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通報:曾湘瀾違規收受禮金和借用管理服務對像錢款、車輛;在幹部選拔任用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亦官亦商,違規經商辦企業;把公權力當成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在案件處理、職務晉升、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曾湘瀾在任職期間,特別是在擔任汕頭市公安局局長期間,積極追隨中共邪黨,迫害法輪功,犯下迫害佛法的滔天大罪,面臨人間法律的制裁和天理的懲治。
根據明慧網的報導,曾湘瀾作為汕頭市主要主政官員及公安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在任期間,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遭綁架、抄家、關押、勞教、判刑、致死等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以下為曾湘瀾擔任汕頭市公安局局長期間(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六日)的部份迫害案例:
一、曾湘瀾擔任汕頭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汕頭市二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死亡
◎汕頭市金平區吳珮文女士,以前患有嚴重的肺病,吃了十三年的藥,病情沒有好轉,瘦成皮包骨頭。修煉法輪功後,肺病好了,身體健康,心情愉悅,家庭幸福。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下午,吳珮文在家被綁架,被迫害出現肺結核病。後來,她在被非法庭審現場吐血,卻仍被非法判刑一年。吳珮文在看守所裏面被強迫做奴工,因她手腳慢加上身體不好,每天的任務都沒有辦法完成,不但當天任務沒有完成,而且每天還增加任務。她還被罰打掃衛生和洗廁所。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七日,吳珮文因生命垂危,被提前二個月釋放回家。二零二零年四月四日,吳珮文含冤離世,終年55歲。
◎汕頭市法輪功學員李榮豐,74歲,二零一九年七月八日,被中共綁架、非法關押,後被非法判刑一年半。李榮豐被非法關押在潮陽區看守所近一年,他絕食抗議,於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日含冤離世。
二、曾湘瀾擔任汕頭市公安局局長期間,汕頭市多位法輪功學員遭騷擾、綁架、抄家、關押、判刑
◎綁架、構陷法輪功學員鄭明輝(男)、彭佩珊(女)、祁秀梅(女)、徐俊彪(男)
二零一六年三月二十三日晚上大約九時,鄭明輝正在理髮店為顧客做髮型,發現有一排警車車隊停在他的理髮店周圍,突然衝進來一幫由汕頭市公安局國保李東明帶隊,金平區公安分局國保隊長朱揚,國保副隊長戴國濤,汕頭市陵海派出所、石砲台派出所、海安派出所等單位的警察,約二十多人。他們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突然闖入鄭明輝的理髮店,土匪式的大聲吼叫,對鄭明輝,彭佩珊,祁秀梅,及其家人進行恐嚇、侮辱,態度蠻橫、粗暴,然後到處亂翻亂搜。他們不容分說的把鄭明輝夫妻銬上手銬。在場還有鄭明輝女兒、女婿、兒子和孫子,鄭明輝六歲的小孫子被嚇得大哭。鄭明輝跟那些人講,有甚麼事可以慢慢說嗎,不要嚇到孩子。他們根本不顧,強行把鄭明輝、彭佩珊夫婦及朋友祁秀梅帶到石砲台派出所。
當天晚上,鄭明輝、彭佩珊夫婦及朋友祁秀梅被分別關進了不同的特警車。警察還特意把鄭明輝女兒和兒子一起帶到派出所,當時的氣氛十分恐怖。在這期間,他們還把鄭明輝女兒叫去審問了四次,把鄭明輝兒子叫去問話並非法扣押了二十四小時,還強迫他們做所謂的「證人」。而且把鄭明輝家裏和店裏的兩台電腦、幾部平板電腦、幾部手機、電視、銀行卡、現金等私人物品洗劫一空,同時查封了鄭明輝的住處。
