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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鄭薇遭「取保候審」後被繼續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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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吉林市江南派出所警察騷擾被「取保候審」在家的鄭薇女士,讓她簽「傳喚證」和所謂詢問記錄,目的是繼續構陷鄭薇至法院。當時鄭薇拒絕簽字,警察即威脅恐嚇她。目前,鄭薇走路困難,身體狀況堪憂。

鄭薇今年五十九歲,吉林省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開始,中共編造謊言、污衊、誹謗法輪功,欺騙民眾。鄭薇為了揭露謊言,告訴民眾法輪大法好,曾兩次到北京上訪,為法輪大法說公道話。因此,她曾遭受中共黑窩各種折磨,曾被非法關押北京朝陽拘留所、吉林市拘留所、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後被非法勞教兩年。期間,她遭受了慘無人道的非人折磨。

二零二二年八月十八日下午,鄭薇因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江南派出所警察非法抄家,搶走電腦、打印機、刻錄塔各一台,並搶走法輪功所有書籍以及十多張真相資料。後來她被「取保候審」而回家。

然而,鄭薇被「取保候審」回家之後,江南派出所警察對她的構陷並沒有停止。派出所警察多次騷擾她,以有漏簽的(非法搜出的東西)為名,讓鄭薇配合簽字,還照了像。

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江南派出所警察再次騷擾鄭薇,讓她簽「傳喚證」和所謂詢問記錄,目的是向檢察院繼續構陷她。當時她拒絕簽字,警察即威脅恐嚇她。

曾遭看守所和勞教所酷刑迫害

鄭薇因堅持信仰真善忍曾慘遭迫害,曾經被黑嘴子勞教所迫害得從小腿到腳麻木,末梢神經,如手指尖、舌頭尖麻木,視力急劇下降,怕光;腳麻木到用燙手的開水燙都沒有知覺。

下面是鄭薇女士在二零零六年講述的她慘遭迫害的事實:

(1)遭多個看守所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份,為了給法輪功說句公道話,我踏上了去北京上訪的路上,可是到磐石火車站,就被磐石公安局劫持(有人告密),將我送回吉林市,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關在吉林市拘留所。非法拘留期間,我被強行交飯費一百五十元。在拘留所裏,整天坐板(就是盤腿,上身直立著坐在硬鋪上),我還經常因為煉功而遭到女警察(姓樸)的謾罵。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我再次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我親眼目睹警察用警棍毆打大法弟子,並開出清潔車將地上的血跡擦乾。

後來,我因用發傳單的方式向周圍的人講真相,而被北京復興門派出所綁架,收走了身上的一百五十多元錢,之後,又把我送到北京朝陽拘留所非法拘留。在此期間,因絕食抗議,我被朝陽拘留所男警察(別人好像叫他「馬主任」)指揮男刑事犯將門卸下,強行把我綁在門板上,並強行輸液,並用穿著皮鞋的腳,使勁兒踩我的臉。

十多天後,我被當時吉林駐京辦事處的兩個男警接走。三天後,由長春路派出所警察倪志剛、王某和街道書記(女)將我非法押送回吉林市,並於當日非法送入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在此期間,我絕食抗議對我的非法關押,被看守所的警察強行灌食,在玉米麵裏加了許多的鹽,將鼻子用手掐住,因無法呼吸,只好用嘴呼吸,他們就乘機用注射器往我嘴裏射。因我反抗,便叫來四、五個男刑事犯人將我的手腳按住。後因灌食導致嘴、牙床子全都被玉米麵裏的鹽滷壞了,並發燒。

(2)在黑嘴子女子勞教所遭酷刑

之後,我被非法勞教兩年。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份,長春路派出所警察張某等一夥四、五個人把我送進長春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繼續迫害。

剛到黑嘴子女子勞教所登記處,因我拒絕簽勞動教養的票子,被黑嘴子一女警察大聲訓斥,並惡狠狠地當著送我的那些警察的面說:「不寫是吧,打死你,死了,你家屬都不知道!」

我被分到六大隊,首先讓我寫認罪認錯,只要不寫,就把我叫到管教室,進去就打。當時此大隊的劉大隊長(女)用手扇我十多個耳光,(她打人的動作非常熟練)而且同時用尖刻的語言罵人,而朱大隊長(女)用電棍電。

因為我在的那屋離管教室近,所以每天都能聽到電棍電人的聲音,從早到晚幾乎不停,因為那時正是大法弟子上京證實法的高峰期,每天都有大量的大法弟子被送往這裏,多的時候一天就有二百多人。

演示圖:電棍電擊

後來,我被下放到一大隊三小隊,因堅持信仰,被三小隊惡警王蕾、指導員李影(直接參與人)迫害,用電棍電,並罰站(立正站著)。她們早上上班的時候,就叫護廊(協助獄警維持秩序的犯人,平時站在走廊上)把我叫到管教室,拿電棍電。中午吃飯,我就回去。吃完飯,我就得立正站著,說是讓我反省。下午她們上班,我再到管教室接著被電,直到她們下班,我再回去。吃完晚飯,我接著站著,並派人看著我,站到半夜十二點。接連好幾天這樣後,我的手腳都腫了。

後來,我拒絕並以絕食的方式抗拒「轉化」,被她們強行野蠻地進行了灌食,她們先用開口器強行地把我的嘴支開,衛生所所長郭某用膠皮管從鼻孔插入胃裏,而這個膠皮管並不往裏輸送流食,而是不停地機械的來回抽動。這個鼻孔插完了,拔出來再插另一個鼻孔,再來回抽動。

郭某拿個板凳坐在我身邊,一邊給我插管,還一邊不停地用腳狠狠地踩我的手,然後由惡警蘇桂英端碗,從嘴裏灌流食。膠皮管在胃裏不停地攪拌,灌進去的食物引起嘔吐。郭某說灌食兩個小時,還不停地告訴我時間。正好兩個小時,她們停止了。惡警郭某累得都站不起來了,讓一警察把她拉了起來。

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於我堅持信仰,被加期八個多月。兩年零八個多月的勞教迫害,使我的身心受到了極大的傷害。那時勞教所裏每天都加班加點的生產,開始由早晨四點到半夜十二點,中午不休息。後雖有改變,也得十七、八個小時。管教室裏經常不時傳出電棍的聲音,和惡警們的狂叫,使人長期處於恐懼,緊張狀態。

我的頭髮都白了,由於幹活時幾乎都是坐著(坐塑料凳,很小,坐上去,都得蜷個身子),除了上廁所和吃飯外,幾乎天天都是坐著幹活,屁股都磨出了一層硬皮,腿和腳已不適應長時間的站立和行走,從小腿到腳已麻木,末梢神經如手指尖、舌頭尖已開始麻木,視力急劇下降,怕光,腳麻木到用燙手的開水燙都沒有知覺。

回到家中時,身體的創傷給我生活帶來了嚴重影響,我離婚帶一女孩,正上學,小孩的父親不給撫養費,沒有一技之長的我全靠力氣吃飯,而我的身體又被勞教所迫害成了這個樣子,至今(註﹕時年二零零六年)雙腳還沒完全恢復。

如今,鄭薇因堅持信仰真善忍,再遭江南派出所警察傳喚和構陷,身體再次出現走路困難,身體堪憂。

(責任編輯:楊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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