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七日,昌黎縣新集鎮施家坨村法輪功學員王瑩在工作單位、王慶華在家,被新集及安山派出所綁架,先到新集派出所,後到昌黎檢察院簽字,後由家人接回家。
八月十七日上午,法輪功學員陳棟家來了七、八個警察,其中有一個叫宋雨澤的(13313337600案件負責人),拿著檢察院的傳喚書讓陳棟簽取保書,陳棟說不配合他,就撕了,然後他們一窩蜂的把陳棟押上警車,恐嚇要刑拘,先把陳棟拉到新集派出所,一個警察踹陳棟兩大腳,又把陳棟拉到安山派出所,踹陳棟的這個警察是輔警、叫趙建生,把陳棟關到黑屋暴力毆打,一個耳光把陳棟扇倒在地,拳打腳踢,又把陳棟關到他們所說的狗籠子迫害不讓睡覺,有兩個警察看著,閉眼就拿手電晃,向陳棟大叫。陳棟兩隻手被扣的麻木,沒知覺。十八日上午他們把陳棟拉到檢察院逼著簽字並恐嚇不簽就刑拘,陳棟沒簽,第二監察部郭曉晨簽的陳棟的名並標注拒接簽字。下午五點多,陳棟被釋放回家。
八月二十一日下午兩點多,新集法輪功學員王慶華、王瑩、陳棟及家屬四人到昌黎檢察院遞交解除取保候審、撤案申請書,來到第二監察部郭曉晨的辦公室,郭曉晨問幹甚麼,回答說交材料。張博文接了三人的申請書,過了一會回來說,反應材料不真實不接,讓送到辦案單位就安山派出所。他們只是過手不負責核實,整理完就送到撫寧檢察院。陳棟要求看取保的單子,應該沒有名字,因為他沒有簽字。他們假裝找,一會說單子讓派出所的拿走了。陳棟家屬說:誰給我們簽的字誰負責。郭曉晨說:我簽的但也寫上拒接簽字,我是為你好,要不就強制拘留。安山派出所警察說你們簽完檢察院的「取保」就不歸他們管了。互相推諉,法輪功學員就回家了。
八月二十二日上午九點多,王慶華、王瑩、陳棟及家屬四人到昌黎檢察院來到第二監察部郭曉晨的辦公室,陳棟說安山派出所構陷我們,你們不核實你們有責任,現在辦案終身負責制。我被迫害出意外,你們都有責任。我拒接簽字不認可,你們不能給簽。其他人也講大法的合法性。後來張博文、劉家琪說:這樣我把簽字的文件撕毀,把案子退回到辦案單位重新整理。劉家琪把文件撕了八瓣。家屬說:祝你平安,你選擇了美好的未來。他們出來了。
八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多,王慶華、王瑩,馬坨店鄉武各莊村白漢芝,宣孝文來到昌黎檢察院第二監察部,他們一看他們又來了,就把在檢察院辦事的昌黎法制大隊副隊長周鐵勇找了,周鐵勇說明身份問他們幹甚麼,王慶華說我們遞交材料他們不收,周鐵勇問了大家的名字說別一塊來影響人家工作。王慶華說他們不收我們才來的,我們沒有犯法,真善忍哪有錯,我在大街上走著就被綁架了。周鐵勇不讓說,白漢芝說我不識字,說來了讓檢察院看看就行,到這裏就逼著著我簽字。把東西給我我把他毀了,不承認我犯罪。周鐵勇說把遞交的聲請書給他,他回去會看。周鐵勇說,將來有可能給你們解除,實話實說,但程序必須得配合。王慶華說我提醒你一下,看清形勢,不要執行江澤民的命令,多看看真相。周鐵勇不讓說。周鐵勇還威脅說:要把施家坨村沈豔茹、裴各莊一村的陳棟刑拘。
施家坨村法輪功學員沈豔茹被迫流離失所。沈豔茹的兒子是派出所取保擔保人,因為沈豔茹不配合檢察院簽字,他們要拘留沈豔茹的兒子,他被迫花了一些錢。具體情況不詳。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8/30/2110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