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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法輪功學員潘文傑遭受的五年牢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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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錦州法輪功學員潘文傑女士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半夜下夜班回家,被國保警察跟蹤綁架、非法關押構陷,同年十一月末被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非法判五年,在遼寧省女子監獄遭受了吊銬、電擊等酷刑摧殘迫害。

下面是潘文傑女士訴述她的經歷:

我叫潘文傑,63歲,我從小就是一個體弱多病的人,嫁給一個農民。丈夫家很貧困,結婚半年以後,他的父母讓我們分家單過,只給丈夫一個人的口糧,沒有一根柴火,還帶了500元外債。那時我已有身孕將要分娩,由於生活的艱辛,我身體狀況越來越差,頭痛腦熱的經常攤上,一年到頭疾病纏身,有附件炎、小葉卵巢囊腫、腰椎間盤骨質增生,已壓迫神經等。在十分艱難困苦的情況下我家搬到了外地,由於我的身體不好,幹不動啥活,靠丈夫打臨時工艱難度日。那時候真是喝口水都打牙。

在絕望之中,我的命運得到了轉機:一九九九年農曆初九,我喜得法輪大法,通過拜讀寶書《轉法輪》,懂得了做人的標準,要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更好的人。我還懂得了做人的真諦,返本歸真,處處為別人著想,做人要重德,不傷害別人;遇到矛盾要寬容忍讓,無怨無恨。通過學法煉功,我的多種疾病在短期內都不翼而飛!在有生以來第一次體驗到無病一身輕的幸福。身體健康了,我再也不需要在經濟不足的情況下花錢買藥了,還可以做臨時工掙錢給家裏增加收入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發起針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把上億人推向政府的對立面,進行慘絕人寰的迫害。我遭錦州市太和區國保大隊大隊長李蕾等綁架、非法抄家等迫害。

一、半夜被跟蹤綁架、非法抄家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凌晨十二點至一點之間我下夜班時,在自家門口遭錦州市國保大隊大隊長李蕾等操縱下,約十名警察利用跟蹤、蹲坑綁架我,將我雙手背銬,然後向我要門鑰匙我沒給,他們自帶萬能鑰匙將我家房門撬開,進屋後將我強行摁在凳子上不許動,

惡警李蕾等對我家進行非法抄家四個多小時,把我家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了師父法像、法輪圖形和全部大法書籍,電腦、打印機、4部真相手機、3部常用手機,499元真相幣、mp4一個,還搶走了我的身份證等許多私人財產,警察把這些都當成了所謂的「證據」錄了像。開始他們不讓我上廁所,不許喝水,後來在一女警察和一個男的一同進廁所監視我的情況下去了廁所,多麼流氓!

在凌晨五點左右,我被綁架到太和派出所,在派出所我的雙手和雙腳被銬在老虎凳子上,警察吃完飯把我押到市醫院所謂體檢,在那裏看到和我同時被綁架的還有三位法輪功學員。體檢完,我們都被送到錦州市看守所關押。

二、在錦州看守所遭到的迫害

我被關在703監舍,進監舍前先脫掉褲子,被牢頭審問等,第二天一早非法抽血。一週後,我被非法批捕。一次我向提審我的警察勸善讓他不要迫害好人了,他說「沒辦法,各為其主」。在看守所裏,惡警縱容犯人毆打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劉翠梅由於煉功在702監舍遭毆打,後來調到703監舍罰她坐板,牢頭孔素華和幾個打手多次對她大打出手,在監舍裏打,放風場裏打,拽著頭髮打,非常兇狠,我站出來提出抗議,被她們拉到洗漱間將我的頭摁到水桶裏折磨,這種『洗臉』的酷刑,是拿人的生命來要挾的,稍不注意,超過了臨界點,也許幾秒鐘就會導致人窒息而死。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撞頭

