局綁架。岳陽縣檢察院非法起訴王岳來、陳全秀、何根良、曾谷珍。二零一八年四月十日,王岳來等人被岳陽縣法院非法判刑,其中王岳來被判五年六個月、陳全秀四年、何根良一年、曾谷珍一年緩刑一年。王岳來於五月十四日被非法關入湖南省津市監獄,一個月後轉到株洲攸縣網嶺監獄。在網嶺監獄,僅三個多月的時間,王岳來被迫害得生命垂危,送醫院搶救,三次下了病危通知,頭都耷拉下來了,不能說話,生命危在旦夕。即使這樣,他還被四個警察、兩個犯人看守。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王岳來含冤離世,終年五十六歲。
2、湖南祁陽市王雙鳳被非法起訴、判刑出獄不久離世
王雙鳳,女,於二零一六年三月遭警察綁架,並非法送往縣看守所關押。三月二十八日上午,王雙鳳被常寧市警察劫持到衡陽市女子看守所。王雙鳳被非法起訴、非法判刑十一個月,關押在衡陽女子監獄迫害,受盡酷刑折磨,坐禁閉,打毒針,提前十多天釋放回家後,眼睛看人不正常,出獄後不到三個月,就含冤離世,終年55歲。
3、王桂林被非法起訴、判刑,被網嶺監獄迫害致死
王桂林,男,65歲,因使用真相幣被綁架,於二零一四年被非法起訴、判刑7年,被劫持到湖南攸縣網嶺監獄關押。王桂林在獄中被迫害致生活不能自理,但獄方一直不肯保外就醫。二零一六年七月八日,王桂林突然被獄方送回湘潭家中。當時王桂林已經水米不進,原本有一百三十多斤只剩下五、六十斤,瘦成皮包骨。一個月之後,王桂林於八月八日凌晨含冤去世。
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庭審、致殘等部份案例
1、常德市建築公司老總劉峰高被誣判七年
劉峰高,男,65歲。二零一七年五月十二日,劉峰高被綁架投入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之後,劉峰高被劫持至鼎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被強制戴手銬、腳鐐,受到了酷刑折磨,連親人送衣物和生活用品的權利都被非法剝奪。劉峰高被鼎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後,轉移至常德市白鶴山看守所迫害。二零一八年六月六日,劉峰高被檢察院非法起訴、被法院非法判刑七年。
2、湖南四名法輪功學員被判重刑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份,湖南法輪功學員劉冬仙、方杏枝、劉麗輝、曾明清先後被非法抓捕。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日,她們被非法起訴、庭審,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桃源縣法院對她們非法判刑,其中劉冬仙、方杏枝分別被判九年,劉麗輝被判七年,並處三萬元罰金,曾明清被判五年,並處二萬五千元罰金。四人均被送往長沙女子監獄迫害。
3、湖南湘潭市彭石清再被非法判刑九年
彭石清,男,54歲,曾經被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七年八月十四日再次被綁架、構陷。據悉,一審彭石清被非法起訴、判刑九年。公檢法人員要他放棄修煉,答應可以少判幾年,但彭石清拒絕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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