四月一日下午,兩位律師到汕頭市拘留所會見了鄭明輝、彭佩珊。兩人告訴律師,四月一日上午,金平分局國保警察到看守所提審,鄭明輝被警察腳踢腹部、猛搧耳光,在派出所期間被反手銬在椅子上二十四小時,稍有活動便被警察暴打,並被強制抽血體檢,四月三日,石炮台派出所警察通知鄭明輝、彭佩珊的家人,對鄭明輝,彭佩珊,祁秀梅三人的強制措施由行政拘留轉為刑事拘留,非法關押於汕頭市鮀浦看守所。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九日,金平區公安分局國保戴國濤等多個警察綁架了潮州市饒平籍徐俊彪,同時抄了他租住在鄭明輝住處附近的住處。
金平區公安分局國保戴國濤以莫須有的罪名「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將鄭明輝、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四人構陷到金平區檢察院,金平區檢察院把鄭明輝,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四人向汕頭市金平區法院提起公訴,鄭明輝,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四人在被非法關押和判刑期間,肉體及精神受到嚴重的迫害。汕頭市金平區檢察院以汕金檢刑訴,(2016)593號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鄭明輝,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犯有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向汕頭市金平區法院提起公訴。
金平區法院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立案,於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七月五日,七月六日,八月十六日,多次對鄭明輝,彭佩珊,祁秀梅,徐俊彪四人非法審庭,金平區檢察員馬松合,代理檢察員張家貴,暗箱操作,在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六日,汕頭市金平區法院以(2016)粵 0511號刑初635號刑事判決書,對鄭明輝非法判刑。鄭明輝被非法判刑五年,敲詐勒索5000元;彭佩珊被非法判刑兩年,敲詐勒索2000元;祁秀梅被非法判刑兩年,敲詐勒索2000元;徐俊彪被非法判刑三年,敲詐勒索3000元。
鄭明輝自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二十二日被非法關押在廣東省四會監獄,監獄方為強迫鄭明輝「轉化」,每天強迫他坐小凳子十幾個小時,不能動、不能睡,用這種陰損的手段長時間折磨他。因為睡眠嚴重不足,致使鄭明輝身心受到很大傷害。隨後,鄭明輝絕食反迫害。獄警和夾控人員對他暴力酷刑折磨,把他24小時鎖在鐵椅上,那時正是冬天很冷,他們強行用冷水沖他,不讓他睡覺,他一閉眼,獄警和夾控人員立即就把他打醒。鄭明輝反迫害絕食抗議3個月,獄警把他劫持到醫院野蠻灌食,鄭明輝被迫害到最後體重只有70斤,下半身出現嚴重水腫,在反迫害的八個月中,鄭明輝常常遭到獄警和夾控人員的酷刑暴打,以致鼻青臉腫、頭破血流。特別是頭部曾被重力擊打五十多下,淤青紅腫,致使頸部嚴重受傷、僵硬,不能左右轉動。
◎綁架、構陷澄海區法輪功學員、高級工程師蔡淳鵬
蔡淳鵬,時年39歲,澄海中學優秀學子,廣東工業大學信息工程系高級工程師。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下午,蔡淳鵬在澄海東裏鎮南社村樟南路一帶徒步派發法輪功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村民舉報,後被東裏邊防派出所調取道路監控為據進行構陷。
二零一八年一月三日上午九時,汕頭市澄海區公安分局五、六個警察、特警在西門治安員帶領下,到蔡淳鵬家中翻箱倒櫃,劫走電腦主機、手機,並把蔡淳鵬綁架,非法關押在澄海白沙看守所。
在白沙看守所,蔡淳鵬絕食反迫害,由於看守所超長時間高壓強管,導致蔡淳鵬身體機能開始出現異常,蔡淳鵬長時間未進食,警察不但不放人,而且還每三天一次對蔡強行插管、吊掛針和穿鼻胃管灌食,護士用鼻管灌食時,蔡淳鵬的雙手分別在床兩邊被銬上手銬,雙腳分別在床兩邊,被鎖上腳鐐,手段和過程令他十分痛苦。