由於煉功我被牢頭、惡犯逼迫替她們站班,我不幹,孔素華、黃丹等幾個人毆打我。還向警察誣告我,副所長賈雪(女)給我戴手銬,體罰我坐板面壁,石紅等獄警指使下的犯人頭兒黃丹、孔素華、崔丹、金紅、王桂敏等一起打我。我向獄警控訴犯人們的暴行,要求停止迫害。暴行不但沒停止,反而又給我戴了四天手銬。我絕食抵制迫害,到第三天副所長賈雪找我談話,我將惡犯黃丹剋扣法輪功學員的錢約一百三十多元為自己換好吃的等行為向賈雪講了,賈所長只是象徵性的對黃丹懲罰做樣子給我看。我絕食到第四天,八月二十五日下午女子看守所長陳睿蕊、副所長賈雪操縱參與對我強制灌食,灌完食管插著,不拿下來。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繪畫)

三、被非法判五年徒刑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我被太和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我家人隨後聘請了正義律師維權,律師向相關部門交涉並遞交了相應的法律文件,在太和區檢察院曾兩次退卷,太和分局國保大隊長李蕾仍進一步構陷,八月八日,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非法將我起訴到太和區法院。

十月初,李蕾為達到構陷我的目的,補充偵查湊迫害材料,十月十一日太和區檢察院「補充起訴」到太和區法院。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上午,太和區法院非法對我開庭,出看守所時強制給我戴刑具、黑頭套,我喊「法輪大法好」,被劫持上警車,進法院我仍喊「法輪大法好」,法警將我帶到被告席,旁聽席坐的都是警察,警察王景金坐在第一排,家屬只有我女兒一人,我當時指著一個警察說是他帶人抄我家、搶劫我的很多私人物品,法官不許我講話。我女兒當時說了一句甚麼話我沒聽清,立刻被兩名警察強行架出法庭。非法庭審開始時,我請法官打開我的刑具,在法庭上我講述了修煉法輪大法身心受益情況,同時律師為我做了無罪辯護。辦案單位為了陷害我安排假證,當庭審結束我正往外走時,警察安排人給辦案法官打電話舉報我講法輪功真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末、十二月初,太和區法院對我們四人非法判刑,我被非法判五年,我上訴到市中級法院,自己寫的上訴書,題目是:「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公正,還真善忍普世價值」。我的辯護律師及家屬就太和區法院法官李立輝、張德存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的問題向相關部門提出了控告。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錦州市中級法院不顧我及其辯護人的意見,沒有開庭審理,非法維持冤判。這期間我給檢察官寫真相信,給監舍的人看了後,交到獄警李欣,後得知真相信被她扣留。

四、在瀋陽女子監獄遭受的迫害

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二日,我被強行抬上警車送遼寧瀋陽女子監獄迫害。我喊著「法輪大法好」,被警察在地上拖拉著進監獄的。

1、暴力強制轉化、灌食折磨

入監隊先被搜身檢查、剪頭、換勞服等。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三日下午,我被兩個幫教帶到七監區七小隊,在圖書館裏開始了罰站,逼迫寫「五書」,第二天,帶我去車間我不去,我喊「法輪大法好」,幫教高帆(放高利貸)、吳瑞用襪子堵我嘴,強行用拉車把我拉到車間,裏面有專門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小屋,用膠帶纏嘴圍繞頭轉圈纏,手也被纏上,迫害我。為了逼迫寫「五書」,監獄採用灌食折磨我,從中午開始對我進行暴力灌食折磨;晚上又來一幫人把我摁在地上掐鼻子,用瓶子往嘴裏硬插,嘴被插破,參與者有高帆、吳瑞、劉文力,還有其他人我不認識。

迫害完,獄警科長劉偉(女40歲左右)找我談話,逼迫我寫「五書」,我不寫並給她講了很多法輪功真相,她仍然繼續迫害我,叫這些犯人繼續對我野蠻灌食的同時加大迫害力度,每天早四點到晚十點罰蹲、罰站、不許上廁所等,在後來體罰時間從凌晨兩點延長至半夜十二點,連續酷刑我二十二個小時。過程中不停的逼迫我寫五書。

2、吊銬等酷刑摧殘

有一天早晨又逼迫我蹲著,我不蹲,幫教高帆兇狠的拽我頭髮不鬆開,疼痛難忍,我喊師父,後來才鬆開手,當時我被拽下很多頭髮,頭皮顯露在外。這樣僵持到出工,到車間後高帆向獄警要來膠帶和惡犯吳瑞兩人將我雙手背後纏住,吊在暖氣管上,讓我不能蹲,不能站、只能跪著,我強忍著不跪直到我忍到極限。惡徒們強迫我看污衊師父、污衊大法的錄音、錄像等。

