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春菊是方正縣天門鄉人,一位普通的農村婦女,修煉法輪功前滿身是病,通過修煉法輪功,身體無病一身輕。他們家在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後,她家多人相繼被迫害,三個子女都曾被非法勞教迫害過,本人也多次被非法關押。朱春菊二零一一年八月十六日被從家中綁架,被非法判刑六年。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日,方正縣公安局、方正縣國保、天門鄉派出所所長於洪濤帶領一夥人把朱春菊非法抓走,帶到公安局看攝像頭拍下來的她正在貼「法輪大法好」的錄像。當時說拘留15天,但因為疫情原因,要了押金3000元錢,給了個寫著「取保候審」的條子,然後把朱春菊放回家。
二零二三年四月,天門鄉派出所給朱春菊照了像。四月十日,方正縣公安局、方正縣國保朱大隊長、天門鄉派出所所長,還有天門鄉張姓副所長一夥人到朱春菊家,把她綁架走,直接送到哈爾濱市女子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沒有消息。家屬去看,看守所不讓接見。
(天門鄉派出所有一人不說姓名,只給了一個電話號:15134519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