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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冤獄折磨八旬王玉和 家屬申請保外就醫被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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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大連市時年80歲法輪功學員王玉和被冤判三年刑期後,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被秘密劫入遼寧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折磨一年半後,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家人探視發現王玉和身體虛弱,舉步維艱,需要人攙扶。見此,女兒為已82歲的母親申請保外就醫,監獄拒收她的申請。

王玉和是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她和女兒孫彩豔、女婿郭琪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王玉和因修煉真、善、忍,被枉判三年。當時在極大的壓力下,王玉和出現了高血壓和腦血栓兩種高危病症,導致半身不遂,生活不能自理,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一八年,王玉和回到家中。

此後,法院刑事庭庭長孫錫河接管王玉和被構陷案,再次下達收監令。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大連市辦案隊柳鈺(音)和楊姓等男警察闖到她女兒家,在王玉和獨自在家之時,綁架了她。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八旬的王玉和被劫入遼寧女子監獄迫害。

王玉和的女兒每次去遼寧女子監獄探視母親,王玉和身體虛弱,都是坐著輪椅,從監室被推到接見室門口。然後,王玉和自己慢慢走,挪到接見窗口的。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四日,王玉和的女兒再去遼寧女子監獄探視母親時,發現她走路困難,需要人攙扶。老太太說:「發的鞋太大了,走路不得勁,我自己又買了一雙,還沒到。」探視時間由原來的二十分鐘縮短為十分鐘,「理由」是王玉和老人的東西不吃完,她在受處罰。

見此狀況,王玉和的女兒,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九日,向王玉和被非法關押的監區遞交保外就醫申請書,但被五分隊姓李的隊長拒收,並威脅要停親情電話、停接見。

王玉和老人的一家人遭中共迫害

1.王玉和與女兒同時被非法判刑 一家人被迫害

九年前,即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時年73歲的王玉和老太太陪同老伴在口腔醫院鑲牙,被跟蹤的大連市中山區公安分局海軍廣場派出所警察和春海派出所警察聯合綁架,被非法抄家。

在同一時間,王玉和的女兒孫彩豔在自己家被大連市中山區公安分局海軍廣場派出所警察和春海派出所警察聯合綁架、非法抄家。之後,孫彩豔被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枉判三年三個月,二零一五年六月三十日,被劫入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一日,王玉和被大連市沙河口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她出現高血壓和腦血栓兩種高危病症,回到家,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八年,王玉和回到家中,多次被大連市沙河口區黑石礁派出所警察、黑石礁街道及社區人員騷擾。

同時,王玉和的女兒和女婿郭琪多次被大連市沙河口區公安分局南沙派出所警察以及南沙街道、後山社區等人員電話、上門騷擾。

王玉和的老伴原來精神不好,有腦殘症,需要家人照顧。因為王玉和、女兒、女婿多年來被社區街道工作人員無端騷擾、時常被警察恐嚇、綁架迫害,王玉和的老伴整日生活在恐懼中,長期的精神壓力,導致他身體每況愈下,於二零一九年離開人世。

2.女婿郭琪被非法勞教、承受巨大壓力而離世

二零零一年二月十九日,王玉和的女婿郭琪,在家休息時,接到單位領導的電話,叫他去單位一趟,說是要了解點情況。他一到單位,就遭到黑石礁派出所警察的綁架。第二天凌晨兩點左右,警察用郭琪的鑰匙打開了他家門,搶走四包真相資料。

警察還想綁架即將臨盆的郭琪的妻子孫彩豔,因孫彩豔驚嚇過度,捂著大肚子蹲在地上哭訴:「大半夜的,你們要幹啥?還讓不讓人活了?能不能等白天再說?!」警察這才沒有當時帶走孫彩豔。