晚上回圖書室,把我繼續吊在暖氣管上,一直到五月十一日,她們仍在不停的用酷刑折磨我,一天晚上在極度痛苦中我承受到了極限,妥協了,她們把我從暖氣管上鬆下來了,第二天五月十二日我被帶到車間小屋,吳瑞把她寫好的『五書』讓我簽名交給獄警,我沒簽把它撕了,她們瘋了一樣的打我、暴打,高帆用鞋底猛打我的臉,右眼被打黑了,然後她們又將我繼續吊在暖氣管上迫害,高帆掐住我的下巴頦叫囂:你不寫就讓你死不能死,活不能活!只能跪著,因站不起來,就這樣我又經歷了一輪酷刑迫害。以前被酷刑迫害時從未掉過一滴淚,簽字後我每天以淚洗面,我痛苦至極,愧對師父的慈悲救度。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背銬

六月十三日在小隊我給犯人講法輪大法好,被牢頭王琦(詐騙犯)罰我晚上坐板到十點。同時罰全牢房人不准看電視,晚上看電視是超負荷勞動的在押人員一天僅有的樂趣,結果造成全牢房人都向我發難。平時完不成超負荷勞動任務的人也是用這種懲罰,就是讓全牢房人攻擊一個人,向開批鬥會一樣。

一次家屬接見時我說了監獄裏不讓說的話,被隊長張國霞和牢頭王琦指使惡犯黃雪、高帆吊在暖氣管上迫害;因為在那刑具集聚黑窩裏,我們和家屬接見裏外都有警察監聽。他們所幹的不許往外說:有一次上邊來人,張國霞將全小隊人都召集到七小分隊一房間,恐嚇大家說,家屬探視時,誰敢(把這裏的情況)說出去,人家走了你還在這裏。有一犯人將她遭受的虐待在接見時和她媽說了,後來被查出來了,將她調到辦公室用電棍擊了她。

3、奴役、關禁閉等迫害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三日,我因拒絕非法勞役,獄警唆使王琦讓全小隊的人不停的罵我、罵大法師父,那段時間被群體批鬥我,連上廁所都有人看著,見我仍不屈服,獄警張國霞當眾宣布將我關禁閉,並把我叫到辦公室隊長孫箐露指使黃雪把我拽進小屋迫害。從此不允許家屬接見。

後來我絕食反迫害,監區長找我談話時讓我放棄絕食,我向她講了在監獄裏遭受的迫害和法輪大法真相,第二天一姓張的科長要對我實施灌食迫害,我被強制抬進監獄醫院,手腳銬在床上進行抽血、驗尿,我沒撒尿惡犯石營營、黃雪就在我身下放上便盆使勁揉我肚子,這樣的迫害持續了一宿,我的右側腰下被便盆嚴重割傷,疼了很長時間。

惡犯李雲霞已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十多年了,她迫害法輪功學員很有手段,心狠手辣,她向獄警介紹手銬怎樣才能銬的緊,使我不能動。又將床墊子撤走,我被固定在硬板上。我背師父的法,她堵住我的嘴不許我背法,幾天後在護士房裏黃雪、李雲霞等多人摁住我插管灌食,我不停的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經過一場野蠻的插鼻管迫害後,我又被拽去透視,我堅決不配合未得逞。

在監獄醫院期間,她們用盡了謊言對我進行欺騙、威脅,惡人還把被迫害的很嚴重、已不能進食,只能靠天天灌食為生的女刑事犯弄到我面前讓我看她被灌食等折磨時,痛苦的哀嚎聲,用於威脅、恐嚇我;曾經一起在錦州市看守所被關押的犯人看到我遭受的迫害嚇的她哭了。