一月三十日,蔡淳鵬被非法批捕,之後,警察和不明身份的人企圖「轉化」蔡淳鵬,使其放棄信仰,均遭蔡淳鵬的拒絕。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蔡淳鵬被汕頭市澄海區檢察院非法提起公訴與指控,後被澄海區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六個月,罰款二千元。
蔡淳鵬不服澄海法院的一審判決,在看守所再上訴於汕頭市中級法院,二零一八年四月十八日被汕頭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被汕頭澄海警察劫持到廣州四會監獄迫害。蔡淳鵬在剛到四會監獄被進行所謂「攻堅轉化」的一個月,每天由多名獄警二十四小時包夾監控;蔡絕食抗議反迫害,被野蠻灌食;精神和身心上被獄警高強度超越生理極限的折磨,被迫害到極度消瘦和虛弱。蔡淳鵬被監獄關押迫害期間,父親不堪重壓,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七日含冤離世。
◎汕頭市澄海區教師許木群被綁架、構陷、非法判刑、非法開除公職
許木群,男,汕頭市澄海區蓮下鎮蓮陽中學教師,二零一八年五月三日下午,許木群被蓮下邊防派出所及澄海區國保大隊、網警大隊綁架、非法抄家,警察搶走《轉法輪》以及其它真相資料、電腦等物品。澄海區國保大隊當夜凌晨將許木群轉至澄海看守所非法拘押。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許木群被澄海公安局構陷到澄海檢察院。澄海區檢察院於二零一八年六月四日,無視家屬與律師意見書中正當的無罪辯護和家屬控訴公安偵查程序違法的事實,非法批准汕頭市公安局澄海分局對許木群執行逮捕,並於二零一八年八月十日將構陷許木群的案卷移交到澄海區法院。
同時在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一日,汕頭市澄海區教育局對許木群實施經濟迫害,「停發工資待遇,按其原本工資的75%計發生活費」,「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停發」。
澄海區法院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十五日對許木群非法庭審。庭審期間,王釗岱檢察員多次打斷許木群辯護律師的發言,被律師和審判長制止。由於證據不足,庭審延期三個月,二零一九年二月一日再次延期。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 澄海區檢察院檢察員王釗岱,澄海區法院審判長王光輝,暗箱操作,以莫須有的罪名「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誣判許木群有期徒刑四年,還非法處以罰金三千元。這個所謂「罰金」其實是澄海區法院敲詐勒索,藉以加重迫害。參與本案有澄海區檢察院檢察員王釗岱、趙林,澄海區法院審判長王光輝,審判員王馥芬、林煥生,書記員張挺。
許木群不服誣判,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二日提起上訴。二零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上訴狀移交汕頭市中級法院,二審責任人:審判長鄭向紅,審判員陳連嘉、林宏斌。汕頭市中級法院於二零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作出終審判決,維持誣判。
二零一九年七月底,許木群被澄海區看守所秘密投送到廣東省肇慶市四會監獄繼續迫害。許木群於二零一九年七月二十五日被汕頭市澄海區教育局非法「行政開除」,藉口是被法院判刑。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四日,汕頭市澄海區法輪功學員黃賽真、王冰娜、陳楚煌、王楚真、王惠明等人前往福建廈門市,在饒平縣動車站被搜到真相資料並遭綁架。王冰娜、陳楚煌被非法拘留15天,黃賽真及王楚真、王惠明夫婦3人被非法刑拘,警察對他們抄家,搶走一些設備和真相資料。5人被非法關押在澄海區看守所。其中黃賽真,於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日,被非法判刑3年,緩刑4年,在家被惡人監控,飽受精神折磨。
