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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播法輪大法好 大慶市退休教師褚佔娟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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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七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大慶市法輪功學員褚佔娟女士,因告訴民眾法輪大法好,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被大慶市高新區法院非法庭審,後被秘密非法判刑十個月,並被勒索罰金3000元。褚佔娟已上訴。

褚佔娟(楚佔娟)是退休教師,家住大慶市高新區東風新村。她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她為了百姓明白法輪大法好,善心地免費贈送法輪大法真相資料。二零二二年六月七日被警察綁架,後被所謂的「取保候審」一年,她身份證被非法扣押,不得出本市。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二日,褚佔娟又被警察騷擾。

在此後的「取保候審」期間,褚佔娟多次被騷擾,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三日,褚佔娟被省政法委及中央來的所謂「專家」找去談話;二零二二年九月七日,大慶高新區國保大隊警察三男兩女闖到褚佔娟家非法抄家,翻找兩個多小時,家裏被翻的亂七八糟,警察搶走許多私人物品,其實是高新區國保在搜羅所謂的迫害證據,企圖將她繼續構陷到檢察院、法院。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日,褚佔娟再次被大慶高新區警察綁架,並被劫持大慶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褚佔娟被大慶市高新區法院非法開庭後,律師為褚佔娟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時間持續了一個多小時。法官閆冠華很驚訝於律師辯護的內容,包括中國總出版署廢除的關於法輪功書籍、資料出版的兩條禁令。但是,中共迫害法輪功是違憲違法的,儘管律師做了無罪辯護,法官仍無視法律,違反辦案程序,秘密通知褚佔娟的律師和家屬:褚佔娟被非法判刑十個月,並被勒索罰金3000元。

褚佔娟不服冤判,已經上訴。

此前,褚佔娟因控告迫害法輪功元凶江澤民,於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五日被綁架,在大慶龍鳳廠西看守所被關押迫害了十五天。

二零二零年,中共中央政法委、「610」下達了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清零」的命令。從二零二零年十月至十二月,大慶第四中學領導奉上級指令,多次找褚佔娟談話,讓她放棄信仰,簽寫「三書」。期間,片警、社區人員兩次來她的學校騷擾。最後一次開會是校長、書記等八個人對褚佔娟一人,「勸」其放棄信仰,還傳達了高新區政法委的指令,如不簽寫「三書」,將會成為嚴厲打擊對像。褚佔娟堅持信仰,拒絕寫「三書」。

二零二一年五月,一幫警察到褚佔娟家非法搜電腦,謊稱查出她有上國外網站的IP地址和瀏覽明慧網的內容。

褚佔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是大慶第四中學的優秀教師,現已退休。只因她堅持信仰,為百姓的未來安危著想,被非法判刑十個月。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相關責任人信息:
大慶市高新區法院
地址: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鳳鳴街2號(郵編163711)
電話:0459-6679618、0459-6679738
主審法官:閆冠華17804598230
書記員:17804598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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