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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轉化」 蘭州吳玉英老太太遭中共非法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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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甘肅省蘭州市安寧區法輪功學員吳玉英,今年78歲,因拒絕放棄信仰真、善、忍,日前遭當地警察、檢察院非法起訴。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吳玉英的小女兒給母親打電話說,劉家堡派出所通知她當天必須和母親一起去派出所,如果吳玉英本人不去,就不讓小女兒上班。當日下午兩點,吳玉英去了劉家堡派出所,結果派出所的人從上到下都裝作不知道此事,互相推諉。看到這種情況,吳玉英就準備回家,但警察不讓她走,非叫她等著。這時,吳玉英突然暈厥,一頭栽倒在地不省人事。她清醒過來後,想盤腿打坐,兩條腿怎麼也盤不起來,緊接著第二次暈倒在地。再次甦醒後,警察想打120急救車,吳玉英拒絕。她在派出所休息了一陣就自己回家了。稍後,城關區檢察院人員與當地派出所警察共五、六人到吳玉英家,送達所謂「審查起訴期限告知書」,意思是開始對吳玉英進行非法起訴。

吳玉英原是蘭州國營長風機器廠退休職工。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四年的迫害中,她一直堅持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警察綁架、關押,並長期遭街道、社區人員騷擾。

以下是吳玉英老人多年遭中共迫害的部份事實

據明慧網報導,長風機器廠武保處經常派人到吳玉英家騷擾,該廠領導還配合警察多次非法勞教吳玉英;廠人勞處還停發過她的退休工資。廠領導還給吳玉英的丈夫施加壓力,迫使她丈夫跟吳玉英離了婚。她丈夫離婚不久即得重病離世。

二零零零年中國新年前,吳玉英去北京為法輪功鳴冤,被綁架回蘭州後,被安寧公安分局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月初,北京天安門廣場的警察以臉色紅潤為由,將吳玉英強行推入警車抓走。之後吳玉英被劫持回蘭州,被非法關押在蘭州西果園看守所。二零零一年三月,有人看到吳玉英被非法關押在平安台勞教所。

二零零二年五月,吳玉英被綁架至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二年六月十一日,吳玉英等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在龔家灣洗腦班外聲援被迫害的同修時被警察綁架。之後吳玉英遭非法勞教一年半,被劫持到蘭州市女子勞教所,於二零一三年一月二十三日結束非法勞教。

二零二一年六月二十三日,吳玉英和法輪功學員李民娜、王桂香到蘭州市西果園講真相。下午,她們來到一個便利店,給老闆還有另外三個人講了真相。其中有一人是村書記,他打電話把三位法輪功學員惡意舉報到派出所。西果園派出所警察在公路上攔截了三位法輪功學員,把她們綁架到七里河區分局。之後將吳玉英非法拘留十天,在家執行。當晚午夜十二點多鐘,西果園派出所所長、國保警察將吳玉英送回家,並將吳玉英所帶的法輪章、真相幣、三退名單、U盤全部歸還。第二天(六月二十四日)上午十點多,劉家堡派出所所長、街道辦事處書記、長風社區書記等帶了約二十人闖到吳玉英家非法抄家。

二零二一年十月十二日,吳玉英與外甥同去北京看望患病的妹妹,在蘭州火車站被警察攔截、搜查。警察以吳玉英攜帶的MP3播放器裏有大法修煉內容為由,將她扣押至十三日凌晨三點。期間警察拿來各種表格讓吳玉英簽名,都被她拒絕。後來警察拉著吳玉英跑了兩個結構找所謂領導審批,最後對吳玉英實施非法拘留十天、在家執行。半夜三點,吳玉英被警察送到女兒家,北京沒去成。

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西路街道王姓主任、長風社區楊姓書記上門逼迫吳玉英「轉化」放棄真善忍信仰,被吳玉英斷然拒絕。五月七日,西路街道、長風社區人員跑到蘭州新區佛慈集團,鼓動藥廠領導開除吳玉英女兒的工作,以此迫使女兒逼母親「轉化」。五月八日,長風社區人員韓春強迫吳玉英在放棄修煉的所謂的「四書」上簽字、畫押,未遂。之後韓春天天打電話威脅、恐嚇吳玉英的女兒,挑動她女兒三天兩頭到母親家裏鬧,逼她簽字。五月二十二日下午,長風社區的王姓副主任和韓春再次闖上門,逼吳玉英在四書上簽字、摁手印,遭拒後便瘋狂謾罵,威脅要升級迫害,要找她孫子的學校等。期間,韓春拍照,副主任在旁邊看著。吳玉英一再說:「你們是服務社區百姓的服務單位,無權強迫別人幹不願幹的事,你們沒有權力。」但是這波騷擾一直持續到五月三十日。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九日上午十點多,西路街道辦事處的王姓主任、長風社區人員韓春又闖上門,還是逼迫吳玉英簽字,吳玉英不簽。王姓主任就打電話叫來六、七個警察,進行非法抄家,幾個人壓住吳玉英不讓她動,然後搶走了大法師父法像及大法書籍等。吳玉英要記他們的警號和搶東西的清單,警察都不給,臨走還威脅吳玉英說:「你五進五出,不是簽字不簽字的問題了。」

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中午十二點三十分左右,劉家堡派出所李姓所長和一警察叫開吳玉英的家門,叫她去派出所要給她抄家的清單。到了派出所,所長拿出吳玉英的東西,還有三份清單,說其中一份是她的,吳玉英就簽了字,但簽字後,所長不守承諾,沒有給吳玉英的清單,還讓她在記錄上簽字,吳玉英拒絕。吳玉英要他們去法院查查新聞出版總署五十號令和國務院三十九號文件,他們也不去。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日,西路街道辦人員杜倩、長風社區人員韓春及片警到吳玉英家中,讓吳玉英和他們一起去法院。吳玉英說:六月十九號我要求你們去法院自己查看三十九號文和新聞出版總署五十號令,你們不去,還叫來一幫所謂的警察在我家亂搶一通。你們先下樓等我。吳玉英換了件衣服,到了樓下一看,片警走了。他們就打電話叫來另一警察,他們經過商量後,警察叫吳玉英回家了。

八月二十一日下午三點多,杜倩和韓春又來了。吳玉英不想讓他們進家,告訴他們到樓下說。剛到樓下沒幾分鐘,社區來了一大幫人,拉來誣蔑大法的橫幅、展板及高音喇叭,吳玉英一看此情景,沒理他們就走了。等吳玉英回來,看到邪惡的橫幅、展板,高音喇叭播放污穢的東西。她上前關掉喇叭,撕碎橫幅塞進垃圾桶裏,將展板收起放到垃圾桶旁邊,開始撕展板上面的邪惡圖片,這幫人回來了,說吳玉英破壞公務。吳玉英說:你們在害人,撕掉是對你們好。他們就打電話叫來警察,帶吳玉英到派出所做了筆錄。

二零二三年六月十六日,吳玉英老人遭蘭州市城關區檢察院非法起訴。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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