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為甚麼要進行申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五日】我因為修煉法輪大法被中共迫害後,一直考慮要不要申訴。我周圍沒有申訴過的同修,很多被迫害過的同修都沒有申訴的想法。我被迫害後,感覺自己法學的不夠,有點跟不上正法進程,並且我在運用法律講真相方面還有很多認識不清的地方,所以前一段時間我花了大量的時間學法,看同修的交流文章,上公義論壇。

未修煉的家人由於我未能用正念講清被迫害的事,從以前支持我修煉到現在有選擇的認同、支持,主要是擔心我再一次被迫害,所以申訴的事更是不能提。

我看到由於自己被迫害給家人及親戚朋友造成的傷害,讓我心痛。他們起初是支持修煉大法的,但是他們現在都不願聽我談大法,或者談起大法他們就勸我要替家裏人考慮,不要太自私,丈夫更是讓我小心,不要再被迫害,從而對我進行種種限制……我一直沒有甚麼好的辦法突破這種狀態,導致我原本和諧的家庭關係出現了種種問題。

每每想到那些因為我被迫害而牽扯其中的眾生,包括公檢法的人,他們參與了迫害我,做了不好的事。可是這不好的事卻是因為我引起的,我心裏就感覺苦,我能為他們做些甚麼?

後來我悟到,我應該利用我被中共迫害的事實來講清真相,救度眾生。我的親人們的心結由此而起,那要解開他們的心結,也可以從這裏開始做。

我看到明慧網上同修的文章《申訴是公民權利、也是救法官的途徑》一文,對我觸動很大。在看守所的時候,我曾有一念:如果有機會,我一定要見一見我案件中的檢察官和審判長,我要給他們講真相。我想如果我進行申訴的話,在這個過程中就有這樣的機會了。

現在我已經在利用進行申訴的話題向家人講真相了,並且隨著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我也找到了堂堂正正應對類似警察騷擾等的途徑與方法了,隨著怕心的消除,我知道在做事中如何修煉了。

下面是我寫給未修煉的家人關於我為甚麼要進行申訴的信(對於不同的家人,信的內容我會做相應的修改)。

您好,關於前次和您說過我要進行申訴的事,幾經考慮,我還是決定要申訴。

原因如下:

一、澄清事實是我的權利,我要使用我的權利

我正在查閱相關的法律,諮詢相關的律師。在法律方面,我已經能確定我被判有罪是誣判。作為一名中國公民,我決定行使我的權利,澄清事實,討回公道。

二、進行申訴對於我和我的家人來說都是必須要做的事情

法院對我的誣判,給我及我的家人造成了極大的傷害,進行申訴是對我及我的家人負責。

對孩子來說,是我把孩子從小帶到大,我是一個怎樣的母親,孩子心知肚明。我是正直善良的,在當今世風日下的社會中,各種所謂的新潮思想,對年輕人的衝擊相當厲害。他們有時會迷茫,看不清方向,把錯的當成對的,把對的當成過時的。

我以自己修煉的真、善、忍法理來教導孩子分清好壞,保持傳統,儘量不受世俗變異思想的影響,保持積極向上的心態,孩子對我的思想和行為都非常認可。孩子已經成人,他有自己的思想,他一直在校園中生活,沒有接觸社會,現在正是他樹立人生觀的關鍵時期。

而法院的一紙裁定,會引起孩子的思考,家庭中的榜樣和社會的公認標準,為甚麼會產生衝突?如果不妥善處理,他對社會的認知會失真,必然對他將來踏入社會造成影響。作為母親,我有責任給他展現真正的公義道德。同時,我對這種事情的處理方法,也將會對孩子將來真正踏入社會應對複雜的社會關係產生影響,我有責任教導他遇到類似的事情怎樣進行正確處理的方式。

在家庭生活中,我認真的做好我作為妻子應該履行的責任,照顧老人,教育孩子,尊重丈夫,我們的家庭是很和睦的。可是因為我被非法判刑,我丈夫承受了很多本不需要承受的壓力,並且對我心生埋怨,認為我給家裏添了麻煩。是呀,作為人,都希望諸事順利、風波不起,但這是我的錯嗎?

我修煉真、善、忍大法,想做一個有道德的人,處處為別人著想的好人,這有錯嗎?做好人不是應該被社會嘉許,被世人稱道嗎?到底是誰破壞了我的家庭關係,讓親人之間心生芥蒂?

我丈夫一直不願談我被非法判刑的事,我知道他認為很丟人。他畢竟是有社會閱歷的人,他並不完全相信法律的判決。但是因為有這個判決,讓他覺的低人一等,所以我決定進行申訴,也是想讓他有堂堂正正的底氣。

我做好人沒有錯,我的道德很高尚。對我的非法判決是不公正的,我不應該承認這種毫無理由的迫害,應該讓做出非法判決的人心虛,真正抬不起頭來的應該是他們。

三、進行申訴是順應天意

我身邊所有知道我被非法判刑這件事的人,都有自己的認識,可是大多數人還是相信法律。雖然我的人品好是大家公認的,但是他們還是認為一定是你錯了,才會被「定罪」。而且公安警察每次找我也是這樣說的:法律是公正的,如果你是無辜的,怎麼會被判有罪?

