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文傑當日被劫持到秦皇島市公安局非法審訊,隨後被送到秦皇島市拘留所非法關押,據她家屬講,她現在被非法關押到昌黎縣看守所,並家人被通知要在二零二三年四月六日在昌黎縣法庭開庭。詳情待查。
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三日上午十點多,王文傑與法輪功學員郝麗芹在木頭凳鎮山東村跟一戶人家聊天,被木頭凳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到青龍縣拘留所,二零一九年一月五日被「取保候審」放回家。此後的三年中,二人多次被昌黎縣檢察院非法傳訊。
二零二零年一月二十二日(臘月二十八日),青龍縣國保大隊隊長李印卿和副大隊長呂振東,強制王文傑、郝麗芹各自打車去昌黎檢察院,在他們已經準備好的所謂「立案」材料上簽字、按手印。二月九日(正月十六日),青龍縣公安局人員又給郝麗芹打電話,讓她去昌黎檢察院,郝麗芹沒配合。
二零二零年三月十八日上午,青龍縣國保副大隊長呂振東等三人開車分別闖到王文傑、郝麗芹的家,強制二人上車去昌黎檢察院,王文傑機智走脫,呂振東又讓郝麗芹下了車,沒有帶走。第二天,三月十九日,呂振東等人又把二人強制帶去昌黎檢察院,進行了所謂的做筆錄、簽字。
之後,因昌黎縣法院非法傳訊王文傑、郝麗芹,兩人都一度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郝麗芹在木頭凳鎮山東村集市上購買生活用品時,被木頭凳鎮派出所所長譚軍帶三名警察以「在逃犯」的名義綁架,被非法關押到青龍縣拘留所,而後又被劫持到秦皇島看守所。同年十一月十八日,昌黎縣法院在沒有家屬出席、沒有律師出庭的情況下,非法庭審郝麗芹,也就三、四十分鐘就匆忙結束了。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王文傑被迫流離失所,有家不能回。
二零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早晨六點,木頭凳派出所所長譚軍帶一警察非法闖入法輪功學員李學、王文平家,進院子就先到上房翻看大衣櫃,各屋都看了,就連地窖、下房也沒放過,他們的目的是查找被迫流離失所的王文傑(王文平妹妹),同時他們還威脅夫妻二人,不許你們再煉(法輪功)。中午十二點左右,還是那個警察,進屋先到下房,沒發現甚麼,又到上房,看到沙發上放著的手機,拿起來就開始翻看手機,把手機的聯繫人都用自己的手機拍下來了,嚴重地侵犯公民的權利。
王文傑剛回家,二零二三年三月十日下午被青龍縣國保夥同木頭凳鎮派出所警察數人非法入室野蠻綁架,目擊者說來了三輛警車。
青龍縣政法委書記王曉光 13933602110
610(綜治辦)主任趙明豐18633569053
青龍縣國保大隊長宋學強 13903340818
木頭凳鎮派出所所長譚軍 13730352699
木頭凳鎮派出所指導員張立國13833533915
木頭凳鎮派出所副所長孫建偉13780580775
郵寄真相信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木頭凳鎮派出所。
郵編 :066505
地址:河北省秦皇島市青龍縣公安局國保大隊
郵編:066500
(責任編輯:李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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