◎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晚上九點多,汕頭金平區鮀浦派出所、鮀江街道、木坑居委會,總共5-6人,其中一人胸前帶著微型錄像機,上門騷擾法輪功學員陳衍桐,一進門,就問陳衍桐在哪上班,遭到抵制。這些人自稱是在工作,上門關心一下。陳衍桐要求他們,如果是工作,就拿出文件來,公事公辦,他們拿不出來。說是政府叫來的,他們就來。
◎二零一七年六月初開始數月間,汕頭市各派出所與居委、村委配合,大面積上門騷擾部份一九九九年被「610」掌握了名單的大法弟子。這就是臭名昭著的「敲門行動」。
◎汕頭金平區法輪功學員倪曉震被騷擾,導致離家出走
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八日下午,汕頭市崎碌派出所蘇姓警察及一個協警、蔥隴居委一男一女兩人,一行共四人,到位於金平區大華路的法輪功學員倪曉震家中,以所謂了解情況為由,進行騷擾,倪曉震家人為此擔驚受怕。倪曉震不在家,蘇姓警察又打電話要求他到派出所了解情況。倪曉震當晚九點半去了派出所,蘇警察與一個政治指導員、一個協警共三人,迫問倪曉震多方面情況。二零一八年三月十日,蘇警察又打電話給倪曉震,詢問倪曉震在哪裏。七月四日,蘇警察又打電話要求學員倪曉震到派出所,說是鄭(音譯)姓所長要找學員談話。為免遭不斷的騷擾、迫害,學員倪曉震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日晚上十一點多,汕頭市澄海區蓮下派出所十餘人全副武裝,包圍法輪功學員王惜芳家,將其帶到蓮下派出所。澄海區610頭目陳賢忠認為王惜芳要去北京,將王的身份證和手機拿去所謂「核實」,又誘導文化程度不高的王惜芳簽了一份未知文件(可能是筆錄)。王惜芳於三日凌晨四點多回家。兩天後,王惜芳到蓮下派出所要回身份證,警察拒絕歸還,並在派出所領導的指示下拒絕出具扣押單。二十五天後,派出所才通過當地治安大隊將王惜芳的身份證歸還。已確認陳賢忠、劉錫雄、陳訓忠等人參與了此次迫害。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學員馬奕倫、黃桂葉在家中被警察綁架,被非法拘留。谷饒鎮茂二村村委會治保人員配合警察參與迫害。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一日前,汕頭市潮陽區谷饒鎮派出所副所長鄭某帶領2個警察,由烏窖村治保盧某帶路,闖到法輪功學員馬奕倫家。馬奕倫家屬沒給警察開門,警察揚言要綁架馬奕倫去「教育」。馬奕倫家屬義正詞嚴:馬奕倫修煉真善忍沒錯,為甚麼抓她?社會治安太差,你們為甚麼不抓賊去?副所長鄭某說:偷搶可以不抓,但你們這種(修煉法輪功的)就一定要抓。
◎二零一九年五月十二日,汕頭市法輪功學員吳佩娟,晚上八點左右,在發放真相時,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被廣廈派出所綁架,被非法拘留五天。
◎二零一九年四月十五日下午三點多,汕頭市金平區國保聯合金龍派出所及當地居委十幾人,在未穿制服及未出示工作證的情況下闖入法輪功學員林素華家中,以有人在三月一日偷拍到林素華在某居民區散發法輪功真相小冊子的視頻為由,非法抄走法輪大法書籍、法輪大法師父法像、煉功播放器一批,及真相幣五百九十一元,並扣留林素華身份證。同時將林素華及在其家中學法的兩位同修綁架至金龍派出所進行非法審訊,直至凌晨兩點多才由家屬簽字領回家中。其中兩位同修被強迫錄像及錄指紋。
五月十三日,林素華家屬又被金龍派出所叫去,說是對林素華的處分是監外執行一年,身份證扣留一年,期間不能離開本地,並對其家屬進行威脅:如果以後林素華再敢傳播法輪大法真相,將罰款五千,並將影響到家中孩子不能正常上學及就業。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日下午三點多鐘,汕頭市金園派出所、金霞街道碧霞居委會,派片警秦社昌和居委會副書記兩人敲門騷擾法輪功學員郭開雄,要求給郭開雄照相,他拒絕,並認真地耐心地對他們講清真相,經過講清真相,他們好像明白似的,態度平和地說:「那就不啦,我們是來看看你的,是來慰問你的。」然後就離開了。郭開雄當年虛歲八十一,是軍轉幹部,於一九九八年五月得法修煉。因一直堅持修煉,做好三件事,起訴江澤民,先後被非法抓進派出所、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迫害,並多次遭公安部門、610、派出所街道、居委會敲門騷擾,給家人帶來心理驚嚇。
