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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漢中退伍軍人曾朝華遭七年冤獄 退休金被剋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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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漢中市城固縣法輪功學員曾朝華二零一三年四月遭西安市蓮湖區公安局暴力綁架,後被蓮湖區法院枉判七年,其間遭受毆打、體罰、勞役迫害等酷刑折磨,二零二一年結束冤獄回到家中。

二零二二年曾朝華已滿60歲,到了辦理退休手續的年齡。當地社保部門卻以判刑為由,退回了冤獄期間家人繳納的養老保險金,同時,曾朝華九年的義務兵也不計工齡年限。本應42年的工齡卻變成了20年。近期,發放的退休金已到個人賬戶,曾朝華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僅1200餘元。

曾朝華一九八零年應徵入伍,適逢對越戰爭沒有退役,當了九年的義務兵。一九八八年退役到地方,被安置到城固縣化工廠。因單位人員超編,又面臨破產,讓曾朝華在家待崗。面對一家老小,為養家糊口,曾朝華不得不外出打工。難得的是,他自從二零零六年修煉法輪功後,在部隊患上的肩周炎、關節炎、凍傷都好了,冬天不再復發,身心健康,精力充沛。

曾朝華二零零八年開始在西安做生意。二零一三年四月二十日,曾朝華去法輪功學員家,突然間遭蹲坑警察暴力綁架,打耳光,四、五個警察幾乎將其腿劈成兩半,戴上黑頭套將他帶到蓮湖區公安局暴力審訊。他們將曾朝華捆綁在老虎凳上,像沙袋一樣拳打腳踢,鼻口流血,擦去後再打,全身上下打了個遍,持續四、五個小時之久;又使用酷刑─「秦瓊大背槍」,將兩手從後背上、下捆綁半小時之久,痛苦的讓人窒息。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背銬(背劍)

酷刑演示:老虎凳
酷刑演示:老虎凳

警察本應懲惡揚善,匡扶正義,曾朝華怎麼也沒想到警察竟然好壞不分,善惡不分,是非不分,他親身見證了警察是中共的殺人機器,沒有善念良知,沒有公平正義,施暴的過程伴隨著狂笑。而後,中共警察非法搜查曾朝華租住的房子,搶走全套大法經書四十多本、電腦一部、DVD一部、手機六個、照相機一部、MP3、MP4和用於救人的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還有現金七千多元。

二零一四年九月曾朝華被西安市蓮湖區法院重判七年。(同時遭綁架的其他四位法輪功學員也遭判刑。李華九年、寇巧雲五年,金榮和王娟秀各四年。)二零一五年四月八日,曾朝華被送到陝西渭南監獄遭受迫害。而他七十多歲的老母親毫不知情。陝西省渭南監獄(也叫陝西第二監獄),為強制曾朝華放棄修煉,他被關小號,每天站軍姿到十一、二點才讓睡覺。體罰長達半月之久,腿腳紅腫,膝蓋不能彎曲,行走困難。逼迫看污衊大法師父、詆毀大法的錄像。後來遭受勞役迫害,每天逼迫超負荷勞動,強制出工十二、三個小時,從早上七點到晚上八、九點,有時趕工期到十一、二點才能收工,星期天還要把活搬到號舍幹。

這場迫害使曾朝華家破人亡,妻離子散。父親得知兒子被重判的消息,天塌地陷,恐懼、悲傷不已,一病不起,老人怎麼也想不通這麼善良的兒子會進監獄?二零一六年老人痛苦離世,臨終前也未見上兒子一面。弟弟承受著巨大壓力,遭受接二連三的打擊後意外病故。妻子在恐懼、高壓中撫養著未成年的一雙兒女,因不想遭受株連、影響兒女學業,迫於無奈和曾朝華離婚。七、八十歲的老母親為見兒子一面,三九天、大伏天往返西安,流離顛沛。

身為退伍軍人的曾朝華,面對失業待崗,家庭重擔,沒有領取過工資和生活保障及補助,沒有給政府添任何麻煩,自謀生路。為強身健體修煉法輪功,修煉後,曾朝華身體健健康康,沒有吃藥、打針、住醫院,為國家節省了醫藥費。然而,他健康的身體卻遭到政府警察的如此摧殘。好端端的一個家庭在中共的迫害中就這樣破碎了。

二零二一年,曾朝華結束冤獄回到家中後,靠打工度日,還要照顧八十多歲的母親。已到退休年齡的他,本應領取養老金,孝順母親,讓老人家安享晚年,卻不得不早出晚歸,為生計奔波。把青春奉獻給國家的子弟兵,沒有政府的關欣慰問,卻依然遭受當地政府的騷擾。

如今,曾朝華的養老金又被剋扣。老有所養,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也是中國《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立法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等法律所強調並予以保障的。當地社保局違背了依法行政的原則,隨意減少養老保險繳納年限,剋扣養老金,是對退休人員合法權益的嚴重侵害。

曾朝華的遭遇只是眾多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一個縮影。法輪功學員在中共的殘酷迫害中依然堅持不懈的傳遞著真相,為的是讓人們得到法輪佛法的救度,在劫難中免於被淘汰。勸告那些還在迫害正信、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公檢法人員,不要再追隨邪黨做惡,給自己的生命帶來無盡的痛悔。

(責任編輯: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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