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姜永芹遭非法關押一年 律師會見權被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報導)據報導,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姜永芹已經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將近一年。她已被檢察院非法起訴,並面臨著一場非法開庭。然而,法院一直阻撓律師會見和查閱案卷,還在律師證上做文章,意圖阻止律師進行辯護。

在這一年裏,姜永芹遭遇了綁架和家庭被搜查,吉林省公安廳人員對她施加了工具箱酷刑和性虐待等迫害手段。同時,姜永芹的家屬和律師被阻止與她會面,公檢法人員還騷擾姜永芹的家屬和律師,羅織黑材料,意圖進行誣判。

姜永芹的代理律師王勝生的律師證被做手腳,司法部門聲稱不符合要求,以此為由阻止王律師會見姜永芹,並且影響了後面的出庭。法院向姜永芹的家屬表示,若在五月三十一日之前找不到所謂「合格」的律師,法院將指定律師,並進行開庭審理。

此前,家屬和律師多次前往吉林市和龍潭區公檢部門上訴,要求姜永芹的會見權以及在所外執行等事宜,但都遭到了阻撓,並以各種理由推脫。王律師多次致電龍潭區檢察院、公安局和昌邑區檢察院等部門,卻遭到各種拒絕,後來甚至電話不再接聽。

目前,姜永芹仍被非法關押在吉林市看守所,希望知情人士能夠提供幫助。

姜永芹,出生於一九六九年十月十九日,畢業於吉林大學機械系,並考入蘭州大學攻讀碩士研究生,畢業後在浙江理工大學任教。作為一個法輪功修煉者,她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一個好人,工作兢兢業業,是一位品學兼優的好老師。在浙江理工大學工作的九年中,她獲得過校級先進個人和學院先進個人的榮譽,還指導學生參加全國慧魚創意機械設計大賽並獲得二等獎。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江澤民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以來,姜永芹多次遭到中共610辦公室、國家安全機關、國保、警察和街道居委會的騷擾,還被非法判刑三年,導致她的家庭和生活受到了巨大的傷害,長期無法工作。後來她定居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區。

二零二二年六月十二日,姜永芹女士被吉林市龍潭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綁架,並非法關押在吉林市龍潭區水部賓館的102號房間。七月七日或八日,她被套上黑頭套,並被帶到秘密地點。吉林省公安廳的兩名「特訓室」警察與吉林市公安局國保大隊的兩名警察,最初採用了灌芥末和煙嗆熏等酷刑手段對姜永芹進行折磨。之後,他們還採取下流手段對姜永芹進行性侵犯、猥褻和脅迫,持續折磨了近兩個小時,給姜永芹造成了巨大的身心傷害。姜永芹的丈夫在海外奔走呼籲,要求無罪釋放姜永芹,並嚴懲實施酷刑和猥褻罪行的相關公職人員。

八月十九日,由多名維權律師組成的律師團對姜永芹遭受酷刑的吉林省公安廳和吉林市公安局公職人員提出控告,分別遞交控告信至吉林市檢察院、監察委員會、人大、政法委員會和婦女聯合會,但多數部門拒絕接收或拖延處理。婦女聯合會接受了律師的控告信,並表示將向上級報告。九月二十七日,姜永芹的姐姐姜永華與王勝生、王宇、王全璋、隋牧青等律師再次向吉林市檢察院和龍潭區檢察院提出控告,要求針對姜永芹遭受酷刑立案調查,並解決律師會見的問題。然而,吉林市檢察院以要開會開到晚上為由,拒絕了律師的要求,而吉林省檢察院回覆稱已將該案交由吉林市檢察院處理,但吉林市檢察院卻聲稱完全不知情。龍潭區檢察院接見了律師,表示將給出答覆,但一直沒有回覆。

這一報導呼籲有關方面儘快採取行動,保障姜永芹的合法權益,並調查處理涉及酷刑和猥褻的相關公職人員。

關於姜永芹遭受迫害與家屬維權受阻的情況,請見明慧網文章《女教師被囚秘密地 特訓室專家啟用工具箱施暴》《姜永芹家屬與律師遞交控告信 檢察院等瀆職不受理》《妹妹受刑受辱、姐姐維權 吉林層層機構耍賴推諉》等。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