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又有六名市政法委和政府官員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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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大陸報導)近年中共政法系統開始所謂「整頓」,官場「倒查三十年」,諸多中共各級政府部門、政法委、公安、檢察院、法院等官員被查、被逮捕、判刑等。仔細追查,這些政法系統人員均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記錄,應了一句古訓: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近日得知,中共又有五名原政法委書記和一名市委書記或被逮捕或被查落馬。

中共的各級政法委組織,是直接指使「六一零辦公室」(中共為迫害法輪功專門成立的一個非法組織)、公安、檢察院、法院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和非法判刑的罪惡組織。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三年中,各級政法委書記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直接黑手,犯下了迫害佛法修煉人的大罪。他們被查、被逮捕,這只是報應的開始,實際的報應會與其罪惡相符。

一、原廣東省廣州市政法委書記陳如桂被逮捕

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消息,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陳如桂被逮捕。

陳如桂,男,漢族,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生,廣東省廉江市人。其主要履歷:從二零零七年三月起,他先後任廣州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書記;廣州市委常委、秘書長、副市長、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一七年七月起,任市政府副市長、黨組書記、市長等職;二零二一年四月,任廣東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

二零一五年十月至二零一六年九月,任職中共廣州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陳如桂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廣州市花都區法輪功學員王霞、趙偉因訴江受到花都區國保、派出所、居委會騷擾,並以送洗腦班恐嚇,兩人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底,廣州市花都區法輪功學員湯志衡不堪花都區政法委、派出所等多方恐嚇威脅,一家人被迫離家。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五日,四個「610」警察再次來到廣州市花都區殘聯,叫來殘聯領導對法輪功學員、副團級幹部喬光清恐嚇、威迫、利誘,說甚麼今天必須明確表態,否則直接送「學習班」(即洗腦班)進行迫害。喬光清被迫離家出走。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九日,交通部南海救助局財務人員、法輪功學員侯月平,先被誘騙到總部上班,然後在單位被強行綁架至廣州市譚崗洗腦班。

◎二零一六年七月六日上午八點多,廣州市法輪功學員徐秀玲在上班途中,經過地鐵燕塘站時,被六個人強行綁架到一輛藍色車上,然後被送到廣州市洗腦班迫害。

◎二零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廣州市法輪功學員呂春夏和不滿兩歲的幼女在福建省泉州探親,遭廣州「610」人員劫持,被非法關押在譚崗洗腦班。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一日中午,廣州市法輪功學員陳茂華遭七個沒有表明身份的人衝進家中強行綁架,並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八月三十一日,廣州市法輪功學員劉廣麗因「訴江」,在廣州同德圍一酒店內住宿時,被綁架到譚崗洗腦班。

二零一五年下半年至二零一六年九月間,廣州市幾乎所有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受到大規模的各種騷擾、威脅。

二、四川省宜賓市原政法委書記杜紫平落馬

(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四日消息,原四川省宜賓市政法委書記、眉山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杜紫平被查落馬。

杜紫平,男,一九六二年九月出生,四川省洪雅縣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十月,任四川省宜賓市政法委書記;二零零八年七月,任宜賓市政法委書記、市總工會主席;二零一一年十一月,任宜賓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市國資委黨委書記;二零一三年十月,任宜賓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書記;二零一六年二月,任宜賓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常務副市長、黨組書記。

任職宜賓市政法委書記期間,杜紫平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惡行:

◎李源榮,宜賓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初,李源榮被非法判刑五年。在五馬坪監獄,迫害使李源榮的血壓升高,身體狀況急劇下降。二零零七年七月,李源榮被迫害離世。

◎何淑華,女,八十歲,宜賓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邪黨社區惡人多次到她家恐嚇、迫害,逼她放棄大法。由於惡人、惡警長期這樣迫害她,二零零六年何淑華離開人世。

◎張素芳,女,五十歲,宜賓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六年十月一日前幾日,因在街上張貼真相資料,被便衣綁架,強行送到派出所非法關押。因她身體虛弱被送回家,不久離開人世。

◎陳響如,二十八歲,宜賓市南溪縣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日,陳響如被惡黨人員劫持,被非法關押在南溪縣收容所,八月八日,陳響如被迫害致死。

◎譚興蘭,宜賓市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四日,被泥溪鎮派出所綁架。八個月後被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宜賓市政法委下令綁架法輪功學員十七人洗腦:鄧金蘭、金素芳、楊旭、吳洪嶺、郭素榮、陳玉瓊、劉夢群、龍樹香、張正明、陳星吟、張新健、何曉華、李陽芬、高朝君、劉明霞、杜小雙,黃華遭三年冤獄又被綁架到洗腦班迫害。

