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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市城關區法院開庭 崔承香駁斥莫須有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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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甘肅報導)蘭州市安寧區法輪功學員崔承香,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日被派出所劫持構陷,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再次被城關區法院開庭。法院一切按既定流程走,根本不會聽取當事人辯護詞。崔承香拒絕強加的所謂「罪行」,正告法官:本人無罪,憑良心宣判,善惡有報是天理!當天沒有宣判。

崔承香,女,一九六三年出生,一九九六年五月走進法輪大法修煉中,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於二零零零年和母親到北京為大法說句公道話,被非法遣返當地拘留一個月。當地社區、街道、派出所以影響工作子女等因素為由,遊說她丈夫與她離婚。

二零一八年崔承香的母親(法輪功學員)身體不適在家休養期間,在街道社區和公安惡警不斷騷擾威脅和驚嚇中離世。

近幾年,安寧區孔家崖街道一幫人不定時地對崔承香及她的兒子、兒媳進行騷擾,嚴重地干擾正常生活及造成心理恐慌,攪得鄰居們也不得安寧。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街道人員反覆敲崔承香家的門,折騰兩天,說你以後的娃娃們不讓上學、不讓當兵,還要牽連她的親戚,親戚們的娃娃們也不讓上學、不讓當兵。以後還要天天敲、天天砸,要讓公安、消防來撬門、撬窗。

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五下午兩點半,街道七個人來家裏騷擾;八月二十四日星期一,四、五個人來家裏騷擾;八月二十五日,四、五個人來家裏,從晚上七點多到十點;八月二十七日,四、五個人來家裏,從晚上九點四十分到十二點;八月二十八日早上九點,逼她兒子到街道,去二十九家園。八月二十九日,四個人來家裏,從晚上八點到十點多;八月三十一日,四個人來家裏,三個女的一個男的,從晚上八點到八點半。每次都是一幫人敲門、砸門,威脅說要凍結銀行卡、凍結私人財產、二十四小時隨時傳喚她兒子、電話定位就知道你在哪裏、監控看到了她甚麼時候回的家。

二零二零年九月三日,崔承香被安寧區公安分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其中家中有十六萬現金也被警察搜走。九月五日晚上八點將崔承香非法關押到蘭州市第一看守所。九月三十日以監視居住的方式放崔承香回家。崔承香回家後,一直找經濟開發區派出所要自己的東西,要自己家中的十幾萬元,警察不僅不給,還讓崔承香指認監控拍到的人是不是她本人,根據照片上人的穿著打扮,就跑到崔的家裏兩次,到家裏查找照片上人穿的衣服、帽子,沒有找到。

十一月十日,安寧區經濟開發區派出所通知崔承香到派出所去簽個單子,中午崔承香去派出所,沒人,就下午又去了,結果派出所就把人非法扣下,一天後才通知家屬。崔承香被非法關押在蘭州第一看守所十四隊。

安寧區公安分局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向安寧區檢察院提請批捕,安寧區檢察院在十一月十二日准予批捕。大概十一月中旬的時候,派出所片警翟鵬讓家人領回了十六萬元錢,裏面帶字的錢都被扣下了,沒給家人。隨後,安寧區公安分局將對崔承香的構陷案卷宗移交到安寧區檢察院,安寧檢察院十二月十四日移交給城關檢察院,城關檢察院於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向城關法院提起公訴。

二零二二年六月,城關區法官劉保森秘密開庭審理,崔承香拒絕簽字畫押,不承認所謂的任何罪行而不了了之。後城關區法院和檢察院因證據不足補充證據為由案件被反覆推來推去,檢察院和法院的人經常去看守所提人讓簽字認罪,均被崔承香在講真相中拒絕。

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七日,城關區法院再次開庭審理,以花真相幣在超市購買十八元牙膏為由提起訴訟,了解崔承香的人都知道其省吃儉用,買東西都是挑最便宜的買,何況其兒媳是搞批發牙膏的,明眼人都知道欲加其罪何患無辭。法院一切按既定流程走根本不會聽取當事人辯護詞,法院律師只會一個詞:無。崔承香當庭拒絕強加的所謂「罪行」,不承認邪惡的任何指控,正氣無畏,正告法官:本人無罪,憑良心宣判,善惡有報是天理!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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