一天隊長孫箐露帶一幫人和我談話,如果我回去,不給定產值,這樣我回到了小隊幹活。獄警、惡犯知道我是被酷刑強制『轉化』的,平時在小隊裏,惡人對我嚴管,不許我隨便走動,不許別人接近我等。但是在師父的保護下我總會找到機會給在押犯講大法真相,救度她們。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二日,監獄在押人員全部強制打疫苗,對法輪功學員不容分說,暴力強制在「志願書」摁手印,過程中連打帶拽,參與迫害的有科長鄭春豔、周敏,小隊長王美琦,牢頭丁歐、犯人高倩、張佳文、於靜、姚晶、劉敬偉、劉文力等多人, 當時「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口號聲響徹全監獄上空。惡人用髒抹布堵學員的嘴,但還是喊聲一片,大大的震懾了邪惡。這事也不了了之。七月十三日科長鄭春豔在勞役車間宣布她們(暴力)打疫苗做的好,被監獄評比第一名得了獎。同時還對參與的犯人每人獎勵五十元。

七月十三日一次偶然的機會,我向鄭科長講大法真相,事後科長周敏拿著手銬舉到我面前說:你敢在科長面前講(大法好),剛要迫害我,這時我身體突然出現虛脫症狀,表現很嚴重躲過這一劫,事後她還問惡犯:我是不是裝的。

遼寧女子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另一個手段就是強制你答題,裏面是污衊大法和法輪功學員內容的。專門有一個小屋,不答題就遭各種體罰,不許坐著、不許睡覺、不許上廁所等等很多刑罰。我知道的在這裏被迫害的法輪功學員有:陳淑英(60多歲)、周亞芳(40多歲)、李芳芳(60歲左右,)瀋陽人,、劉少君(80多歲老人很堅定),不寫『五書』)惡人不讓上廁所、光腳不讓穿鞋,熬鷹六天六宿不讓睡覺,造成高血壓症狀,在處於昏迷狀態時,惡犯趁機在寫好的材料上強制摁的手印。醒來後老人痛哭著訴說。還有些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也被這樣的手段迫害。我每天被關進小屋時,先罰站,站不住,我被迫坐在地上,高帆和丁歐戴上手銬打我,同樣用上述手段迫害我,參與的有:七小隊長王美琦、牢頭丁歐和惡犯高帆。後來七小隊長王美琦又調來一個犯人幫忙迫害我,那人看到我的遭遇說:「這活我幹不了」沒有參與,此人很善良,我向她講過真相。

監獄經常污衊大法,污衊師父,我聽到後心裏特別難受,一天出工到了外面我喊出了「還我師父清白!」科長呂博洋沖到隊伍裏就拽我,這時有一位明真相的好心人攔住了呂博洋,她說別這樣(此人據說是被冤判的,她一直投訴,被獄警以各種方式欺騙、阻擋,投訴無門,獄警指派身邊人監視她)。我喊完,科長呂博洋指使兩個惡犯威脅我,揚言要帶我「學習」(就是迫害的意思),隊長王美琦找我談話威脅,說她挨罵了。兩個獄警找我談話給我錄像,我仍然告訴她們請記住『法輪大法好』。她倆點頭了。那一刻看到她們也有善良的一面。我深深的知道,這場對法輪功的迫害,把這些獄警拉向了深淵。

在監獄裏我向科長、隊長講過真相時,她們有的在背地裏也說出了她們是被逼迫幹著,上面布置下來的,她們不幹上級也會同樣對待她們,做不好(不參與迫害)也得挨罵。我更加可憐她們這樣的生命。

4、出監前的迫害

對法輪功學員,在出監前有很多非法程序,負責的科長叫呂博洋,此人非常邪惡。其中有一條就是非法錄像,我由於不配合,被呂博洋趕出門外站著,我就背師父的法「燒紅魔 煉金剛」。有的獄警來看熱鬧,呂博洋用電棍伸向我左腋下勞服破洞內電我,結果電棍失靈了!這時隊長王美琦在上司面前買好,對我大打出手,我拽著她胳膊說:請你不要對法輪功學員犯罪!她仍把我掄倒在地,七小隊長王寧過去也踹了我幾腳。呂博洋看我倒在地上沒動,她拿著電棍手銬走了。

