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市法輪功學員王桂琴遭中共長期迫害離世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市53歲的法輪功學員王桂琴,在中共長達二十三年的迫害中,被開除公職,非法關押在中共的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三次)、監獄、「洗腦班」、公安醫院等總計達二千八百九十六天(近八年時間,這只是明慧網報導出來的),還經歷了居委會、街道、派出所等中共各級組織的騷擾和監控,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離世。

王桂琴(王桂芹),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出生,原長春洗衣機廠(現羅蘭小天鵝洗衣機)職工。

一、一九九九年至二零零零年被非法拘留六次

王桂琴曾擔任煉功點的義務輔導員,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開始迫害之後,王桂琴居住地的派出所、邪惡610等人屢次上門騷擾,一年中非法拘留王桂琴五次。在長春大廣拘留所被拘留兩次各15天,在二道區八里堡看守所10天,經濟開發區浦東路派出所一夜,長春市雙陽第三看守所拘留時間不詳。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份,王桂琴到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北京朝陽區派出所拘留15天。

二、 長春插播事件後,接連二次非法勞教

二零零二年三月五日,長春發生了震驚世界的有線電視插播事件。時任中共黨魁的江澤民惱羞成怒,親自下令「殺無赦」。長春市警察系統、610組織自上到下全面瘋狂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地毯式抓捕、抄家、迫害。

王桂琴於三月中旬在家被三、四惡警強行抬到警車並抄家,在長春經濟開發區公安分局受到上大掛等酷刑,因不放棄信仰被判兩年勞教,關押在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

酷刑演示:上大掛
酷刑演示:上大掛

二零零四年三月非法勞教期滿後,因不寫放棄修煉的「五書」,王桂琴被長春二道區610人員關進長春興隆山洗腦班(原吉林省法制學校)三個月,期滿後又被送回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兩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十四日早五點,勞教人員許順子故意滋事,說王桂芹站的姿勢不對。勞教人員李蘭君伸手便打,把王桂芹強行拽到走廊裏,拳打腳踢,抓住王桂芹的頭髮往牆上撞。大隊長劉連英趕來,不容分說,抓住王桂芹的頭髮強行拖到管教室。劉連英和後夜獄警張小輝對王桂芹拳打腳踢用電棍電,聲稱要把王桂芹綁到死人床上。這一暴行使王桂琴身體多處受傷,臉腫脹,眼角青,嘴角流血,頭受傷,前胸青紫,有淤血,脖子有撓傷的血痕,搧耳光三十多個。當王桂芹指出打人不對時,她們卻說這是正當防衛。

二零零六年七月九日應是王桂琴第二個兩年勞教期滿,但是,勞教所以她不寫「五書」,一再延期到七月十九日、七月二十九日。不放人的通知是由兩個獄警執行的,警號為2200277、2200295,其中一個是大隊長劉蓮英,另一個姓名不詳。

三、第三次被非法勞教

二零零七年六月十一日晚九點多,長春市公安局、經濟開發區分局、浦東路派出所、街道委主任聯合對王桂琴進行強行抄家,將王桂琴非法關押在長春市經濟開發區分局。六月十二日下午送往長春市雙陽看守所,六月十六日,家屬得到不明身份的人通知,王桂琴將於六月十七日開始勞教15個月。王桂琴於二零零八年十月六日回到家中。

二零零二年三月至二零零八年十月,王桂琴幾乎不間斷地遭受了長達69個月的非法監禁,沒有經過審批程序,僅僅因為她堅持「真善忍」信仰,不寫放棄修煉的「五書」。雖然被迫害,王桂芹仍然保持善良的心,在勞教所期間,她曾用有限的條件製作出寫有「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的精美賀卡,送給勞教所大隊長及獄警,給他們寫勸善信等,結果卻因此遭到毒打、電棍電、罰站、非法加期等迫害。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王桂芹的哥哥是一名日本籍華人,在她被第二次勞教期間,從日本回國到勞教所探望她,當時他們已經十五年未見面了。然而勞教所剝奪堅持信仰的大法弟子的會見權力,其兄在勞教所等了四個多小時,好話說了無數,警察才讓接見。並且接見回來後,獄警大隊長任楓就把王桂芹哥哥送的水果沒收。

四、疫情期間被超期關押身患乳腺癌惡疾

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八日,由於警察盯梢、監視、街頭監控攝像、拍攝、跟蹤,王桂琴在長春市朝陽區紅旗街西三胡同的租住房屋內,與法輪功學員尹君、沈天輝一起,被綁架並非法抄家,關押在長春市第四看守所106室。

二零二零年七月,王桂琴被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批准逮捕,但是疫情期間,一直沒有審判而超期羈押,直到二零二二年六月被長春市朝陽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兩個月。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本來身體健康的王桂琴,身體右側胸部發現腫塊並迅速增長,流膿流血。二零二二年看守所先後三次向檢察院和法院反映她身體嚴重情況,但檢察院和法院拒不放人。直到六月十九王桂琴身體狀況越發嚴重被送醫院,診斷為乳腺癌晚期後被送入位於長春市醫院的看守所病監大隊非法關押,期間右臂抬不起來,活動困難,每天睡不好覺,經常半夜痛醒。

期間家屬曾找派出所、法院等多個部門,被告知只能到期放人。王桂琴身體如此嚴重的情況下仍被繼續非法關押,直到非法刑期期滿,才於二零二二年十月十八日回家。

回家以後,王桂琴身體狀況逐漸惡化,右胸大面積潰爛流膿,迅速消瘦,臥床不能自理,有時昏迷。家屬曾將其送醫,醫生說已經沒有治癒可能。雖然在親友的照顧下,曾恢復意識,恢復進食,終因長期迫害造成的經濟、精神壓力及乳腺癌晚期的病症,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八日去世。

王桂琴的去世,是中共對法輪功修煉者犯下的又一樁罪惡。雖然中共極力掩蓋,但是歷史不會忘記,歷史記錄下這段對修煉人的迫害,記錄下曾參與迫害的責任人。正告那些還在參與迫害的人,強權暴力不會動搖修煉人的金剛之志,當歷史走過今天,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請好好思考一下今天的時代,思考一下每個人存在的意義,拋棄中共這個殘害人類的魔鬼,停止迫害法輪功,將功補過,抓住神佛的救度機緣!

參與迫害王桂琴的責任單位和個人:
長春經濟開發區浦東路派出所
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安分局
長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樂東社區(居委會)
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二大隊大隊長任楓
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二大隊副大隊劉蓮英、警察張小輝、賈紅岩(參與毆打王桂琴)
長春市黑嘴子女子勞教所勞教人員 許順子、李蘭君(參與毆打王桂琴)
吉林法制學校(興隆山洗腦班)惡人 沈權宏
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
劉洪偉 局長 15904400373 88546001
孫凱 副局長 15904406528 86002900
長春市公安局朝陽區分局 法制科 88521427
朝陽區國保大隊 佟景濤 15904404830
朝陽區分局紅旗街派出所 王殿利 所長 15904404908
長春市公安局第四看守所
所長 劉所長,王所長,陳所長,胡所長
政委 金政委、李寶林 0431-84162702、15904403344
科長 徐晶,李傑
長春市朝陽區檢察院批捕科 辦案檢察官 隋浩林 電話:0431-85887066
長春市朝陽區法院 法官 王亞楠(負責審判,待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