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河北秦皇島法輪功學員梁君被非法批捕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秦皇島市法輪功學員梁君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在集市上被海港公安分局警察綁架毆打、非法抄家,被非法關押。八月十七日,梁君女兒接到海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的電話,讓去拿「逮捕證」。

梁君女士,48歲,家住秦皇島市海港區。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四日上午九點多,她在撫寧區的王台莊大集上正和人說話,突然被一便衣警察抓住不放,警察打電話,先後來兩輛警車,給梁君戴上手銬,推上警車帶走。梁君開的汽車被警察拖走,裏面還有幾本新經文和三千元現金。

梁君被劫持到撫寧區一個叫墳坨的派出所裏。剛到派出所樓道,在沒有任何說話衝突的情況下,突然一個便衣罵她,打她耳光,踢她。然後她上廁所時,一個便衣女警應該是正式警察,看著她,罵她「你怎麼不去死啊」,上廁所時門沒關(踐踏人權,侮辱人格)。上完廁所,在樓道裏,又被三個穿警服的男警察,故意把她帶到樓道最裏面,一個沒有監控的房間裏,繼續毆打,先是讓梁君坐在一個普通的有背靠的椅子上,讓她低下頭,讓她前面頭髮擋著她眼睛,以便看不見他們。三個人就劈里啪啦的打,拳打腳踢,不間斷,持續近二十分鐘,他們打人的時候不發聲,梁君感覺腦袋爆炸,臉上胳膊上有淤青。其中一個男警察四十多歲,1米75左右,正常體型,警號097652,戴著眼鏡,應該是國保隊長官職一類的人,另外兩個二十多歲,應該是輔警,一胖一瘦,沒警號。打完後,兩個二十歲左右的輔警離開毆打梁君的房間到其它房間。過了十幾分鐘後,那個四十多歲的警察將梁君戴手銬的雙手從頭頂舉到後背,該人用腳使勁踩手銬,踩了十多分鐘,也不說話,折磨梁君,使得她胳膊嘶嘶啦啦疼。

當日中午,撫寧墳坨派出所,在沒有問訊的情況下直接移交到秦皇島海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基本在同一時間,警察拿鑰匙非法闖入梁君在海港區的家中,當日中午梁君女兒在家,看到家裏有人,警察狡猾地用2個小時去拿所謂「搜查證」,然後又找來物業等,開始非法抄家,搶劫走私人物品書籍電腦等。當日下午一點左右,法輪功學員宮俊梅去梁君家看看,被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晚上十點左右才放回家。

當日晚上,梁君被帶到海港區公安醫院(這是個黑窩,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在此)體檢,隨後送到拘留所。期間,國保大隊副隊長韓峰(「峰」音,電話:16603350451、03353063419辦),各種推諉說是他個人說了不算,拘留證郵寄了(至今未收到);問他此案的負責人是誰,也不回答;問其所謂「案情」,也不說。

八月九日,律師遞交文書時(不得不見),韓峰也不說所謂「案情」,只說我們這不認法律,要講法律去找法制。律師去了法制,法制人員全無心聽,說是他們管不著,國保大隊走的是它自己的流程,他們也管不了。

八月十日,查到「此案」已經被移交到海港區檢察院,接管的檢察官是李玉璐(女,50多歲),給她遞交律師的法律意見,她接收時說:宗教信仰自由過時了,都說了是×教,就歸她們管。

梁君女兒在八月十七日接到海港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趙軍(聽別人這麼叫過他)的電話,讓去拿「逮捕證」。

事實上,法輪功教人按「真善忍」做好人沒有錯,修煉法輪功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面對中共莫須有的迫害,法輪功學員本著善念,平和的把真相告訴給民眾,正是他們大善、大忍的表現,根本就不應該被關押。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