天剛亮,孫彩豔被迫離家出走,八點多,警察又返回,欲抓人抄家,搶走家裏的香爐和煉功用的坐墊。

郭琪被秘密非法勞教三年,中共人員未通知家屬。家屬經多方打聽後,才得知郭琪已經被劫入大連勞動教養院。

郭琪和孫彩豔的孩子出生兩個月後,孫彩豔和她的婆婆抱著孩子到勞動教養院,要求見郭琪,卻被要求在罵李大師的紙上簽字,否則不讓見。孫彩豔不願違背良心,就沒簽,沒見到丈夫郭琪。婆婆見兒子心切,被迫違心簽字,抱著孩子見到了郭琪。

在大連勞動教養院,警察為了達到讓郭琪放棄修煉真、善、忍的目的,對他進行各種酷刑折磨:扒光衣服用狼牙棒抽打,多根電棍電擊敏感處,強行野蠻灌食等。惡劣的環境致郭琪他渾身長滿疥瘡。精神和肉體的折磨使郭琪全身浮腫,排不出尿,呼吸困難。二零零二年二月,郭琪被送到醫院,醫生診斷為急性腎小球腎炎,隨時有生命危險。

於是,勞動教養院的警察給家屬打了電話,家屬一到醫院,警察們就趕緊逃離,一切費用都由家屬承擔。經歷十九天的治療,郭琪就出院了。

出院後,勞動教養院的警察還經常到郭琪的家裏騷擾,想把他再次送進教養院迫害。為了年幼的孩子不失去爸爸,年老的雙親不失去兒子,為了減輕老人們的精神壓力,郭琪和孫彩豔夫婦無奈被迫撇下老人和孩子離家,在外面租房居住,有家不能回。直到二零零八年,他倆才回到家中。

郭琪的父親得帕金森病已十幾年了,孫彩豔和郭琪天天給他放李大師的講法錄像,並精心照料,使他的病情趨於平穩,並往好的方向發展,能在家裏幫著掃地、擦桌子,有人陪同下,到樓下曬太陽後,自己慢慢上到五樓,這已經是醫學上的奇蹟。

但是,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他在親眼目睹警察野蠻抄家,孝順的兒媳孫彩豔被綁架,隨後警察不斷上門騷擾,郭琪的父親精神受到極大重創,一下子臥床不起。

郭琪當時面對妻子孫彩豔、岳母王玉和突然被非法抓捕,他得照顧七十多歲精神不好的岳父、臥床不起的父親、年邁的母親及十三歲的女兒、五歲的兒子,他的壓力可想而知。在二零一六年六月,郭琪的父親不幸離世。

二零一七年十月,孫彩豔冤獄到期被釋放,郭琪去接她的前一天,被大連市沙河口區南沙派出所、南沙街道、後山社區人員要求他接孫彩豔回來,要去派出所、社區報到。

孫彩豔從監獄出來時,被迫害得身體極度虛弱無力,走幾步就要坐下來休息。郭琪沒有把她直接接回家,而是把她藏到了別處。早上郭琪把孩子送到學校,就去照顧陪伴妻子孫彩豔;孩子要放學時,再去接孩子回家,讓孫彩豔安心休養。兩個月後,郭琪才接孫彩豔回家。

這時,大連市沙河口區南沙派出所、南沙街道、後山社區人員不斷的電話、上門騷擾郭琪及他的老母親。郭琪一直擋在妻子孫彩豔的前面,頂著來自各方面的壓力,身心承受巨大。

二零一九年,郭琪的岳父(王玉和的老伴)去世。

在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五日,郭琪的身心承受到了極限,所有臟器衰竭,膿重,血中毒,休克,到醫院搶救無效,不幸離世,終年五十一歲,撇下四十九歲的妻子、十二歲的兒子、二十歲的女兒及八十歲的母親、岳母,撒手人寰。

郭琪和他的岳父相繼離世,使王玉和、孫彩豔母女自此失去了生活的依靠。

八旬王玉和被劫入監獄迫害

二零一五年七月枉判王玉和的大連沙河口區法院法官李邊疆已退休,法院刑事庭庭長孫錫河接管此構陷案,再次下達非法收監令。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四日,大連市沙河口區公安分局黑石礁派出所辦案隊柳鈺(音)和楊姓等男警察闖到王玉和的女兒家,在王玉和獨自在家的情況下,對她實施綁架、非法關押,不許家屬、律師接見。

