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悟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慈悲與威嚴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五日】我是一九九七年得法的老大法弟子,在這二十多年的修煉中,摔摔打打,在慈悲師尊的保護下走到了今天。現將自己在正法時期修煉的部份經歷與感悟寫出來,向師尊彙報,與同修們交流。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我是上班族,時間有點緊。喜得大法後,我一直聽師尊的話,很注重學法,並用大法指導自己在工作、生活的各種環境中實修。師尊所有的講法,每年我都抽時間系統認真的學習一至二遍。大量認真的學法,讓我時時溶於法中,不斷領悟到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修煉內涵。我漸漸明白: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不是在無休止的承受各種無理的魔難中修煉,是在不承認它們中走正自己的修煉路。

我在大法中悟到:我們大法弟子才是社會各個環境中的主角,我們一定要唱好這個主角。應該不斷的歸正自己所在的環境,包括家庭環境、工作環境、社會環境等等;正一切不正的東西;大法弟子是慈悲與威嚴同在的。只有這樣,才能不讓眾生因繼續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犯罪而被淘汰,這也是對眾生真正的善和慈悲!

一、破除單位對我的經濟迫害

一九九九年七月大法遭到迫害後,我因到北京證實法和不放棄修煉,被綁架到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等地五次。從二零零零年一月開始,單位停發了我的工資,還專門為我成立了一個七人工作組,每天一人跟著我,給我做所謂的「轉化」,每週給我開一次集體會。那時我的心情還是很壓抑和痛苦的,但我還是抽時間學法,用大法的法理指導自己,不斷的思考著我應該怎樣做,才不失一個大法弟子的稱號!

那時我想,我應該做到以下幾點:一是不配合各種無理的要求,決不背叛大法;二是要堅持上班,雖然當時的上班處境很是尷尬,但我也得堅持,不讓他們想開除我的陰謀得逞;三是要回屬於我的工資。

此後,我便開始堅持上班,每週抽半天時間去找單位相關領導要工資。我這週去找書記,下週去找副書記,再下週去找行政領導,再去就找人事處長、財務處長、本部門領導等等,找他們要停發我工資的文件依據。開始找他們時,我還是感到委屈、怨恨,對他們也不善。隨著學法的深入,我的心情慢慢平靜下來,怨恨心也淡了許多,希望能通過講真相,讓他們明白後,停止對我的迫害,補發我的工資。可是我這樣找他們,用了兩年多的時間,他們還是互相推諉,還時常躲著我,不給我解決。

我想老這樣下去也不行啦!沒有收入,家庭經濟陷入困境,家人也不理解呀!也干擾他們明白大法真相得救啊!於是我決定直接再去找單位行政一把手。那天上午,我在他秘書的辦公室裏等了近兩個小時,他才來。我非常客氣而嚴肅的對他說:某某領導,你們剋扣我的工資已兩年多了,將我這麼好的一名職工(因我之前經常被單位評為先進工作者)往絕路上逼,連飯都不讓我吃了,那你們就別怪我採取其它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了。如果你們在本週內還不解決我的工資問題,那我就借錢到北京為此事上訪去。說完此話,我就走出了他的辦公室。

到了下週,我再次來到他的辦公室。他著急的說:你怎麼又來了呢?工資問題不是已經給你解決了嗎?你部門的領導沒告訴你嗎?聽完此話,我高興的對領導說:謝謝領導!他們還沒告訴我呢!就這樣我要回了我的工資,終於也可以和其他職工一樣按月領工資了。家裏人看我能按月領工資了,都特別高興!

