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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法輪功學員趙國坤被構陷到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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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吉林市法輪功學員趙國坤女士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接到昌邑區檢察院的所謂「起訴書」、「量刑建議書」以及昌邑區法院的所謂「監視居住決定書」。趙國坤認為這是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拒絕簽字。

趙國坤一九七八年出生,今年45歲。二零二三年五月四日晚七點左右,趙國坤與父親趙旭東(77歲)、哥哥趙國興(51歲)被闖入家中的吉林市國保大隊、哈達灣派出所、興華派出所一幫警察綁架。趙旭東、趙國興父子被綁架到哈達灣派出所,趙國坤被綁架到興華派出所。當天半夜,趙旭東與女兒趙國坤被劫持到江南465醫院體檢,然後被劫持到吉林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五月五日下午五點左右,趙國興從哈達灣派出所回家。五月十七日傍晚,趙國坤在被非法拘留十三天後從吉林市看守所回家。趙旭東老人在被非法關押近一個月後,約於五月底、六月初從吉林市看守所回家。二零二三年七月十八日,趙國坤收到昌邑區檢察院的所謂「起訴書」、「量刑建議書」與昌邑區法院的所謂「監視居住決定書」。

趙國坤原本有一個溫馨家庭,她和父母及哥哥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父母、哥哥所患的頑疾不治而癒,從此無病一身輕,一家四口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家族事業有成,全家人生活的安樂、幸福。

然而在中共邪黨二十四年的殘酷迫害中,趙國坤一家被迫害的家破人亡。父親趙旭東辦的工廠被人侵佔、倒閉,住房也被惡徒威脅霸佔。二零零零年十月六日,全家四人在北京天安門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全都遭非法勞教迫害。母親李豔因在勞教所關押期間曾被高壓電棍電擊,導致心臟出現問題,被監外執行。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二零零七年二月十二日,哥哥趙國興被綁架,並非法判刑十年,在吉林省公主嶺監獄,他遭受各種酷刑折磨,如:毒打、高壓電擊、背銬、吊銬、抻銬、坐小板凳、灌芥末油、野蠻灌食、螺紋鋼蹂躪小腿、蹲小號等非人折磨。

母親李豔由於遭受各種迫害,如:刑拘、抄家、恐嚇、跟蹤、流離失所、洗腦班、勞教、高壓電擊等等,身體、精神受到很大的傷害和摧殘,再加上兒子遭冤判、酷刑折磨,作為母親日夜揪心的惦念著兒子,其健康每況愈下,於二零一二年二月五日含冤離世,終年61歲。

(趙國坤一家遭迫害詳情請見明慧網報導《遭迫害家破人亡 吉林市趙旭東父女再次被綁架》《一家人遭迫害 吉林市趙旭東控告元凶江澤民》)

昌邑區檢察院:
實施迫害主要責任人,
檢察官:高陽(音)
關義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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