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王玉和老人被劫入遼寧女子監獄迫害。在冤獄中的王玉和老人,從二零二三年四月開始,被大連金普新區社保非法停發了退休金。

如今,已八十二歲高齡的王玉和,僅僅因為信仰真善忍,被非法關押在遼寧省女子監獄,身體虛弱、生命維艱。她的女兒為她申請保外就醫,結果監獄拒收她的申請,且威脅她要停接見。

下面是王玉和女兒寫給遼寧省女子監獄的一封公開信:

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一監區負責人:

我是王玉和的女兒,我最近看到《關於進一步規範暫予監外執行工作的意見》第一條第五項的內容中規定了六十五週歲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辦理監外執行。六十五週歲以上生活不能自理的標準是進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動中五項有一項需要他人協助完成的,就視為生活不能自理。

我母親王玉和已八十二歲高齡,現在身體狀況很不好,同時患有高血壓和腦血栓兩種高危疾病,每天拖著半身不遂的病軀,生活不能自理,隨時會有生命危險。這種情況完全符合辦理監外執行條件。可是當我把保外就醫申請書遞交到五分隊李隊長手中時,他卻拒收,並威脅說:「你想不想見你媽了,我看你別見了。」我當時怕她不讓見,就說:「別、別、別。」她說:「這一次讓你見,接見時有一點有關支持法輪功的言論就停親情電話、停接見。」

我母親在年輕時,由於過度勞累,得了腰椎間盤突出壓迫坐骨神經痛,還患有腰椎狹窄等病,到處尋醫問藥,也沒有治好。曾經找中醫做過按摩,拔罐,理療,泡溫泉;找西醫,說要做手術,但是費用高,還不敢保證能下得了手術台,只好進行保守治療。她每天都被病痛折磨的痛苦不堪,家裏人也跟著遭罪。

一九九六年,她修煉了法輪大法後,不長時間所有的病全好了,走路比年輕人都快,家務活也都能幹了,全家人都高興啊。

但是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集團出於小人妒嫉開始迫害法輪功,街道社區上門騷擾、威逼,父親害怕,也逼迫母親放棄修煉,母親無奈停止了修煉。結果不長時間,她的一隻眼睛就視物模糊。由於家裏經濟條件差,沒錢去醫院,就到藥房看老中醫,老中醫給開了自制的膠囊,吃了幾天後,腿就不會動了。父親就去找老中醫,正值「十月一日」放小長假,老中醫就嚇得跑回老家了。父親又不敢帶母親去醫院,怕老中醫到時候抵賴不知是誰給治壞的,不承認,就這麼挨著。

我就跟父親說:「還是讓媽媽學法輪功吧,只有李大師能救她。」父親說:「誰讓你媽媽站起來,我就給誰磕頭,我不管了,你學吧。」於是母親開始聽李大師的講法錄音,聽了兩天就能扶著牆自己上衛生間了。不到一個星期,還沒等老中醫回來 ,我母親的腿就全好了。又過了不長時間,母親的眼睛也全好了,這可是很難治的家族病啊!我姥爺及姨都是眼底有問題,幾乎失明。我們全家都非常感激李大師的救命之恩!

就是這樣的經歷,促使老人這麼多年來一直堅持修煉法輪大法,也為了讓更多的人得到法輪大法的福音,她跟周圍的人講述法輪大法的真相。她告訴別人法輪大法好,她的病就是煉法輪大法煉好的。但是這種最善良的行為,卻不能被江氏集團所容忍。

二零一四年,母親被非法抓捕送進大連姚家看守所,由於在看守所不准學法煉功,她又得了高血壓,一個月後辦理了取保候審。回家後,派出所、街道、社區又不斷的騷擾,使她身心受到很大傷害。二零一五年,她被枉判三年,在極大的壓力下,她又出現了腦血栓症狀,生活不能自理。但是在這種狀態下,中共也沒放過她,二零二一年,在她八十高齡時,被所謂的執行送進遼寧省女子監獄。

世人誰無父母?誰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身體康健、無病無災?老人的病因為煉法輪大法好了,她把這個福音告訴給更多的人,讓更多人的父母健康,不好嗎?她觸犯了哪條法律?又是誰家的王法?至於把老太太判刑關進監獄嗎?