任職宜賓市委、市政府期間,杜紫平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部份惡行:

◎楊旭,女,宜賓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一年十一月,被綁架到菜壩宜飛老年公寓洗腦班迫害。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初,被非法關押在宜賓南岸看守所,之後被非法判刑四年。

◎許啟陽、高朝君,宜賓市興文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九日,被興文縣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許啟陽被興文縣法院非法判刑八年;高朝君被非法判刑七年。

◎黃順坤,時年六十三歲,宜賓市興文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五月七日,被興文縣法院非法判刑十年。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黃順坤被迫害致死。

◎穆玉芳,宜賓市江安縣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一日,被江安縣公安局、瀘州市公安局非法抄家。江安縣「610」夥同江安縣檢察院、江安縣法院執法犯法,製造冤案。二零一六年三月,穆玉芳被非法判刑三年。

三、浙江省麗水市原政法委書記沈仁康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消息,原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沈仁康被查落馬。

沈仁康,男,漢族,一九六三年一月出生,浙江省東陽市人。其主要履歷:二零零六年二月,任麗水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二零一一年二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任麗水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四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一月,任浙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書記。

任職麗水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麗水市「610」夥同縉雲縣「610」及公安警察,綁架十名法輪功學員到縉雲縣七里鄉大圓村洗腦班迫害。十名法輪功學員是:五雲鎮呂雪芬、蘇梅、丁天貴、潘淑姜;壺鎮鎮茂鳳、月仙、周愛女;新建鎮胡南葉;大源鎮鈄設胡;一位麗水籍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八月十五至十九日,麗水市「610」辦公室在麗水蓮城賓館開辦洗腦班。當時氣溫高達攝氏三十九度,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八十歲高齡的周匯川,還有李春娟、朱丹、陳春蘭等七人。

◎二零一一年十二月,麗水市法輪功學員沈燕霞被麗水市「610」綁架、非法關押。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又被非法判刑四年。這已經是她第三次被非法判刑了。除此之外,她還遭受過無數次被綁架到洗腦班,蒙受殘酷迫害,直至夫妻離異和家破人亡。

四、吉林省吉林市原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局長黎海濱被查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日消息:吉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原廳長黎海濱被查。

黎海濱,男,漢族,一九六四年三月出生,吉林省梨樹縣人。主要履歷:二零零零年九月,任吉林省公安廳法制處副處長;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任吉林省公安廳青少年犯罪研究所所長;二零零六年六月,任白城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零七年七月,任吉林省公安廳法制處處長兼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二零零九年四月,任吉林市中共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任吉林省公安廳副廳長、黨組成員;二零一八年十月,任吉林省退役軍人事務廳廳長。

黎海濱任職吉林市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期間的惡行:

黎海濱任職期間,至少有十六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王慧敏、許佰義、於全、陳淑芹、馬佔芳、宋冰、公方利、白晶志、常桂雲、劉慶田、於學忠、裴詠梅、齊玉珍、劉延龍、王海田、於鳳珠。

◎王海田,男,四十五歲,吉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五日,王海田從洗腦班回家,於二零一四年二月二日(大年初三)含冤離世,年僅四十五歲。王海田去世後第三天,整個嘴呈黑紫色,整個臉部是青色的,火化後骨灰內有一些米粒大小的黑色顆粒。他的家人根據王海田生前講述警察殘害他的手段,強烈質疑在洗腦班他被注射了有毒品。

◎於學忠,吉林市法輪功學員。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晚,到法輪功學員李文軍家串門,被高新區派出所警察一同綁架。於學忠不說姓名,遭毆打,第二天被迫害致死,年僅五十來歲。

◎陳淑芹,時年六十一歲,吉林市法輪功學員。在十二年裏,遭中共人員八次綁架,被非法勞教過一年、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零年,陳淑芹第八次被中共惡警綁架,被送進吉林省女子監獄遭毒打,把她的頭按在水桶裏嗆、灌,提起來,再使勁摁下去嗆、灌,反覆的嗆灌,幾乎被灌死。長期遭受毒打、上繩 、吊抻、灌各種酷刑折磨。二零一一年二月,陳淑芹在吉林省女子監獄被惡警指使包夾(犯人)活活打死。

◎二零一六年,吉林市至少有十四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劉興榮、梁玉玲、鄭春玲、溫玉豔、粱寶范、白鶴、李仙英、景志新、劉明華、秦立判、張麗華、王俊傑、潘穎、劉俊堂。

