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鄭人豪在任湛江市市委書記期間
先從鄭人豪說起。鄭人豪一九六八年六月出生,廣東汕頭人,曾於二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二一年五月任廣東省湛江市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後鄭人豪轉任廣東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書記、主任,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二零二二年五月,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二零二二年十二月被查。
鄭人豪在其任湛江市市委書記期間,湛江市多名法輪功學員遭到冤判,如: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二日,余梅、蘇桂英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非法各冤判四年。兩人均不服判決,向湛江市中級法院提出上訴,二零一八年四月,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二零一七年十月,湛江雷州市法輪功學員陳海霞,在雷州市發放真相資料的時候,遭當地的警察綁架,隨後被非法起訴到湛江市赤坎區法院,法院對其非法判刑七年,上訴後湛江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冤判;
◇二零一七年十二月,湛江市遂溪縣法輪功學員陳鑫被冤判四年,上訴後,湛江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冤判。
◇二零二一年中國新年前,湛江市法輪功學員羅江英女士被湛江市赤坎區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半。
在鄭人豪任職湛江市市委書記期間,還有李真娣、王水成、全德蘭、林少清、林景榮等至少五人被非法關押、冤判,刑期在一年左右。
二、魏宏廣在任湛江市市委書記期間
而在鄭人豪之前的原湛江市市委書記魏宏廣(二零一六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三月任職),二零一七年三月後,從湛江市市委書記轉任廣東省發改委主任,後就任廣東省政府副秘書長,最後二零二零年一月落馬被查;與鄭人豪落馬被查的路線高度相似。
魏的任職湛江的時間較短,其任內,仍有迫害事件發生,如:
◇二零一五年,楊春蘭被廣東省湛江雷州市法院非法判刑七年,到二零一六年五月份,楊春蘭上訴到湛江市中級法院,楊春蘭請了律師,但湛江市中級法院不開庭,內部秘密非法維持原判;
◇湛江市法輪功學員吳海波也是在二零一六年六月被湛江市霞山區法院冤判四年,上訴後,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份,被湛江市中級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冤判四年。
三、劉小華在任湛江市市委書記期間
在魏宏廣之前的原湛江市市委書記劉小華(二零一一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三月任職),二零一六年三月,轉任廣東省委副秘書長後,於二零一六年六月自殺。
劉任職期間內,也有多位學員被冤判及綁架。僅舉數例:
◇二零一三年湛江雷州市陳源被非法判刑五年,蘇光朝被非法判刑四年;
◇二零一四年,湛江雷州市馮彩鳳被非法判刑五年,邱建華被非法判刑四年;
◇湛江法輪功學員黃建波於二零一五年九月份被綁架,關在湛江霞山新村戒毒所洗腦班,後被關在湛江麻章看守所,後被非法判刑五年。
四、天理昭然 善惡有報
以上都只是披露出來的部份法輪功學員遭冤判的案例,很多被綁架到洗腦班或勞教所迫害的還沒計算在內。而這三人中,鄭人豪及劉小華都有在政法系統任職的經歷。市委書記是地方一把手,無論是否直接參與迫害,但眾多修煉人在其轄內被迫害,其必須負上參與迫害的責任。
如今這幾位遭惡報,表面是貪腐被查或自殺,實質正是天理昭然,善惡有報的結果。再次呼籲各位中共地方的黨委一把手們,雖然讓你們不貪腐基本上不可能,但是真心希望你們了解真相。不但不能參與迫害,有能力阻止迫害而不去阻止時,其實就等同迫害。為甚麼報應到你們頭上,因為迫害正信,迫害大法徒,罪大無邊啊。了解真相,對修煉人槍口抬高一寸,看似幫人,實質就是幫自己,為自己積累無邊的福份。
(責任編輯: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