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定的走在正法修煉的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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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我於二零一零年喜得大法,雖然得法晚,但能走進大法修煉就萬分幸運了。在十三年中,我跟同修在城鄉發放真相資料,行程大約有十四萬公里,報廢了三輛摩托車。

自二零一零年九月開始,我就如飢如渴的學法,其他各地講法也不落下,每年至少看兩遍。開始那些年是讀法,近幾年是背法,現已背完《轉法輪》九遍。二零二三年開始抄《轉法輪》,現已抄完一遍。在不斷的學法中,明白了很多法理,逐漸的我能對照法來指導自己的修煉了,但也有把握不好的時候。我緊握向內找的法寶,心性隨之提升,本體變化很大,身體一身輕,有使不完的勁。

我地男同修較少,剛走入修煉時我才五十多歲,有車有勞力,自然而然的擔當了接送大法資料的主力,從資料點接到資料,送去裝訂、包裝再將成品分配到同修手中,都由我一人單線承運。

有一次我與做資料的同修初步估一下,這些年大概用了三千八百萬張A4紙,合計有幾大卡車的資料,大部份都是由我經手分配到我地大法弟子手中,再由大法弟子往城市鄉村發放,救度世人。我自己經常騎上摩托車,帶一個同修深夜去周邊的山區發放真相資料,有段時間一週至少兩次,一次就是五百多份。在十三年中,我行程大約有十四萬公里,報廢了三輛摩托車。跟同修配合面對面講真相共勸兩萬餘世人退出了黨、團、隊組織。

救度眾生是我作為大法弟子的責任,是我史前的誓約,是我的使命,這是一條義無反顧必須走好的路,但同時伴隨著風險,阻力和魔難。在這些年面對面講真相的過程中,是師尊的悉心保護才走到了今天。

二零二零年,有一次我和同修結伴騎車去鄉下講真相,被不明真相的人舉報,我突然發現大約離我五十米的地方一名警察騎著摩托車朝著我駛來,我馬上支開同修,急速地開車往前奔,警察在後面追。他的摩托馬力大,速度快,開了大約五里路時,他終於追上來了並大聲喊:「站住!」我停下車來,穩住自己。「一個心不動,能制萬動」[1]。師父的法在我耳邊響起。我抬頭看到這名警察是個年輕人,滿頭大汗,只見他一邊擦汗一邊罵道:「沒事幹,這麼大一把年紀還竄到鄉下來,找麻煩。」我微笑著對他說:「年輕人,辛苦了,不急,有話慢慢說,我不會走脫,我不是有意難為你,也不是我沒事幹,正如你說的,我這麼一大把年紀,不在家裏享清福,冒著被抓,被關押的風險到鄉下來講真相,為啥呀,不就是為了大家能夠平安渡過劫難嗎?」我稍微停頓了一下,只見他緊繃著的臉舒展開了,沒有了先前的兇氣,我心裏求師父加持我救度這個年輕人。我不卑不亢的說:幹你們這行真不容易,上要服從指示,下要保住自己的飯碗,可你們警察也是人啊!我的師父就是要我們救度你們這些好人的。見他靜靜的聽著,我就趁機告訴他天安門自焚的真相,法輪大法洪傳世界的真相,三退保平安的真相……

他望著我,輕輕的點了點頭,便離開我一段距離,背著我打電話。不一會他返回來對我笑著說:「領導說算了,要我放了你,但真相資料要沒收。」我順勢接過他的話說:「不是沒收,是我送給你們領導及你的同事們的,讓大夥都看明白真相,選擇美好的未來。」他拿著真相冊子樂呵呵的開車走了。

二零二三年二月我在外面講真相,被一職業學校的學生舉報。二零二三年二月十一日上午九點,我開門正準備騎車去講真相救人,突然三個男子擋住我,其中一個是我居住地派出所副所長,我認識他。他說:你是某某某嗎?我們是政府工作的,跟我們走一趟。

我一下想起師父說的:「無論在任何環境都不要配合邪惡的要求、命令和指使。」[2]

我堅定的告訴他:「我不會去,不會配合你們,你們有證件嗎?」他們是有備而來的,X所長把準備好的警察證,搜查證在我面前晃了一下。其他二人強行用手銬扣住我的雙手,並衝進二樓連翻帶砸,沒有查到他們想要的「證據」,然後又衝下一樓門外,強行砸開我的摩托箱搜查。這時驚動了左鄰右舍和幾個路過的人,他們唧唧喳喳說甚麼我聽不清,趁此我大聲告訴圍觀的人們:「大家知道我是一個誠實本份的人,從不違法也沒有做過傷天害理的事,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才遭到迫害,請你們記住:法輪大法是正法,是佛法,大法弟子都按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做一個更好的人。做好人有罪嗎?修煉真、善、忍有罪嗎?」還沒等我說完,三個警察就把我連拉帶拖上了警車向派出所駛去。

在派出所裏,我不停的發正念:我只承認師父的安排,其它的安排都不要,都不承認,並請求師父救我,加持我的正念徹底清除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一切邪惡因素。

辦案人員想打開電腦查詢檔案,做談話筆錄,我見狀,自言自語的說:電腦打不開。果然真的打不開。快到中午了,要吃飯了,「審問」這一套程序就不了了之了,然後把我塞進了禁閉室,他們吃飯去了。

中午過後,派出所警察強行押送我到公安局,一路上我和他們講真相,到公安局後,我又與辦案人員講真相,這時,我思想裏只有一念:我告誡自己:我的身份是大法弟子,我是來救人的,是來講真相的。在公安局折騰了幾個小時,我拒絕回答他們的問話,我只反反復復的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其餘的我一律不配合,沒簽一個字,最後他們把我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十天。

踏進拘留所103室的門,沒休息一分鐘,我就對著門外喊:「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喊聲震動了室內,室外,我一連喊了數遍才停下來和監室裏的人打招呼。我告訴他們: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我沒有違法、更沒有犯罪,我的師父教導我要做一個好人,做一個處處為別人著想的好人,事事都按照真、善、忍法理去修煉,今天能和大家在一起,這也是難得的緣份,我會珍惜這份緣份,我希望大家都有一個好的未來。我沒多說甚麼,盤著腿,微閉著眼,坐在床上,我確實很累了,我的心得平靜下來,好好理順理順,走好下一步。

在被非法拘留的這十天中,我和監室裏的人講大法的美好,講江澤民的惡毒,講「天安門自焚」偽案的真相,講神傳文化,講修煉故事等等。我講的仔細,他們也聽得認真,監室裏十二人都退出了邪黨的黨、團、隊組織。別看這些監室的人有鬥毆的,吸毒的,盜竊的,也有因拆遷投訴被陷害的,都是一些下層人物,可說不定他們前生前世還是個很不錯的人物呢。師父救人眾生平等,連特務都救度,不分社會階層,只看人心,只看對大法的態度,今生他們誤入紅塵,現在又被關押,落到如此境地,可悲可憐。而在監獄中能遇上我這個大法弟子,能聽到佛法,能明白真相,能擺正自己的位置,又多可喜可賀啊。

在拘留所裏,我堅持煉功,五套功法一步到位,從不懈怠,其餘時間我就背法,我能背下的,全都背下來。身在牢籠,心在法中,大法弟子的修煉就設在常人各式各樣的環境中,監獄也是個特殊的修煉場所,也可以利用它提升自己,成就自己。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去掉最後的執著〉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

(責任編輯:林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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