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報原社長張延平等遭惡報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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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北京青年報原社長張延平因濫用職權罪、受賄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法制晚報原社長王林因濫用職權罪,被判一年六個月。二零二二年四月,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開了張延平以及王林的一審判決書。

張延平、王林任職報社社長、總編輯期間作為江澤民污衊迫害法輪功的文字打手,親自指揮,直接參與了對法輪功的污衊宣傳,並為迫害法輪功的惡警歌功頌德。

明慧網二零零二年四月二十九日發表法輪功學員《致新華社、新華網、《北京青年報》、中央電視台職工的公開信》,勸告他們:「你們首先應該是人,一個遵循道德的善良的人,而不是冷酷的宣傳工具、國家機器。所以我真心希望你們用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去真正關注一下那些為法輪功上訪的人群,真正關注一下法輪功這件事。」 張延平、王林,不聽勸告,一意孤行,甘心把良知出賣給中共,充當中共迫害法輪功的文字打手。

張延平,男,漢族,一九五八年三月出生,山東肥城人,中共黨員,一九九一年十一月至一九九八年九月,任北京青年報社常務副總編輯;一九九八年九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張延平任北京青年報社總編輯;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一八年四月,任北京青年報社黨委書記、社長;二零一八年四月退休;二零二一年三月被審查調查。

王林,男,一九八九年從中國人民大學人口學專業畢業後就進入北京青年報社工作,後任北京青年報社總編輯助理、北京青年報社副社長。二零零四年《法制晚報》作為《北京青年報》的子報創刊,王林任《法制晚報》總編輯、社長。二零一八年一月卸任社長,後任《北京青年報》副社長。張延平和王林是上下級關係。

一九九六年《光明日報 》誹謗法輪功事件、一九九七年《北京青年報》誹謗法輪功、一九九八年北京電視台給法輪功造謠。張延平時任北京青年報社常務副總編輯。

二零零零年三月二十二日在北京軍事博物館西大廳由中央文明辦、中國科協舉辦了《崇尚科學文明,反對迷信愚昧》的大型圖片展,其中有攻擊大法的圖片和內容。《北京青年報》做了有關報導,藉機攻擊大法。張延平此時任北京青年報社總編輯。

二零零一年除夕,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為進一步推動對法輪大法的邪惡迫害,在天安門導演了一場自焚醜劇,給大法栽贓,中國大陸的官方喉舌將這一謠言反覆渲染,並藉此掀起了又一輪的迫害狂潮。參與煽動仇恨的媒體《北京青年報》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張延平此時任北京青年報社總編輯。

二零零五年十二月一日的《北京青年報》等媒體,公然將世界上臭名昭著的侵犯人權、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北京市女子監獄,團河勞教所,天河監獄(調遣處),天安門分局等一批邪惡黑窩以及多名喪盡天良的人權惡棍,列入「人民滿意政法幹警(單位)標兵」候選名單,妄圖繼續黑白顛倒,混淆是非,欺騙百姓。張延平此時任北京青年報社黨委書記、社長。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日《法制晚報》A13版刊登了誹謗大法的文章。《法制晚報》的主管主辦單位:北京青年報社,社長吳佩華,總編輯王林。

善惡終有報,特別是那些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媒體人,散布謊言,顛倒黑白的報社總編輯、社長更是頻頻遭惡報。二零一八年十一月六日,《人民日報》旗下《新聞戰線》雜誌社的原總編輯胡欣,從報社36號樓19層縱身一躍,跳樓自殺。《人民日報》海外版總編室主任,56歲的唐寧,因病醫治無效,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三十日凌晨五時一分在北京暴斃。曾經污衊過法輪功的《人民日報》記者楊良化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死亡。

二零二二年四月,《北京青年報》《法制晚報》原社長張延平 、王林污衊法輪功遭惡報獲刑。

'張延平'
張延平

'王林'
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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