◎白鶴,吉林市法輪功學員、軍轉幹部。二零一五年五月,白鶴依法向最高檢察院實名控告元凶江澤民被綁架。二零一六年六月一日,豐滿區法院在不通知白鶴家屬及律師的情況下偷偷開庭,並於八月五日對白鶴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後上訴,於二零一七年六月七日冤判二年八個月。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是第十七屆「世界法輪大法日」,吉林市當局命令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從五月十一日至五月十三日,有近三十名法輪功學員和家屬遭綁架、非法抄家。

黎海濱在吉林市任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的七年間,積極執行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命令,他對法輪功學員馬佔芳、於學忠等被迫害致死負有主要責任;對法輪功學員劉桂芹、楊桂霞、沈淑芳、李世剛、王茵、周玉蘭、宋桂芬、劉立波、常實一家人、於洪、李欣桐夫婦、李長海、王桂蘭、秦翠萍、李德全、李德祥、鄧曉波、車平平、孫長盛、馬馳、郭英傑、曹陽、韓永強、魏修娟夫婦、白鶴、魏修娟、岳乃明被迫害負有主要責任。

五、甘肅省平涼市委原政法委副書記王運軍被查

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消息,原甘肅省平涼市政協提案和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三級調研員王運軍被查。

王運軍,男,漢族,一九六七年八月出生,甘肅省靜寧縣人。其主要履歷:二零一九年二月至二零二零年八月,任莊浪縣委副書記、縣委黨校校長;二零二零年八月至二零二二年三月,任平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三級調研員;二零二二年七月至二零二二年十月,任平涼市政協提案和社會法制委員會副主任、三級調研員。

任職平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期間,王運軍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二零一六年九月五日下午,平涼市莊浪縣朱店鎮政府法輪功學員楊文淵,被縣國保人員電話叫到縣國保辦公室,說:「你二零一五年起訴江澤民,上面要求對你們進行處理。」九月二十八日,莊浪縣紀檢委人員又對楊文淵說:你起訴江澤民的訴狀被公安截獲,給楊文淵一個密電通知,叫楊文淵看,作為構陷的依據。

◎二零一六年九月中旬,莊浪縣第一中學法輪功學員朱斌,被縣國保辦、縣政法委人員叫縣一中辦公室,說朱斌二零一五年起訴江澤民,要給「行政處分」。十一月中旬,朱斌接到所謂「行政記大過處分」的決定。

◎平涼市林科所法輪功學員楊宗林聽本單位人員說,二零一六年九月,給了楊宗林「行政記大過處分」,楊宗林二零一五年起訴江澤民的訴狀被當地公安非法截取。

六、原吉林省舒蘭市市委書記李鵬飛被查

二零二二年二月,吉林省吉林市委副秘書長、舒蘭市委原書記李鵬飛被調查。

李鵬飛,男,漢族,一九六四年八月出生,吉林省磐石市人。主要履歷:二零一三年八月,任吉林市龍潭區委副書記、吉林化工循環經濟示範園區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常務副主任;二零一五年十一月,任舒蘭市委副書記;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任舒蘭市委副書記、市長;二零一八年六月,任舒蘭市委書記。

任職舒蘭市委副書記、市長、舒蘭市委書記期間迫害法輪功學員的惡行: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七日下午,舒蘭市法輪功學員馮玉秋、牛玉輝、牛玉敏結伴在菜市場講真相,被北城派出所綁架。馮玉秋被非法拘留十天,牛玉輝和牛玉敏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二日晚九點多,舒蘭市法輪功學員陳玉霞、奚亞紅、王朋穎、王玉琴、王玉珍、張愛英去新安鄉沿途傳真相時被綁架,參與綁架的是舒蘭市國保大隊夥同吉林市公安。晚十一點多,這些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回舒蘭市,被分別在環城派出所、南城派出所、北城派出所和公安局單獨審訊。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早六點前後,南城派出所十多名警察跳進法輪功學員於洪福、初玉珍兩位老人的出租房中非法抄家,搶走現金一萬餘元和工資卡。九時許,又到鄰居王玉珍的租房非法抄家。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上午九點多,舒蘭市十五中學法輪功學員殷麗梅被北城派出所劫持。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上午,蓮花派出所所長帶兩輛車去徐世坤家,強行把徐世坤綁架。徐世坤妻子、女兒不讓帶走,警察把他女兒推倒在地,女婿用手機錄像,所長他們怕曝光,強行把手機搶去,把他們打人的錄像刪除。警察還撬窗戶進屋,把電腦機箱拿走。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三日下午,慶豐中學的法輪功學員姜躍軍、姚春豔夫婦被綁架到北城派出所,隨後到他們家中抄家。當晚姚春豔回到家中。

(責任編輯:唐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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