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張玉華女士自述她被吉林市船營區公檢法和吉林市看守所相關人員迫害的情況。
二零二一年六月六日,我去吉林市(船營區馮家屯)的馬市集上講真相,集市上人很多,我就開始發放「真相掛件」,有荷花,小白菜掛墜,還有真相材料。我一邊走,一邊發,一邊講真相。快發完的時候,來了個女的40多歲,把荷花掛件給我退回來了,表情很不自然,走了還回頭看我,我也沒有多想,還站在那也沒走。往旁邊一看有幾個年輕人,他們看我瞅他們,馬上兩個便衣警察過來抓住我胳膊。我就開始喊:「法輪大法好!」
他們看集市的人都圍過來看,四個人把我抬起來,往市場外邊動遷的殘牆斷壁處走去(此處人少),我一直喊「法輪大法好」,集市的人很多,一直跟到哪,圍了老大一圈人看。他們把我扔在牆角裏的地上,有一個年輕的警察還坐在我背上。我說:「我是學真善忍的,你們好、壞都不分了,你這是在犯罪呀,你們這樣做要遭報應的。」便衣警察看到人少了,就強行把我塞進車裏拉到黃旗派出所。
到派出所,警察問我家住在哪?我說:我是修法輪大法修真、善、忍的,做好人沒有錯,你們這是犯罪。你們問啥,我都不能配合你們。知道越多,迫害大法弟子犯的罪就越大。善惡有報是天理,你們還是別問了。我不能配合你們讓你們犯罪。一警察寫完筆錄問別的警察定啥罪,有個警察說:「三百條,法輪功不都是三百條嗎?」我說:「你們隨便定罪名,沒有法律依據,你們這是在犯罪。」
警察又把我拉到吉林市江南465醫院檢查身體,然後又把我拉到吉林市看守所讓我簽名。我說:「我不簽,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沒犯罪」。於是警察替我簽的名,把我關進了看守所裏。
看守所裏面先搜身,因我的外套全是泥,警察說:「不能穿了,說裏面有衣服。我就穿線衣線褲到了監室裏,結果監室裏沒有我穿的衣服,我就一直穿線衣褲,等到家人來存衣服時才換的衣服。看守所人很多,睡覺都得側身睡,用的衛生紙都很貴。吉林市看守所條件很差,每天就是玉米發糕,白菜湯(水),裏面就有幾個菜葉。
過了一些日子,我覺得不能這樣消極承受迫害,我按真善忍做好人,把我關在這裏我是冤枉的,於是我就開始絕食抗議對我的迫害。警察問我為啥絕食?我說:「按真善忍做好人我沒罪,你們幫我反應一下情況。」她們說:「我們這裏就是倉庫,別的事我們管不了,小胳膊擰不過大腿。」第三天開始在號裏給我灌食,號裏有五六個犯人按住我的身體,三個女的穿著白大褂配合著灌食,一天灌兩次。看到折磨我的情景,有的犯人都落淚了。
為了阻止我絕食,看守所搞株連迫害,挑撥我與監室裏犯人之間的關係。累號裏的人被加長時間坐板,監室裏有的人很生氣,有個別的人一走一過趴我耳朵罵我,還有的犯人一走一過掐我大腿裏子,把我的腿都掐青了。監室長私下跟我說:「別絕食了,讓我們也不好過,你講講你們的事多好啊!」我說:我想想。絕食十多天後的一天早上,號長和其他犯人對我喊:「張大娘別絕食了。」喊了好幾遍,過了一會警察又找我談,勸我不要絕食。我想,絕食號裏的犯人都不理解,我想讓她們明白真相是關鍵,就不再絕食了。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警察把我拉到船營區法院非法開庭。李忠誠是審判長,還有五六個警察都在旁邊。李忠誠問我:「你認不認罪?」我說:我做好人有啥罪呀?然後他又問:「再給你一次機會,你認不認罪?」我說:「我修煉真善忍做好人,我沒有罪。我們做真誠、善良、忍讓的好人,哪有罪呀?」然後李忠誠拿法錘子敲了一下桌子,就完事了。又把我送回了看守所。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五日下達判決書,我被非法判刑一年。在看守所裏關了九個月後,警察說要把我送吉林省女子監獄。一些在押人員也說,得給你送進去。我說:去不了。過了幾天大瘟疫來了,整個吉林市都封城了。要把我送監獄的計劃也就不了了之了。又過了三個月,我就被無條件釋放了。
李忠誠 |
張福洪:船營區法院院長:
蒲海東:船營區法院副院長:電話:13844235001
李忠誠:船營區法院法官:電話:13704316606
吉林市船營區政法委副書記、610負責人:王宏家 手機:13944677270
吉林市船營區610頭目張青山電話15948676100
吉林市船營區公安分局:
吉林市看守所所長:朱寶林、電話:13804417779
副所長:叢茂林、電話:13904422992
警察:陳瑞佳;獄醫:張少卿
(責任編輯:黎明)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3/4/24/2081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