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陳平是於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六日遭兩個中學生所謂舉報後,在順慶區蓮池路被警察綁架。在中誠派出所,十幾個警察對這位高校女教師施暴,強行給她穿刑具「約束衣」,實施長達三十八小時的非法拘禁和疲勞審訊,採取飢餓和冷凍的方式對她進行刑訊逼供。
中共酷刑示意圖:約束衣 |
陳平於第二天(二十七日)晚回家後,被監視居住。半年後,警察將陳平構陷到順慶區檢察院。在檢察院階段,陳平一直在給檢察院、政法委、監察委遞交不同的材料,而不同的人一直在逼陳平「認罪認罰」,陳平沒有理會。十七個月後,檢察院將陳平構陷到順慶區法院。
據了解,在順慶區法院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的非法庭審上,偵訴方的公安局、檢察院偽造了許多證據和簽名;在庭審中途休息時,公檢法三家關著門在裏面謀劃了好久,最後一開門就說休庭。
法庭說是「公開開庭」,但旁聽席上除了陳平的丈夫和父母,其他都是國保警察、當地居委會社區成員、西華師範大學紀檢委和保衛處官員,而陳平的親妹妹、親弟弟和弟媳都被攔在了庭外。此外,法庭門口聚集了許多國保,說是防止「集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