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西南石油大學80歲退休醫生劉俊華遭非法判刑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西南石油大學南充校區退休醫生、80歲的法輪功學員劉俊華(女),被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國保警察綁架、抄家、取保候審、構陷至今已有兩年,分別於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三次被非法開庭,並被枉判兩年,勒索罰款3000元。劉俊華已上訴。

劉俊華曾經患胃下垂、低血糖、頸椎骨質增生等多種疾病,體弱多病,脾氣暴躁,自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成為更好的人,品德高尚,真誠待人,身體獲得健康,精神煥發,敬業盡責,得到就醫的師生和員工的好評。她丈夫患病行動不便,不管是到外地手術住院、還是在家調養,她都精心照顧,傾心盡力。在親戚、朋友、同事、鄰里中,她都是一個受人尊重的好人。

然而,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掀起對法輪功的迫害打壓後,劉俊華屢遭騷擾、綁架、抄家、幾次關押、非法監視等迫害。劉俊華一九九九年九月到北京上訪被非法拘留34天,後在南充市順慶區看守所非法拘留15天。二零零零年七月在鄭州被非法拘留4天,後在南充市順慶區看守所非法拘留63天。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被綁架到南充市順慶區看守所非法拘留7天;被非法抄家二次,將防盜門砸爛。二零零零年八月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七月在南充市順慶區看守所被非法拘留31天。被扣養老金一萬多元,還被強行勒索四千三百元。二零一二年十二月劉俊華被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非法抄家、綁架(當天回家),二零一五年、二零一七年曾被綁架到派出所。

遭警察綁架、騷擾

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一日上午八點多,劉俊華被惡人構陷,南充順慶區公安國保大隊警察、將軍路派出所警察、西南石油大學政保科人員共7人闖入她家並抄家,抄走大法書、真相資料、電腦、真相幣約1000多元等私人物品,將劉俊華綁架到順慶區西河路派出所非法審問,強行處以「取保候審」。在非法審問的過程中劉俊華祥和的給警察講真相、勸善,當晚十二點多,劉俊華回家。

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三日順慶區將軍路派出所警察、單位人員上門騷擾,叫劉俊華簽字,劉俊華一看是甚麼「悔過書」,劉俊華說:我修真、善、忍做好人有甚麼錯?簽甚麼字呢?告訴你們:善待大法弟子得福報,迫害大法弟子得惡報。請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才有一個美好的未來!他們幾個人一聽就都走了。

劉俊華在二零二一年至二零二三年三月多次被上門騷擾、電話騷擾。

控告社區侵犯公民權利:居住權,個人隱私權,人格尊嚴

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三日下午五時左右, 順慶區油院路社區,順慶區將軍路派出所,來了幾個人,在劉俊華家門正對面牆上上方,安裝了螢石牌智能攝像機一台,正對她家大門,正在旋轉監視。他老伴為了維護憲法賦予公民的居住權,個人隱私權,人格尊嚴權,用手機錄像拍照取證後,當日拆除了該攝像機作為物證,向順慶區法院提起訴訟,請法院依法處理。順慶區法院受理了此案,在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號的開庭調解中,順慶區油院路社區作為被告方出庭,順慶區法院負責此案的法官就這種公然違反憲法、侵犯公民的住宅權,個人隱私權的違法行為,當庭要求被告方順慶區油院路社區向原告劉俊華的老伴公開口頭道歉和書面道歉並對被告方進行了普法教育,出具了順慶區油院路社區對劉俊華的老伴道歉的調解文書。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九日,順慶區舞鳳街道辦、油院路社區等十幾人,到劉俊華家粗暴打門,劉俊華的老伴拄著拐杖開門後這一夥人欲進門,老人坐在板凳上擋在門口,阻止他們進入家門。其中上來一人自稱是志願者,他有身份證要進門,老人回答說:殺人犯還有身份證呢,拒絕其進門。他們說要給老人打疫苗,老人說有病不能打並提供病歷給他們看,他們不認,還是強行堅持要打針,同行來的一個醫生當場給老人測血壓,血壓很高,不能打針。這時大部份人離去,順慶區舞鳳街道辦主任黃全、油院路社區主任袁香果走上前來在門口說,要給你女兒安排工作,到他們那去上班,還給她辦養老保險。老人問,你們有甚麼條件?他們回答,去了再說。老人說我們自己會給她辦。他們這是為達到「清零」迫害目的的一種手段。

