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龔淑英被構陷至檢察院 律師會見受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長春市七十三歲法輪功學員龔淑英女士,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被綁架,已被非法關押五十多天,五月二十六日被構陷至檢察院。家屬聘請律師會見,被看守所刁難,無法得見。

遭綁架

龔淑英一九五零年十一月二日出生,今年七十三歲,家住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中午,龔淑英的丈夫王立功下樓時,被樓下蹲坑的南湖派出所警察綁架。當時警察沒有穿警服,強行奪下王立功的鑰匙,上樓開門,將龔淑英與王立功非法帶走,並非法抄家,搶走大法書幾十本、三台電腦、三台打印機、真相資料等。

南湖派出所警察在非法抄家階段,沒有出示搜查證件,把龔淑英與王立功分別控制在兩個屋,家裏被翻的東西很亂,警察還分別問龔淑英、王立功,東西是誰的,兩人不回答。警察最後把在龔淑英房間裏搜到的東西算做龔淑英的,在王立功房間裏搜到的東西算做王立功的,折騰了小半天。

被劫入長春市看守所

龔淑英與王立功兩位老人被非法關押在南湖派出所。

在南湖派出所,他們被非法關了兩天兩夜。在過程中,警察給兩位老人先後拉到吉林省一大醫院與長春市市醫院做身體檢查。他們檢查身體不合格,還要到第三家檢查。

這時是五月二十日了,警察看時間來不及了,沒有辦法,只好讓王立功回家,並讓王立功分別交了三千元和二千元,沒有給收據,說是兩人檢查身體與這兩天的費用。

龔淑英被強行送到長春市監管中心(即長春市看守所)。

被構陷到檢察院

之後王立功到南湖派出所問龔淑英的事情,派出所接辦龔淑英的人不在,其他警察推諉不告訴。王立功去了幾次,才找到辦案的警察,得知王立功被「取保候審」,卻沒有給取保候審的票子。

在後來王立功反覆去找南湖派出所的過程中,才得知,龔淑英於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六日被構陷到檢察院。

律師會見被阻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龔淑英的家人請律師到看守所去會見她。看守所一看是法輪功(學員被構陷)的案子,就要求律師出示「雙報備」的材料,律師沒有,警察就不讓見。

二零二三年七月三日下午,律師又到看守所去要求會見龔淑英,警察還是不讓見。律師找到看守所的主管,問是哪裏的要求?有甚麼法律依據嗎?主管人員說,是長春市政法委的規定,讓他拿出文件,他沒有拿出來。

律師到長春市檢察院去控告看守所的違法行為,但是檢察院庇護看守所,不給解決不讓會見的問題。

二零二三年七月四、五日,家屬撥打了12345市長熱線電話,回覆若沒有司法局的雙報備,看守所不讓會見。

現在龔淑英被非法關在興隆山看守所4311室。至今家屬聘請的律師無法見到龔淑英。

龔淑英曾經遭受的迫害

1.被警察毆打、非法關押

二零零七年三月十四日早八點,孟家屯派出所警察、協警十來個人以普查人口為名進入龔淑英家,搶走全部大法書籍、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

龔淑英被警察抬起,扔到警車裏綁架到派出所,鎖在沙發扶手上、坐式、不能動彈。警察拿書抽龔淑英的嘴巴,雙手拿書往頭頂砸,「六一零」人員用腳猛踩跺龔淑英的小腿,致使龔淑英臉、頭腫大,小腿黑紫,

然後把龔淑英送到第三看守所,非法關押三十四天。第三十五天,孟家屯派出所又把龔淑英送到樺甸街旅店關押五天。

2. 被非法勞教十月餘

二零零七年四月二十二日,龔淑英又被送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十個多月,強制勞動。半年後,龔淑英身體出現盜汗、發燒、吐血現象,吃不下去飯。

二零零八年二月五日,龔淑英回到家中。

二零零八年二月二十五日,龔淑英又開始吐血(比前期嚴重),在長春市傳染病院,住院近兩個月,沒見好,出院。第二天,龔淑英去吉大第一醫院住院,住院半個月。

二零零八年七月九日,她病情加重,又住進吉大第一醫院,診斷為肺動脈出血,口中噴血,兩處做血管栓塞術。出院後,龔淑英兩年生活不能自理。

二零一零年一月,龔淑英又開始修煉法輪功,二十天左右,龔淑英又達到無病一身輕狀態。

3. 被非法關押到洗腦班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日,孟家屯派出所警察闖入家中,搶走龔淑英的大法書、電腦一台、打印機一台,把龔淑英非法關押葦子溝拘留所十五天;又關押到長春市洗腦班二十八天。

在洗腦班裏,勞教所警察和「六一零」人員,找來播放誣陷法輪功的光碟,企圖使龔淑英放棄信仰。

4. 被非法拘留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下午四點,在南湖公園,龔淑英被湖西路派出所警察和便衣綁架、送葦子溝拘留所拘留一週。

5.非法勞教十三個月二十天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九日,龔淑英被非法拘留一週後,被非法關押到吉林省女子勞教所十三個月二十天。

在勞教所期間,「六一零」發出指令:百分之百「轉化」法輪功。他們為了讓龔淑英放棄信仰,第二大隊大隊長對龔淑英毆打兩次,電刑一次。之後對龔淑英單獨關押、嚴管、包夾、罰站一個月。

「轉化」大隊長帶領三個年輕警察,其中一個警察和大隊長用拳頭打龔淑英的臉部和頭部,「轉化」大隊長把龔淑英摁到地上拽頭髮,使龔淑英一個多月天天掉頭髮。

因為龔淑英拒絕寫」思想彙報」,一個於姓警察用拳頭把龔淑英胳膊打得黑紫,對龔淑英施行電刑、罰站十天,強制洗腦半個月。警察把龔淑英單獨包夾,不許別人接觸龔淑英,嚴管半年。

二零一三年三月一日,龔淑英被送進小號,小號位置在大樓陰面,大門旁邊,一樓的空屋子,沒有暖氣,有的窗戶,缺玻璃,用絲袋堵著,瓷磚地面鋪一層亮面膠合板,警察讓龔淑英兩隻手朝後,分別鎖在兩個鐵欄杆上,不能動。

勞教所管理科科長,搶走坐墊,從龔淑英身上扒走棉背心,從腳上扒走棉鞋。龔淑英只穿一條羊毛褲,一件薄羊毛衫,腳穿一雙單襪,每天坐在地上十六小時,睡覺給一個被子、一個褥子,睡在地上,一隻手鎖在鐵欄杆上,不許洗漱。

龔淑英這樣被迫害持續五天。出小號後,她被罰站六天,不允許進屋。解除罰站後,在走廊,龔淑英被迫坐小板凳二十多天。回家時, 龔淑英的體重只有七十二斤。

如今,年已七十三歲的龔淑英又被非法關押五十餘天,律師被阻不得見。

相關信息:
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
辦案檢察官 隋浩林 電話:0431-85887036

長春市南湖派出所舉報電話:0431-85183239
南湖派出所所長:賀連成 15904403060
警察 張政 田鑫瞳 唐宇辰 田海軍 趙健博 張雪 李雪松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