作為她的女兒,我沒有一天不擔心的,擔心82歲高齡的母親,拖著半身不遂的病軀,在監獄這樣嚴酷的環境裏,怎樣艱難的熬過每一天!她目前的情況,隨時會有生命危險。我真怕她有一天支撐不住,會突然倒下!

我相信你們都是善良的人,如果你們的母親處於這種境況,一定會想盡辦法讓她回家的。所以懇請你們幫助我母親王玉和辦理保外就醫,上天會記載你們的善行,而你們的善意之舉也會給自己帶來福報的。

聽說和我母親同一監區的,都是七、八十歲,甚至年近九十歲的老人們,他們中有的人和我母親一樣,僅僅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而被判刑,甚至重刑,被關進中共監獄。

中共說法輪功不好,到底怎麼不好了?無償地讓人好病是錯嗎?這些人病好了,為政府、家庭節約了大量的醫藥費不好嗎?他們病好了,讓子女能安心工作,更好的為社會做貢獻不好嗎?傷害了誰?又不利於誰?這樣的老人,被中共判刑,被關進監獄,而且還是坐著輪椅被關進監獄,到底是誰在破壞法律?誰在禍害老百姓?誰才是真正的罪犯?

近期一個小視頻,講述的內容是有關上海徐匯區高郵路的一位退休的老教授(製造「沙林毒氣」的專家)給居委會人員講的道理:「做事情要動動腦筋、不要被政府利用做『替罪羊』!老教授說:「文化大革命」後期,我在讀研究生,那時我們學校處理『三種人』,有的人很單純,他(她)很聽『毛××』的話,結果他(她)是因戕害了那些教授而坐牢了。所以我們這裏有些人做事情的時候、我也說動動腦筋!我(這樣做)這合法嗎?老教授說:做違法的事情會受到懲罰的!領導要求、政策要求都不是違法的擋箭牌。你是成年人,不知道那是違法嗎?

很早有一個紀錄片,講述的是共產極權統治下的東德,一批年輕人為了追求自由民主,成功翻越柏林牆,逃到自由民主的西德。但也有不幸運的,一個叫克里斯﹒格夫洛伊的剛滿二十歲的東德青年翻越柏林牆時,被一個叫英格﹒亨裏奇的守牆士兵射殺了。幾個月後,柏林牆被推倒,克里斯﹒格夫洛伊就成為了歷史上最後一位因偷越柏林牆的遇難者。

一九九二年二月,在柏林牆倒塌了兩年後,英格﹒亨裏奇因為殺人罪被告上了法庭。在公開審理中,英格﹒亨裏奇為自己辯護說:「那個時候我只是在遵循法律和來自上級的命令。」但是法官西奧多﹒塞德爾不這麼認為,他說:「並不是合法的每件事都是正確的。」

塞德爾認為:像英格﹒亨裏奇這些士兵只是「處於一條很長的責任鏈條的最終端」,但是「當你代表權力機構來殺人時,任何人都沒有權力漠視自己的良心,」因為「他們違反了最基本的人權。」最終,英格﹒亨裏奇被柏林法院以殺人罪判處三年半有期徒刑。

一位法官曾經在法庭上指出:「作為士兵不執行上級命令是有罪的,但是槍打不准是無罪的。作為一個心智健全的人,此時此刻,你有把槍口抬高一釐米的權利,這是你應主動承擔的良心義務。」其實一個人真正的能力和智慧的表現,是在紛繁複雜的局面下也能遊刃有餘,既能讓上面通過,又能對得起良知,保護好人。

法輪功在中國是完全合法的,你們是執法人員也可以再了解一下,二零零六年一月一日中國施行的《公務員法》,第九章第六十條規定:「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者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對執行違法命令而想逃避懲罰的人員,這一條也斬斷了他的後路。

最後祝願你們都能明白真相,擁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王玉和的女兒

(責任編輯:石妍)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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