在遼寧女子監獄被非法關押幾年中,我所接觸到的獄警其實她們也很可憐,她們如果不迫害法輪功學員,就要受到上一級的懲罰或謾罵,以工資獎金掛鉤,監獄從上到下層層壓下來的,二十多年來這些獄警對法輪功學員每天都在用污衊、謾罵、人格侮辱、恐嚇、死亡威脅、酷刑折磨等手段參與迫害。

5、其他法輪功學員在監獄所遭受的迫害

下面是我看到的聽到的其他法輪功學員所遭受的迫害:

1.陳淑英,女,60歲左右,由於不放棄信仰,在我之前她就被監獄醫院迫害的很嚴重。因為堅持煉功,她被天天戴著手銬等各種虐待,出院後一直被(幫教:李雲霞,宋天曉)持續迫害。

二零二一年,有一天以前當過七小隊隊長的王非凡將我叫到辦公室非法訓話,因為她們就是說啥你得答啥,因為我沒有按著她所答,她氣急敗壞的喊:「我讓你站著進來躺著出去!在這時就聽見迫害陳淑英的那個小屋裏傳來了打陳淑英的聲音,她喊有人捂著她的嘴,使她窒息,我問警察王非凡:那屋裏在迫害法輪功學員,作為警察你聽見為甚麼不管,她不語。這時來了另一個警察聽見了就找聲音是從哪來的,我指給她,那個警察進去了。不一會惡犯出來了,臉色很不好,是她和李雲霞一起在酷刑折磨陳淑英。

過一段時間,我又看到陳淑英被惡犯把嘴繞頭一圈纏上、雙手背後邊纏上在車間裏那個小屋子被酷刑折磨,晚上回監舍被繼續迫害。有一天早出工我看見她在後面出監舍門外坐在地上,那一次好幾天沒見著她,不知給弄到哪去了。因為我們都是在老殘隊每天能看著。有一次,有一個犯人和我說她看見陳淑英在進一車間一樓樓梯處那個地方被李雲霞按在地上打。還有一次,我又看見收工時陳淑英的嘴外面戴著口罩裏面又被她們用膠袋纏上了,手背在後外面包著布,裏面是用手銬銬著還膠袋纏著沒看出來。因為在那個邪惡的黑窩不許我們喊「法輪大法好」,說是吵監鬧獄。警察在辦公室門外,我在不遠處大聲對著她說:你們這樣迫害法輪功學員將來你們會受到大審判的。沒人答應。有時候陳淑英的手也會被放開。但很長時被銬著。還有一次又看見陳淑英的手、嘴又被她們給纏上了,每天收工要搜身、是警察和惡犯挨個搜,李雲霞翻陳淑英的上衣兜,我上前指陳淑英說她的手怎麼了,警察沒吱聲,我們在二樓,正好大家都下樓了,一邊走我衝著李雲霞說你這樣幹你和你的家人會遭報應的,這時周敏(科長)拿來了紙,意思讓犯人堵我嘴,但沒人動,她就將我調到外面拿來手銬在我前面舉起說我吵監鬧獄要迫害我,身邊人不讓我吱聲,這樣就過去了。但陳淑英又被送進醫院迫害了好幾天,陳淑英出來後不在那個小屋折磨她了,換到了四樓迫害,有一次,領料的帶我去四樓領料,看見在領料地方有個角落,李雲霞和另一個幫教宋天曉坐在凳子上喝著水,陳淑英被堵在那個小屋的門邊站著,後來就不帶我去四樓了。二零二一年的陽曆年陳淑英在小號裏度過的,她經常被戴著手銬。

2.周亞芳,40多歲,現已出監。二零二零年冬,有一次在收工時,因為老殘隊都聚在一起了,周亞芳制止迫害,喊「法輪大法好」,李雲霞和另外一個不知姓名的幫教,上來抓住周亞芳的頭用膠帶把她的嘴繞頭纏上,戴上口罩。這時我喊:「住手!你們這樣做會遭到報應的,警察都哪去了,這樣在眾目睽睽之下這樣害人沒人管。」警察沒回應,這時另一個同修也過來說了幾句惡犯李雲霞她們,結果第二天那個不知名的惡犯遭報去了醫院。那個人因迫害法輪功學員多年,右手不好使了,現在出監了。不長時間惡犯李雲霞在水房洗澡摔倒了,坐了好長時間輪椅。還有一次,監獄在7月1日為了歌頌惡黨全監區在押人員都得去禮堂看所謂『節目』,唱紅歌警察也唱,周亞芳喊「法輪大法好」被李雲霞等惡人從禮堂門口的階梯上給推搡的滾下去了。這是目擊者和我說的。

