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長春市閆麗娟被綁架、非法判三年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長春六十歲的法輪功學員閆麗娟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早晨被二道區東盛派出所入室綁架,原因是「取保候審」到期,她被檢察院起訴,被非法關押到看守所。家屬請律師的手續還沒辦完,朝陽區法院就急切地暗箱操作,非法判她三年零六個月。

閆麗娟家住長春市二道區吉盛小區,她修煉之前,心臟不好,吃飯拿筷子手哆嗦,有時候筷子就掉在地上。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不知不覺的這些症狀全都消失了。每年單位都檢查一次身體,曾發現盆腔有囊腫,自從修煉以後,這些囊腫都不見了。她以前脾氣急躁,修大法後,能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去做,做好人。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九號下午四點左右,長春市二道區東站派出所多名警察到閆麗娟家將她綁架,並將她家中大法書籍數十本、師父法像、電腦等全部非法抄走(後將電腦硬盤卸下電腦歸還),將閆麗娟送到葦子溝拘留所關押十天,於十一月三十號又送到第四看守所非法關押。檢查身體不合格,看守所拒收,派出所讓家屬簽字取保候審,十二月三日將她放回家。

二零二二年十月二十四日早晨六點左右,長春市二道區東站派出所多名警察到閆麗娟家將她綁架到派出所,藉口是去年取保候審已到期,被檢察院起訴,被非法關押到第四看守所。十一月七日,又通知家屬她被轉押到葦子溝。辦案民警袁鑫傑。

家屬多次往辦案單位打電話都沒人接,一個多月後又一次打電話,辦案人說案子在朝陽區檢察院了,家屬往檢察院多次打電話沒人接。

二零二三年二月份,家屬往檢察院打電話有人接說案子還沒過來呢。過了兩天,家屬再打電話,檢察院說起訴到法院了,檢察院辦案檢察官叫呂金明。

家屬往法院打電話詢問請外地律師能否會見,法院說有援助律師,家屬說不要援助律師,我們自己請的外地律師。法院讓家屬給司法局打電話,家屬給司法局打電話,司法局列出承諾書、報備表及其它十多項要求讓律師填寫。

家屬請律師的過程中手續還沒辦完,朝陽區法院那邊就急切地暗箱操作,背後非法開庭了。家屬問為甚麼開庭沒通知家屬。法院竟然無恥地說:有公告你沒看到那沒辦法。參與的法官叫王亞楠。

參與迫害的人員:
辦案民警:袁鑫傑(男)
電 話 :0431─84948597
檢察官:呂金明(女)
電 話:85887059
法 官:王亞楠 (女)
電 話 :0431─ 88559352

(責任編輯:李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