被檢察院構陷

二零二一年九月南充順慶區公安國保大隊強行將構陷劉俊華的「取保候審」一事送到順慶區檢察院。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九日,南充市順慶區610頭目卿星、南充市順慶區舞鳳街道辦主任黃全、油院路社區主任袁香果等一行近十人欲上門騷擾,他們就約劉到附近茶房見面,劉俊華和老伴如約而至。在茶房,他們分兩組人分別與劉俊華和她老伴交談,想要劉俊華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並轉化簽字,要劉俊華的老伴去勸劉轉化,結果均遭拒絕。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四日上午,劉俊華被順慶區檢察院通知到油院路社區去,順慶區檢察院公訴科楊某、肖熠輝、順慶區610主任卿星、順慶區舞鳳街道辦主任黃全、油院路社區主任袁香果及其他一些社區的主任、書記和一些工作人員,在油院路社區分兩批人給劉俊華和她老伴交談,區檢察院公訴科科長楊某、檢察官肖熠輝對劉俊華說,只要你同意轉化、簽字,就撤銷對你的起訴,案子就不進行下去了,劉俊華堅定的拒絕轉化、簽字。

在另一個辦公室,順慶區610主任卿星、順慶區舞鳳街道辦主任黃全、油院路社區主任袁香果等人和劉俊華的老伴交談,勸老人去給他女兒說,不煉了,在轉化書上簽字。劉俊華的老伴說,法輪功救了她的命,她以前疾病纏身,如果不是煉法輪功,命都沒有了,哪還有甚麼工作,是法輪功給了她第二次生命,就是把脖子給她擰了,她也不會簽這個字的。繼而又叫老人去給劉俊華說勸其在轉化書上簽字,以此換取對劉俊華的撤訴,遭到老人的拒絕。

三次被非法開庭

西南石油大學南充校區79歲(時年)的退休醫生劉俊華(女),被南充市順慶區檢察院檢察官肖熠輝構陷到南充市順慶區法院,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九日下午在順慶區法院第三庭審室非法開庭。後以疫情為由,本案辯護律師(北京)不能到庭辯護,改為遠程辯護,庭審室改在有同步視聽設備的第十四庭審室。

辯護律師和辯護人就本案一些重大不實關鍵問題向公訴人質疑,並表達了自己的意見,為劉俊華作了無罪辯護。

法院審判長是李波;公訴人肖熠輝臨時稱「有事」,頂替肖熠輝站台的是檢察官陳琴(起訴書署名是肖熠輝,後來法官解釋說公訴責任人還是肖熠輝)。有目擊者說,當時肖熠輝戴個大口罩進入旁聽席一群人當中。

四月十九日開庭時,不准一般群眾和法輪功學員進入;來的都是他們指定的人。非法庭審從下午3:30開始,到6:30結束。劉俊華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五日下午1點30分,南充市順慶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80歲的法輪功學員劉俊華。劉俊華的丈夫羅旭光先生出庭做無罪辯護。這是順慶區法院第二次非法庭審劉俊華。對順慶區檢察院檢察官提出的構陷起訴,辯護人劉俊華的丈夫羅旭光先生做了有理有據的辯護。劉俊華回到家中。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六日,順慶區法院書記員蔣娟打電話給劉俊華的老伴說通知第二天開庭,劉俊華的老伴問,有甚麼事?對方謊稱:有些事還要弄清楚。劉俊華的老伴當時還準備出庭做無罪辯護,三月十七日下午2點,南充市順慶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劉俊華,開庭後,當即由法官李波非法宣判劉俊華有期徒刑二年,勒索罰金三千元,警察馬上給劉俊華強行戴上手銬,劉俊華高呼:「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我無罪!」劉俊華當即被綁架關押到南充市看守所。

八十歲的劉俊華現在被非法關押在南充市看守所,已提出了上訴。

劉俊華老人按真、善、忍的法理要求自己成為更好的人,在大疫當中,不顧個人安危,堅持不懈的向世人講真相、希望更多的人得到法輪佛法的救度,在自己屢遭迫害的情況下,心繫眾生,給能接觸到的人講真相,願人明真相渡過劫難,有一個美好的未來,對待參與構陷迫害她的公、檢、法人員,不斷地講真相,沒有絲毫的怨恨,而是充滿慈悲和祥和。對這樣一個善良的老太太,你們這些所謂「執法人員」不擇手段的構陷,你們不覺得可恥嗎?不覺得可悲嗎?

(責任編輯:李清)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