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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法輪功學員高培法、高文龍被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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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雲南報導)雲南省昆明市晉寧區村民高培法、高文龍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在昆明安寧市看守所,被安寧市法院沒有通知家屬、以視頻方式非法開庭,隨後均被判刑三年六個月,而且刑期是從判決之日計算,前期看守所拘押的八個月時間,被法院以疫情期為藉口不以計算。

高培法,男,一九六三年生,昆明市晉寧區二街順民村村民。曾於二零二二年十月十日在二街鎮450廠上班時被安寧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和晉寧區轄區派出所警察綁架。隨後到家中非法抄家,抄走多本珍貴的大法書、資料。先被非法關押在安寧市拘留所隔離十五天後,轉至昆明嵩明縣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轉移到安寧看守所非法關押。

高文龍,男,五十九歲,昆明市晉寧區二街鎮順民村村民。二零二二年年十一月一日,在二街鎮順民村家中,被安寧市國保警察及派出所警察綁架、抄家。先被非法關押到昆明市嵩明縣看守所,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五日轉移到安寧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三年五月昆明市安寧市法院在沒有通知家屬,二人家屬毫不知情的情況下,以視頻方式對高培法、高文龍進行非法開庭。判決後家屬才接到安寧法院對高培法、高文龍二人三年六個月的判決書。而且判決時間是以判決之日起計算,(按照《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有期徒刑的刑期,從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判決執行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法院以「疫情期間關押不算」為藉口,公然違背有關法律法規,對看守所前期拘押的八個月時間,不予計算刑期。

根據明慧網資料統計,到二零二三年一月底為止,雲南仍有54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其中關押在監獄的41名(雲南省第一監獄12名,雲南省女子第二監獄29名);關押在看守所13名。

迫害機構及相關人員的電話:
13987747799、13908779211、13577720080、13887730310、13577773366、13887355147
15008894602、15008894606、13698764933、18100877878、13708777435、15008894607
17787864440、13700603328、13888258314、13658812838、13700607627、18208879996
18988484525、19988589085、087166165754、087166082259、087168118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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