◎二零二零年二月八日元宵節下午,汕頭市法輪功學員吳佩姍被金砂派出所綁架,同時她未修煉的丈夫也被綁架,當夜十二點吳佩姍丈夫回家,吳佩姍被金砂派出所劫持到汕頭市鮀浦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二零二零年年初,瘟疫橫行,大難當頭,吳佩姍為了告訴民眾避疫靈丹,在金砂貼不乾膠,被攝像頭攝到。
◎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三日上午,汕頭市潮陽區銅盂鎮學員翁逸標在家被綁架,負責綁架單位為潮南區公安局,配合單位有汕頭市公安局,潮陽區公安分局、潮陽銅盂派出所,潮南隴田派出所。同年七月,翁逸標被潮南區法院枉判18個月。
◎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六日,汕頭市政法委在其官方微信平台上發布污衊法輪功的內容,要求群眾反×教的倡議書,同時錄製扭曲法輪功學員勸善講真相的視頻,讓管轄區內多所中小學至幼兒園教育機構在學生班集群裏及朋友圈等渠道廣泛傳播。
◎二零二零年八月,汕頭市政法委公安局、610在龍湖區黃河路88號附樓首層展廳, 懸掛很多污衊法輪功的展板,召集各街道,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參觀,洗腦,毒害街道,社區,居委會工作人員,煽動他們仇視法輪功。
◎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八日下午,汕頭市法輪功學員林子成騎電動車經過濠江區礐石街道茂南居委附近時,在一輛小車上,放了兩本真相資料,被茂南居委會人員惡告。當天,林子成被濠江區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他的住處被非法查抄。二零二零年七月二十九日,林子成被非法刑事拘留。八月十二日,他被濠江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在濠江區看守所,林子成被迫害致身體嚴重不適,八月十八日,以所謂「取保候審」的方式回家。
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三日,林子成被非法取保候審期滿後,濠江區公安分局又將非法強制措施變更為「監視居住」。二零二一年秋,林子成被汕頭市金平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一萬元。
林子成,一九五三年一月出生,汕頭市人。他修煉法輪大法後,深知法輪大法祛病健身、提升道德修養的巨大力量,他為了讓人們知道法輪大法好,向民眾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汕頭市潮陽區張素華被潮陽區棉北派出所警察綁架,送看守所時,體檢未過關,被非法取保候審。張素華家中被非法抄走部份大法經書,張素華私人手機被搶走。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二日中午,汕頭市老年女法輪功學員蔡玉嫦,年近七旬,在汕頭市龍湖區外砂街道,向兩個青年講真相,給兩人真相資料時,被這兩人舉報構陷,遭龍湖區外砂機場派出所警察綁架。下午三時左右,外砂機場派出所警察將蔡玉嬋劫持到她家,非法抄家,搶走一些法輪功書籍。
曾湘瀾作為汕頭市主要主政官員及公安局局長、政法委副書記,對上述迫害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曾湘瀾被查,是他迫害法輪功的因果報應。迫害法輪功的首惡江澤民死了,江澤民的罪惡一定會被清算。奉勸那些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官員,請立即停止迫害,不要為江澤民作陪葬品。請了解法輪功的真相,善待法輪功學員,為了你和你的家人的未來,做一些將功折罪的努力。
自古以來,迫害正信的從來就沒有成功過。西方的基督徒遭受過羅馬帝國的殘酷迫害,東方的佛教在中國歷史上也曾經遭受過多次的法難,他們沒有被迫害倒,迫害過後,反而迅速傳播。世人說歷史總是驚人的相似,其實歷史上正邪的較量正是反覆證實了「邪不壓正的天理」。
(責任編輯:善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