在這段比較長的討薪過程中,也是在不斷的修自己,歸正自己,歸正自己的工作環境,也是救度同事們的一個過程。同時我也體悟到了大法的慈悲與威嚴。

二、破除「清零」迫害

二零二一年下半年的一天上午,我正在外面辦事,突然接到片警A的電話,他讓我馬上到該派出所一趟,去簽個甚麼字。我當時有點吃驚,但馬上說:我不會簽甚麼字的。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你查查公通字【2000】39號文件,公安部、國務院認定的十四種邪教中沒有法輪功。法無明文不為罪,再說了法律管的是人的犯罪行為,而不是做好人的思想。他當時不相信我說的這一切,有點激動的說:我如果查到法輪功違法的法律依據,你是不是就來簽字。我說:沒有的事,你也查不到。之後他又說:你還是來一趟吧。我還是想給他們講真相,救救他們。之後我又想,我現在馬上就去講的話,還沒思想準備呢,我的正念也還不是那麼足,這樣效果不好。於是我辦完事直接回家了。我給他打了電話,很客氣友好的對他說:對不起,我有事回家了。他又說:那就今天下午吧。我說:下午我有事,那就明天上午,我們好好聊聊。

那天下午,我都在整理自己的思緒,找相關的法律條文和依據,並高密度的發正念,也請師尊加持弟子救度他們。希望他們能聽真相,不參與迫害大法弟子,能得到大法的救度,有個美好的未來。結果到了第二天,我給他打電話時,他卻很友好的對我說:他有事,等兩天再給我聯繫。聽他這樣一說,我當時真有點高興。我想:是師尊在幫弟子啦!讓弟子好好準備講真相的素材吧。也許是他真沒找到修煉法輪功違法的依據吧?這兩天我認真學法、發正念,並將相關法律條文抄寫下來,反覆學習,爭取記下來。

到了第三天上午九點左右,警察A和B兩人來到了我家附近,給我打電話。我穿戴整齊,微笑著將他們帶到一處比較安靜的地方。坐下後,我笑著對他們說:我今天想好好的和你們談談有關我的一些情況,讓你們好好了解一下我。我們以這種特殊的形式相見,也算是一種特殊的緣份吧!

首先我講了我是因病走入大法修煉的,修煉後不久,不僅得到了身體的健康,還提升了自己的道德修養。然後講了我在工作環境中如何認真負責,善待同事和顧客,並無私幫助有困難的顧客等的實例。還講了我在單位經常被評為先進工作者。之後我又講了我在家中是如何當一個賢妻良母的,如何孝敬老人,照顧孩子和丈夫的。他們聽後都很感動。

我還告訴他們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現在法輪功已洪傳世界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轉法輪》書籍被譯成四十多種語言文字。這時警察A拿出手機,來到我的旁邊,一邊查手機一邊對我說法輪功是……我便讓他查二零一一年國務院50號令第99條和100條,結果很快就查到了。我說:你們好好看看,早在二零一一年,國務院就取消了對法輪功印刷品的禁令,也就是說擁有法輪功相關書籍都是合法的。

這時警察B說:我們已經談了兩個多小時了,你還是在這單上簽字吧。我說:我不會簽的。他們說:你今天不簽不行,不簽就得跟我們走。他的態度變的有些強硬起來。我說:我沒有犯法,我決不會跟你們走的。我不簽字,也是為你們好!如果你們一定要這樣,我就打12389、12337(舉報電話)。於是我站起身來,一邊向外走,一邊撥打12389電話。他們也跟了上來,說:你別打了,還是回家準備一下吧,下午我們再來。我果斷的說:我決不會去的,你們也不會來的。他們說:這是上面的命令。我說:執行錯誤的命令也是要承擔法律責任的,現在是警察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制。警察B說:這個我知道,不用你提醒。最後我說:那好!你們慢走!

回到家中,我還是有點擔心他們再來干擾,便對丈夫簡單說明了一下情況,希望他有個思想準備,不配合迫害。我對丈夫說:這幾天不接他們的電話,也不給他們開門。我把手機也關機了,然後就在家學法、發正念。兩天後,家裏來客人了。我想是慈悲的師父已幫弟子化解了這場魔難,也許警察們也選擇了正義和良知,不想再來傷害好人吧!我便和客人們一起出門辦事去了。

作為修了二十多年的老大法弟子,希望自己能儘快修掉各種執著心,緊跟師尊的正法進程,修好自己,救度眾生,圓滿隨師還!謝謝師尊!

(責任編輯:善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