3.葛瑩瑩,一位年輕的法輪功學員,也被分到七小隊,因喊「法輪大法好」被弄到晾衣房裏毒打,各種酷刑迫害,後來被迫害的精神有些不正常,在車間不能聽到動靜,一有動靜就往案板底下鑽,最後被迫害的尿失禁,住進監獄醫院迫害。後來情況不詳,現已出監。

4.李芳芳,瀋陽人,60歲左右,被送小號迫害,警察張國霞和牢頭、犯人黃雪參與。她被迫害的很嚴重。

5.蔣德芹,被用各種手段迫害,逼迫寫『五書』,也是張國霞和牢頭王琦指使殺人犯黃雪參與的迫害。

6.劉少君(80多歲)。為了逼迫她寫『五書』,惡人不讓上廁所、光腳不讓穿鞋,熬鷹六天六宿不讓睡覺,造成高血壓症狀,在處於昏迷狀態時由惡犯在寫好的材料上強制摁的手印。被強迫答題和錄像,這是惡犯高帆親口說過。還有不知姓名的法輪功學員也被這樣的手段迫害。

在監獄醫院我還看到一個法輪功學員,也是因為她不寫『五書』,被銬在沒有墊子的板床上被犯人灌食,被犯人打嘴巴,謾罵,她被打流食一年後,骨瘦如柴,她就被分到12監區。她已出監。

寫出五年中在遼寧女子監獄看到的、還聽到的和親身經歷過的法輪功學員遭迫害事實,也只是冰山一角,在嚴厲的封鎖、監控環境裏,發生在身邊的事情也只能略知一二,很多更殘酷的迫害都在背地裏進行著。更多更大的惡行仍在發生著,被掩蓋著。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中共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警察隨意抓捕、入室搶劫,甚至公開勒索錢財;檢察官肆意構陷、捏造罪證罪名,很多法官在堂堂法庭上也枉法犯罪,執法犯法。給廣大法輪功學員和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而且也給國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災難,從這種意義上說,所有中國人都是這場無理迫害的受害者。

在此善勸那些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警察和不法分子,善惡必報,人不治天治。報應來時,你們怎麼面對對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罪惡?!就憑是執行上級命令的託詞就能推脫責任了嗎?!人做的事最終都得自己去面對,造下的罪惡都得自己去承擔。現在你們唯一的希望,立即停止迫害,盡你們所能善待法輪功學員,將功補過,得到神的寬恕。

錦州市女子看守所參與迫害者:
所長:陳睿蕊、副所長:石紅、賈雪。獄警:李欣、李明。
犯人:崔丹、金紅、黃丹、王桂敏等。

遼寧女子監獄七監區參與迫害的惡警、惡犯:

獄警科長:劉偉 女 40歲左右,張科長:女 50歲左右,鄧科長:女 40多歲,副科長:鄭春豔,40多歲,副科長:周敏 40多歲,負責出監獄:科長:呂博樣 女 30多歲。

七小隊長:張國霞(現已調走)孫菁露 、王非凡、王美琦、王寧30多歲。

幹事:安琦 40多歲(以前是8小隊長)。

教育中心:驗收出入監:姓張(音)。

犯人幫教:高帆(放高利貸)、李雲霞、宋天曉 胖丫(詐騙犯,演小品,趙本山徒弟。)其中高帆、李雲霞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10年之久。監區大牢頭:丁歐(現已出監)、牢頭:王琦(詐騙犯)、殺人犯:黃雪、石營營。於靜、高倩(鞍山)、劉敬偉(鞍山)、張佳文(大連)、劉文力(葫蘆島)、姚晶、金春鳳,吳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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