這對我是不公平的,我是無辜的,我為甚麼要為冤假錯案背鍋?在我清白的人生履歷上留下污點?是的,很多人面對迫害選擇沉默,但是我選擇直視和積極應對,所以我要申訴,我覺的這才是對我自己和我周圍的人負責。

為甚麼人們都認可我的人品,卻都在勸我:共產黨不允許,你就不煉了唄。你家人已經為你承受很多了,你就不能為你家人考慮考慮?別煉了吧!他們究竟站在哪一邊?我正是因為修煉法輪大法了,才知道怎麼去做一個好人。這些勸我放棄修煉的「為我著想的人」,他們其實根本沒有想過這種想法是違背良知的。

這就像我在一位老師的諄諄教導之下,學會了做人的道理。但是當老師蒙冤的時候,他們卻讓我拋棄老師,求得自保,這不相當於賣主求榮嗎?

當初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種種藉口,包括製造「天安門自焚」偽案誹謗法輪功,又說甚麼國外敵對勢力利用法輪功等等,這些謊言在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多年裏,早已經不攻自破。幾乎所有的人都知道,這是共產黨為迫害法輪功而製造的藉口。

為甚麼不對不公正的對待說「不」,卻來勸我放棄修煉呢?他們是真的為我好嗎?他們維護的是政黨的利益。強勢與弱勢不是判定是非曲直的標準,道德良知才是做人應該堅守的底線。他們不知道他們這樣對我說的時候,無形之中給我增加了多大的壓力?這不是我該承受的,迫害好人是違背天理的,我選擇進行申訴是順天意而為。

四、中共邪黨逆天而行,已走向滅亡

共產黨講的是以暴力奪取政權,講與天鬥、與地鬥、與人鬥的鬥爭哲學,以強權維持統治,以謊言來欺騙民眾,一路上都是以暴力專政鎮壓過來的。對共產黨來說,維持政權和統治才是最要緊的。這與法輪功講的真、善、忍普世價值根本就是對立的。法輪功沒有被迫害倒,反而洪傳全世界,受到世界各國人民的歡迎。共產邪靈已在走向滅亡。

在中共的歷次政治運動中,共產黨採取的手段都是先造謠污衊被迫害者,發動媒體揭批,輿論上陣,挑動民眾的情緒,綁架民眾參與,然後把他打倒。從三反、五反,到文革、六四,再到迫害法輪功,使用的手段都是相同的,這是中共的本質使然。沒有道德的社會,是沒有希望的。

作為修煉人的我,對中共沒有仇恨,因為通過修煉我知道做惡必有惡報,中共的滅亡不是誰去推翻它,而是它逆天而行,迫害善良的報應。明智者都會選擇遠離中共,遠離它,就是遠離了因它遭到的天譴。

五、進行申訴是對惡人的震懾

我結束冤獄回家後,我和我的家人一直受到公安、街道等各部門人員的騷擾。我們去外地看望孩子、老人,都要被電話跟蹤、問詢。他們的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由於我沒有及時制止而讓他們的非法行為極為囂張。

我已經知道對行惡者一味的承受,只能讓惡人的惡行變本加厲。法律是對所有人的,為甚麼要讓惡人鑽法律的空子來針對好人行惡事,而我不能用法律來制止惡人行惡呢?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小學生都知道這個道理。我通過申訴可以更了解法律,跟公檢法的人有更進一步的接觸,我會更了解他們。其實他們之中有些人雖然在其位,但並不一定精於業。也就是說,他們也有很多人不懂法律,從未想過自己可能會觸犯法律,所以行起事來無所顧忌。我依法追究他們的責任,對我自己也是一種保護,讓他們不敢隨意妄為,畢竟現在執法者被查的人太多了,這也是天意使然。

六、進行申訴是給有善念的人一個從善的機會

以前我沒有積極的去做申訴這件事,是想到生存不易,不管做甚麼職業,都會有自己的家人,除了公職之外,都承擔著為人父母或為人子女的家庭責任。現行法律對於公職人員的瀆職有很嚴厲的責罰,不管我的申訴能否被立案或者是否勝訴,這過程中必會有人受牽連,影響到其工作和生活。

但是作為修煉人,我明白天理循環,做惡必有惡報,不是人能左右的。天理如此,誰也逃不掉,事情已經做了,自然要承擔後果。如果在我進行申訴的過程中,真有人能夠明白真相,找回道德良知,認真思考自己處理的案件,並積極糾正自己的錯誤,也算給了他一個重新做好的機會,總比遭天譴而不自知要好的多。

七、我會以平和之心來對待申訴

記得最初和您談我要進行申訴想法的時候,您在假定我沒觸犯法律的前提下,起初是表示支持的,但後來又動搖了,不知道是為甚麼。其實我想所有在乎我的人,擔心的是不想讓我因為進行申訴招來迫害。

我在看守所的時候,聽說最初看守所對法輪功修煉者的迫害是很嚴重的。但是法輪功學員通過自己從大法中修煉出來的大善大忍的言行,使很多對法輪功有偏見的人改變了看法,所以我在那裏可以自由的煉功,環境已經寬鬆很多了。

在法輪功遭受最嚴重迫害的時候,也沒出現過法輪功學員與人暴力衝突的事件。我進行申訴,也會以和平、理性的方式依法行事,走正當的法律程序,懷著善意去澄清事實。我想每個人心裏都有一桿秤,好與壞,是與非,每個人都會有自己的分析和判斷。沒有人與我有任何個人恩怨,我把事情講清楚就好,畢竟每個人也都得為自己的未來考慮。

《公務員法》第54條:「公務員執行明顯違法的決定或命令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以及現在推行的「錯案終生追究制」、「責任倒查制」等等,這些迫害過我的人能不擔心嗎? 抱著平和之心去做,就不會起衝突。

所以我想做做看,在做的過程中,我也會重新認識,調整我的心態,對我也是一個學習的過程。無論結果如何,進行申訴的過程是有意義的。

人本就應該活的堂堂正正,挺起腰桿做人,這才是人應該有的樣子,是吧?

(責任編輯:洪揚)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